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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第3页)

他停了脚步,不在上前。花园何其大,树木何其多,他静静站在一隅看她。

她似乎有些怕他。他近几年常年统军,在这宫中安逸的时候也少,一年到头多数是从南奔波到北。漫漫行军路,他挨过饿,受过冻,他从未觉得这些算得上苦。可有一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心里时而莫名升腾起一种陌生感觉,时而钝钝的疼,时而淡淡的喜。且这感觉越来越频繁越厉害地折磨他。

几年功夫,就从偶尔一次,渐渐到日夜不休。他那时候还不知道,那莫名的心绪,就叫相思。他虽不明白那感觉因何而起,却无师自通地知道了如何缓解。比如,就在此刻,他负手而立,远远看她。

本就不是适合放风筝的天气,她硬是要看那风筝飞上天去。一连几趟。跑来跑去,弄得自己满头大汗。

那风筝一直晃悠悠低低地飞着,在她眼里很不争气。可她依旧是不肯放弃,想一出是一出,且固执地很,逃了课堂也要来这儿放风筝。就连最后一丝丝风也很不给面子地停了,彩鸢终是从半空落了下来。花园树茂,他眼看这那风筝挂在树梢上。

她仰着头站在树下,抬头看看枝头的那只彩鸢,气呼呼鼓着腮帮子。他原本想去帮她的,可见她生气的样子,又觉得有趣,便继续站在原地。

他想,她这下又该去折腾下人帮她捡风筝了吧。可他错了。她是有多喜欢那只花里胡哨的彩鸢啊,竟然撸了袖子就要自己上树。

对了,她是从太傅课上偷溜出来的,怕人发现,身边一个仆人都没带。此刻,在她眼里,这花园里就她一个人。彼时,她已经是个小小少女了,可这性子是一点都没收敛。此刻,那双白嫩的胳膊猝不及防地刺进他眼里,攀在褐色树干上显得格外醒目。

他眉头一蹙,血气方刚的少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他双手成拳,悄悄压抑,随后又暗自苦笑,明明,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啊。他是多么地没有出息。

一走神的功夫,那丫头竟然已经上了树。那彩鸢挂在树梢,末梢树枝脆弱,怎么可能承担得住她的重量呢。她的手还未碰到那风筝,枝干就断了。

饶是他反应再快,也险些没有接到她。他庆幸,今天下午,自己到了这花园,若是他不在,还不知道这丫头要吃多少苦头。可更多的时候他在想,若是他能反应在快些,算好接她的时机,她会不会就不会皱着眉头,嫌他一身的铠甲硌疼了她?

她迫不及待躲避着他刚硬的怀抱,他只好将她放下来。

落地的树枝上,缠了她一绺头发。他见了,什么也没说,抬手耐心替她解着。他手上拿的是剑,染的是血,此刻竟然小心翼翼分辨着细细的发丝和枝叶。生怕弄疼了她。

她却回身一看,满不在乎,抽了他腰上的佩剑,剑锋划过,那绺断发就缠在他手里那截树枝上。

她道,头发断了还会再长,何须这么麻烦。

他拿着那截树枝站在原地,驰骋疆场说一不二的少年带着些讨好不成的不知所措。那风筝的翅骨也被折断了。彩色的翅膀上也沾了泥尘,早就没了刚才的花枝招展,散落在地上,有些狼狈。

他想,她是喜欢这风筝的吧。不然,为何刚才,宁愿爬树也要够到它。她既然喜欢,将那翅骨接好。她总该是高兴的吧。

可他忘了,他是王侯,她也不差。堂堂相府千金,一声令下,千万只彩鸢也不在话下。而这只彩鸢狼狈,她又怎么会继续喜欢,还不如去买个新的来。

他弯腰去捡那风筝的空儿,她已经蹦蹦跳跳走远了。他直起腰来。在她身后看了她许久。她总算想起来什么,站定了,远远地回头,对他喊道,谢谢你。

她走后,他做了两件事。一是那树枝上她的发丝一丝不落地解下来,二是将那风筝带回家,亲手将那翅骨补好。

彼时。高仪已经跟在他身边了,亦师亦友。那日,高仪见他带了个破风筝回来,心有疑惑。这七王自小便极有分寸主见,这几年虽是吃了不少苦,可从未抱怨过。他自知身上责任,平日练武对兵狠,对自己更狠。

高仪本就是奉了皇命辅佐七王的。一曰辅佐。说白了,就是督促他,防止他在最该努力的年岁懈怠。小小少年的果决,他都看在眼里,平日也甚少说些所谓督促的话。今日进宫一趟,却带了个破风筝回来,高仪还是委婉小心说了一些不要玩物丧志的话。

他的话,少年一向是听的,对他也甚是尊重。这日却鲜少的没搭理他,自顾自将那风筝的翅骨补好了。好在,高仪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知将那风筝放在了哪里,反正以后,高仪再也没见过。

他贴身的一个荷包里,还放着另一样东西。夜深人静,他一个人,翻来覆去,不知是第几次将那荷包打开,将那绺用红线仔细缠好的发丝贴在自己胸口。她与他的话少,她那句嫩生生的谢谢你,在他脑海里,一回荡就是许多年。

少年心性,年少轻狂。前有匪寇逃窜,后有高仪在喊穷寇莫追。他却不管不顾,孤注一掷。势要斩草除根。追至人迹罕至的山谷,他方知自己上当了。

利刃穿过左肩,他被迫一膝跪在地上。

这地方闭塞,他胯下那匹马又是日行千里的良驹,等高仪赶来只怕要给他收尸了。

猛的,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硬是顶着那利刃生生站了起来。

等高仪赶来,看到的是撑剑而立的他和一地的尸体。他左肩汩汩的血已经将胸前衣衫染透。见高仪来了,他手中剑一松,倒了下去。

后来,高仪问他,紧要关头,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回答。其实,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能想什么。他想的是,万一自己真的命丧于此,那些匪寇一定会将他身上搜个遍。

他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就是那个荷包,谁也碰不得!

莫说他一个皇子王爷,就算随便一个朝臣的子弟,哪个不是养尊处优。老十更不消说,长在宫里,自小身边就是柳绿莺红,金樽美酒,玉盘佳肴。辗转流席间,老十似乎总能三两句就能将她逗笑。他却不能。他能号令千军万马,就算刀剑砍在他身上他也能眉头都不皱一下。惟独那些她喜欢的巧言,他说不来。就是这么个热血刚硬的男子,却因着这么个小小荷包在无数个夜里变得柔软一片。

回到营房,他仍是固执地要自己包扎。高仪拗不过他,留了药便出去了。待人都散去,他才解了衣裳。将藏在胸前那个荷包拿出来。那是他小心藏在心底里的人,怎能让人轻易窥见。

荷包平日都是放在最贴近身体的地方,可他这次伤得重,那荷包上依旧是染了血污。他打开,拿出那一绺发。仔细看了看,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发上半滴血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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