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吹着微凉的夜风,练剑锋点了一根烟,他看得出小乐心事重重,安慰着说道:“小乐,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了,这起连环杀人案到现在已经足足过了27年了,这些年里,白市依然都没有放弃过侦查手段,但至今一无所获,想要抓住凶手,难度如登天。”
练剑锋叹了口气,实话实说:“就像这起案件如果想要破案,确实还得老天爷眷顾,需要点运气,最怕的就是,凶手已经埋在地下了,这还是可能性很大的事情。”
练剑锋是怕,怕小乐太倔强了,一头钻到这起陈年案件中就出不来,这会对他的精神产生极大的冲击,往后三十多年优秀的刑侦生涯说不定会因为这起案件有所改变,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一个好苗子,不能够就这么毁了。
江乐头也不抬,直直说道:“就像许警官说的,就算凶手死了,也要从地下挖出来验明正身,还11个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这我知道,反正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全力配合你。”练剑锋一脚踩灭了烟头。
回到酒店,简单的洗漱过后,江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脑海中想的都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细节。
尽管他已经听到了旁边房间传来细微的呼噜声。
江乐此时分析的是凶手的作案心理,利用自己大师级犯罪心理侧写技能去研究,去分析,凶手当时的作案心理。
首先就是凶手的长相,肯定不会很特别,不然白市警方这么多年来走访了那么多群众,肯定会有人想起凶手独特的长相。
那么,假定凶手的长相是普普通通,看上去老老实实的,一点都不出众,那么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接连犯下多起如此残忍的案件?
这在犯罪心理学来说,不是罕见的事情,是属于一个很典型的“变态”凶手(专业俗语,非平常口中所说的变态)。
用通俗的话语来说就是,凶手杀人后做得那些残忍的事情,和我们通常所需要的事没有关系的,是多余的举动行为。
在犯罪心理学来说,这就是“变态。”
凶手是属于那种,做完了犯罪的需要之后,他会把人的一些器官带走,这是明显的多余行为。
江乐从所有案件整体上来看,除了“变态”的多余行为,凶手所需求的东西,也就是说凶手要满足的东西,仍然是常态。
那么他要满足什么呢?
江乐想起了第一个案件,白女士被杀案,从案综材料来看,凶手大概率是为了盗窃而去的,只不过刚好遇到事主,又是个长得漂亮的事主,为了摆脱危险,对其进行攻击。
白女士死亡后,凶手做了一下“窥视”的动作,并没有J尸,但也许就是这一次经历,让凶手找到了自己要满足的东西。
至此,下来的10起案件,凶手犯案基本上都是为了性的目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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