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就是我要写的。
我删除了自己的第一本书,重获新生。
我开始寻找超越性的视界,那些拥有最极致创造力的作品。
从现代网文,到近代的科幻,最后又回归至古代的神话。
如果神话也有具体的作者,那些作者必然值得被当做“文学之神”来崇拜。
它们是人类艺术的源头,文明的基石。
后世再伟大的作家,也不可能独自接近那种根植众生人格的影响力。
“神话”便因此成为文化发展的王冠与尽头。
成为能够统治时代之风潮的代名词。
按照时代的发展,科幻应成为当代的神话。
他们的确成为了神话,但不是当代,而是在已经过去的黄金时代。
最伟大的科幻作品都在上个世纪。
我们连同星辰大海在内的宇宙情怀都被遗失在上个世纪。
他们说这个世纪是属于虚拟现实的。
属于赛博朋克。
可15的时间已经流逝,撕裂夜幕的黎明仍未到来。
信息浪潮让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眼花缭乱,也带来了比以往更狂暴的思想碰撞。
这里理应诞生出什么。
但是没有。
我知道你们在等,我也在等。
我也知道你们很多人在看我,但我……
我觉得自己做不到。
我不是天才。
真正的天才可以尽情挥霍他那被上天赐予的才情。
就像奥逊·莱姆那样。
他是我最崇拜的作者,也是——如果这不算自不量力的话——我想要超越的目标。
没有人能够不被他的文字打动。
你可以感受到那种力量,直击灵魂的创伤,宛如神启。
在开始写书之前,我模仿了他很久。
从下笔的角度到思维的路径。
这没有让我成为下一个奥逊,只让我理解了为何“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化”。
我们,不,身处这个时代的所有人,都无法走上一纪元的老路。
即便复古思潮再起,哪怕文艺复兴重临。
时代在变化,文化导向亦然。
大幸,亦或者不幸的是,我们这一代人生于后现代的当今。
这是个怀疑被反叛的年代,也是个理性常常受挫的年代。
看起来……科技发展太快了,文化发展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