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痛呼着松开了手,但其他人不容她松懈的接连而来。
加百利从外面回来时看见自己家已经翻了天、黄小衫正被坏人围攻,他捡起离他最近的可用武器锤子就往里冲。
可加百利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市井小
混混,他那三脚猫功夫都是偷鸡摸狗积累的经验,根本没有真正学过武功,两人寡不敌众,很快,这场原本就实力不平衡的打斗有了结果。
黄小衫被两人押着胳膊跪在地上,加百利也被制住。
从这些北狄人的样貌中可以看出至少有一半是北狄和开梁的混血,他们的来处怕也各不相同。
其中一个大裂疤从后脑开到前额的大胡子混血摸了摸下巴,抬起加百利的脸:“你一个外疆人,在开梁过得很乐在其中嘛。”
黄小衫看见那个大胡子莫测的表情,心感不好,心脏紧缩的恐惧和肺都要气炸的愤怒混杂在一起,充斥了她的身体,连血管都在战栗。
“你想干什么!你们不是想要抓我吗,我跟你们回去就是了!不要伤害他!”
那个男人先是揪着加百利的头发扇了他两巴掌,然后卯足劲儿给了他鼻子一拳。
鼻血瞬间涌出来,在加百利的脸上形成了一道血色的“裂谷”。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直视着太阳,加百利眼睛微眯起来一半是涣散一半是愤怒的瞪着身前的人。
他的眼睛像宝石一样玲珑剔透,但并不是纯色的,有时看起来蓝色多一些,有时候看起来绿色多一些,在阳光照耀之时,那种光彩比作混色的水晶更贴切。
就连此时施行暴行的男人见了动作都迟钝了一刹。人对美的怜惜和摧毁都来自同一颗心,却是受两种不同的力量主导。那男人嗤笑一声,眼中怨毒毕现,道:“真是生了一双好眼睛啊。”说着,他拔出匕首向加百利的眼睛靠去。
“不!”黄小衫哭嚎着,“我要杀了你们,我一定会杀了你们的!”
呼——
那个男人,就在他毫无防备将要得逞之时,被一把迅疾破风而来的剑乍的刺穿了脑袋。
所有人都惊吓在原地。
黄小衫僵硬地向剑来的方向转头,她看到了另一批人,其中一个人的脸是那么的熟悉,让她一看到就感到安心,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迫不及待想要溜走。
“小衫!加百利!”
霍兴军卫一伙人与北狄人打斗起来。
常怀山扶起黄小衫一起来到加百利身边。
“我回来了,阿楹儿回来了。你们都没事吧。”
“阿…阿楹儿?”
黄小衫和加百利二人虽有疑惑,但他们俩一直很机灵,很快便明白过来是因为那些和常怀山一起来的官家人在的缘故,便一唱一和的配合了她。
身为太子近卫,霍兴的武功自是不必说的。三下两下便制服了那些北狄乱徒,连刚刚一见事态不对就企图偷跑的山羊胡也一并逮了回来。
“霍兴大人,还好有你陪我过来。”
霍兴嘴都笑开了正准备高高兴兴接受谢意和夸奖,见阿楹儿后面还站着俩生人,又将笑收敛回去,端正道:“无事,举手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