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迪突然有些眩晕,那一瞬间,他仿佛感觉自己的灵魂要被吸入那双深邃的眼眸中。
可怕!
莫非是来自神秘的东方古国的巫师?
蒙迪和大夏国的巫师打过交道,险些被折磨致死。
虽然那名巫师最终成了克劳斯家族的人,可自那以后,他对亚洲面孔的人就充满忌惮。
他正是因为无意间喝下虫卵,才着了道的。
一听林逸要请他喝一杯,吓得屁都不敢放一个。
“no!我比较喜欢独处。”蒙迪找了个蹩脚的理由,迈步就想离开。
“克劳斯先生,你的手下很不懂礼貌,难道不是吗?”林逸淡淡的说道。
神色从容淡定,虽然穿着普通,却有上位者的气质。
直觉告诉蒙迪,这人不简单,或许是那种最好不要招惹的存在。
“啪!”
蒙迪给了拔枪手下一记耳光,“作为一名绅士,恃强凌弱是一种极为可耻的行为,尤其是用枪对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的脑袋。”
女孩子是用来呵护的。
尤其是这种柔弱到让人心生怜惜的女孩子。
他又一脚将手下踹倒,“我最恨动不动就掏枪的人。”
保镖满脸委屈,心说:“你他妈就会说教,也不知道刚才是哪个狗娘养的先开的枪。”
怎奈作为一条狗,只能无条件地给主人背黑锅。
蒙迪又走到距离林逸最远的那张桌边。
这桌坐着两个白人和一个黑人。
三人的身体格外强壮。
他将一张支票放在桌子上,“先生们,我需要这张桌子,因为我要在这里等一个朋友,我们要谈一件大事。”
“这一万M金就算是我的一点点歉意。”
“你的朋友叫托马斯?”
“你怎么知道?”
“托马斯让我问候你。”说话的白人中年人掏出手枪,对准了蒙迪的脑袋。
“刷!”
一颗金针刺穿中年人的手腕,枪也跟着响了。
子弹打偏,穿透了蒙迪的耳朵。
这一针当然是林逸掷出的。
克劳斯家族和老万斯家族都是搞灰色产业的,两家有很深的合作。
林逸救下蒙迪,是想通过他和克劳斯家族搭上线,最终让他们狗咬狗。
几个保镖反应也快,两个人把蒙迪按在地上,用身体护住他,剩下的十几人对着三人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