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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3页)

身下的褥子垫得又厚又暖。这张作褥子的熊皮是仲华在北地猎来给她的——不知为什么,从小沐开始,这些孩子都热衷于为她猎取各式各样的毛皮,厚密温暖的熊皮,细柔丰润的狐皮,轻软华美的貂皮。就连季宣的长子林砚,去年秋天第一次随行秋猎,都巴巴地给她捧了两张兔子皮回来。

说起季宣……

“太奶奶,太奶奶!”

女童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霓凰向边上侧头,一个身穿大红锦袄的女童努力踮起脚尖,双手高高捧着一盏兔子灯,举到她面前。那盏兔子灯其实扎得并不怎样,七歪八倒,好几个地方糊的纸都是戳破又打了补丁,兔子的两个耳朵也是一只高,一只低。霓凰忍不住笑了,接过来前后左右打量了一遍,摸摸女童面颊。

“阿碧自己做的?”

“磊哥哥陪我做的!”

锦袄上镶着一圈淡黄色的风毛,领口束了根丝绦,丝绦两段各缀一颗明珠,晃晃荡荡的,映得女童精致的小脸玉雪可爱。或许是列祖列宗默佑,知道林家这几代急需男丁,小沐膝下四子,却只有英娘一个女儿,再下一代,也是一模一样的男多女少。

阿碧是季宣的幼女,丹阳公主所出。或许是随了豫津,季宣也是一到夜里就看不清楚东西,由此不能上战场,只能担任文职——幸好尚主,便也不愁他未来的前程。

作为这一代最小的女孩儿,阿碧一向被哥哥和堂兄们捧在手心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像这上元夜的花灯,以她的身份要什么灯没有,这盏兔子灯却是伯茂的三子林磊亲自帮着她做的——所谓帮,小姑娘大概也只能捣乱罢了。丹阳公主虽然贵为公主,且喜性情贤淑,与季宣也是琴瑟相和。长子林砚一到五岁,就从公主府送到了林府,和兄弟们一起天天操练。

“这灯阿碧喜欢吗?”

“喜欢!——给太奶奶!”

“阿碧真乖……”

霓凰笑着为她顺了顺领口的丝绦,从侍女手中接过一颗梅子糖,放进女孩手里。她目送着孩子蹦蹦跳跳地走开,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重新投向檐下的花灯。

林殊哥哥。

还记得那时太奶奶握着我们的手拉在一起,一晃几十年过去,我也被孩子们喊太奶奶了呢。

“础哥哥!给我!给我!”

“嘿嘿,要猜出来才能给你哟~~~”

“础哥哥坏!——太奶奶,础哥欺负我!”

远远的廊道尽头,连跑带蹿奔过来一个五六岁的男孩。身后,另一个身穿宝蓝锦袍,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年一手高高举了盏桃子灯笼,另一只胳膊往外撑开,亦步亦趋地小心护着那孩子下阶转弯,直到他一头扑进霓凰怀里。

“阿碣,怎么了?“

“我要拿寿桃给太奶奶!”小男孩理直气壮地指着少年手里的桃子灯笼,跺脚,“础哥哥不给我!”

“讲好了猜出灯谜才能给你的呀……”

两个孩子吵成一团。一会儿又笑嘻嘻地和好了,林础弯下腰把着林碣的小手,将灯笼恭恭敬敬地奉给霓凰。转身,把堂弟架上肩头,依着他的大呼小叫走来走去,让他肆意摘取喜欢的彩灯。霓凰看了他们一回,将手里灯笼交给旁边恭敬立着的侍女,慢慢移动视线,看住了檐下一盏水红色的金鱼灯。

那盏灯质朴无华。既不是用彩绡轻纱糊成,也没有拿金粉银粉绘画鱼鳞,镶嵌金鱼双目的更不是金珠宝玉。却是仲华的次子,十五岁的林磐亲手做的,做完亲自架起梯子爬了上去,为她挂在离得最近,稍一抬眼就能舒舒服服看到的地方。

耳边,爆竹声,烟花燃放的嗖嗖声,孩子们的笑闹声不断传来。

子孙繁茂。四世同堂。

“林殊哥哥,好看吗?”

“好看。”

“上元佳节之夜,霓凰也只是,突然想见兄长而已。”

☆、【子世代的故事】番外——苏宅记事

过门不到半个月,言静姝就开始跟着婆婆打理家事。

照常理没有这么快的。新媳妇进门,人品心性才干气度,以及和儿子的感情如何,婆家总要考量个一年半载。快一点的生了长子,在婆家站稳脚跟之后,就能一点点开始给婆婆打下手,那慢的,二十年都摸不到管家权力的也有。

那一过门就当家的,多半是在闺中就传出了能干的名声,婆家又急需一个当家主母的。林府怎么看都不至于吧。

然而言静姝,还是在林沐休完婚假,出门上值的第一天,就端坐在西路北院的上房里,听婆婆一一分说林府的产业。

“那,这本册子上是林府的职田、勋田;这本是开文十七年之前,朝廷赏赐的田宅;这本是清平七年到现在宫里赏赐的;这本是林府祖产;这本是你们祖母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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