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奋斗到天明什么意思 > 第13部分(第4页)

第13部分(第4页)

虽然偶尔会有拜会县尊套套近乎的念头,却一直没有时间付诸实施。

现在好了,一来就要击鸣冤鼓,还真是刺激。

宁修来到县衙前,无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对着鸣冤鼓一阵猛敲。

这可吓坏了县衙门前当值的吏员。

事实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鸣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托人写好了状子叫吏员带进衙门,由县尊大老爷先阅览,再决定何时开堂审案。

只有命案或者极大的冤案,苦主才会敲击鸣冤鼓。

大明朝有规定,一旦鸣冤鼓响,那么无论如何县官必须立刻前往大堂审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为何县尊大老爷反感百姓敲击鸣冤鼓了。

这玩意属于临时突发情况。

没准县尊大老爷正在睡午觉,或者和小妾在后衙耳根厮磨,享那鱼水之欢。

突然一阵鼓响,扰了清梦是小,万一受到惊吓影响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规制,县尊还必须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愤怒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那些敲击鸣冤鼓的百姓会有一项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击鸣冤鼓的百姓通常都会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严。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便是击鼓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有功名的读书人是潜在的做官人选,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虽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阵线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宁修自然是知道这个小细节的,故而才会毫不犹豫的挥动鼓槌敲起鸣冤鼓。

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于自己人和敌人那是完全两种态度。

宁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把县尊大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江陵县的县令姓陈,名复,字夫之,南直隶苏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短暂在吏部文选司任职后一直外放县官。

这么些年下来,却还是一个县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陈县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与宠妾行房,且偶尔也会流连青楼楚馆,风流韵事没少做。

晚明已经不像明初,隆万之交,风气变得极为奢靡。

官员们也不再担心有人检举私生活问题。因为大家伙都一个样,便是那些科道言官难道就不好色吗?

只要不是因为站错队被人揪着不放,玩几个女人怎么了?

那是一点风险没有的。

此时陈县令正在后衙与宠妾柳氏享那鱼水之欢,听闻鸣冤鼓响吓得差点萎了。

他还没来及发作,便有一个小吏推门而入。

“县尊大老爷,有人,有人敲鸣冤鼓啊。”

此刻柳氏与陈县令皆是不着寸缕,如胶似漆的缠绵在一起。

如此香艳的画面被一个小吏员看到,陈县令直是气炸了。

“滚出去,滚出去!”

那吏员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边扇自己耳光边告饶:“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忙不迭的退了出去。

陈县令早已兴致全无,一把推开宠妾柳氏,穿好中衣套了外衫,又整了整凌乱的发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