于是,李蝌蚪又厚着脸皮继续解释说,那晚,猴子去取金条的时候,身上就藏着那把手枪。李蝌蚪说,自己手快,顺手就从他后腰摸走了那把枪。
警队的一个大个子警察听李蝌蚪这么一说,当场就冲过去,掀了李蝌蚪一个巴掌,道:“娘的,你当老子是白痴吗?你敢用这样低智商的理由骗我?”
就在那名大汉警察想抽第二巴掌的时候,秦俭猛然上前,伸手制止了他,道:“那把手枪,真是李蝌蚪从猴子身上偷的。不信,你们现在也可以试试他啊。”
那名大汉警察,鉴于秦俭和徐云梅的关系,只好点点头。他答应,让李蝌蚪现场演示一番。
于是
,李蝌蚪只好不辱使命,当着几十名刑警的面,现场演示“摸枪”绝活儿。
十二个警察,围成一圈。其中,只有一个警察的身上插了枪。按照规定,李蝌蚪必须要在五秒钟之内,将那把枪找出来。并且,他还不能惊动那名警察腰上挂着的两个铃铛。
李蝌蚪作了个深呼吸后,开始行动。
他迅速地连着走了三圈,便圆满地完成了既定任务:
第一圈,五秒。
第二圈,五秒。
第三圈,四秒。
三圈之内,李蝌蚪三次将那把手枪轻轻地卸掉,并且不弄响那名持枪警察后腰系的铃铛。
李蝌蚪做到了,警察们无话可说。
再加上,那把手枪上,的确也找不到李蝌蚪的指纹。所以,单凭彪哥手下那些人的证词,也不足以证明,手枪就是李蝌蚪的。
手枪的问题,虽然解决了。
但是,还有金条的问题,也需要兄弟二人给出清晰的答案。
刚开始,秦俭面对审讯的时候,面带微笑地对警察说道:“其实呢,那块金条,是我在一个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呵呵。”
他刚这么一说完,十几个警察,全都“呵呵”了。
“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个拉链忘记拉上的警察,一边掏着耳屎,一边骂骂咧咧地问秦俭:“娘的,你说你这块金条,是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是的,警察大哥,我这位哥们是个专业的收废品的。他翻垃圾,也有些年头了。不信,你们让他表演个翻垃圾吧,他手法可精湛了,比我摸枪还顺溜。别人一天只能捡十个可乐瓶,我这位兄弟,只要是一出门,没有弄到一两百个可乐瓶,他是绝对不会回家吃饭的。”李蝌蚪连忙解释。
“没捡到两百个可乐瓶,我压根儿也就没饭吃。”秦俭顺声附和道。
“娘的,把你自己说的那么厉害,捡可乐瓶一天能捡两百个?而且,还能捡到大金条?来来来,我们队院子里有几个大垃圾堆,你去给我们翻翻看,看看能不能再翻出几块这么大的金条来。”
那位警察经过秦俭眼神的提醒,终于把裤子拉链拉上了。但是,他的口气却愈发恶劣了。
“这么说,你们都不相信我?”秦俭挠挠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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