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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1页)

桃花淡淡一笑:你才傻瓜呢,管好自己吧。我不用你养的。

我一愣:可你是我老婆啊,被老公培养难道很可耻吗?

桃花白我一眼:呸,我什么时候成你老婆了?再乱说话,我割掉你的大舌头。

我神色肃然地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老婆了。桃花,我已经把咱们的洞房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就等着你这盘丝大仙入住了。

桃花听到“盘丝大仙”这个词儿扑哧一乐,随即绷起脸冷冷说道:这么说来,你承认我是妖孽了。不过,我不是盘丝大仙,我是盘死大仙。如果你有心脏病,麻烦离我远点儿,小心我一不留神盘死你。

听了桃花这番佯嗔的话,我若有所思,恍然置身在一片原始大森林。在那里,没有人烟,没有市侩,没有恐惧。我是一株年代久远的老树,桃花是一根年代久远的缠春藤,牢牢盘在我身上。无论风雨晦暗,还是阳光灿烂,她就那样牢牢把我纠缠,不离不舍,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办完退房手续,我带桃花到一家高档饭店共进晚餐。走到门口,桃花望而却步,意思是嫌饭店档次太高,她退后两步,昂起脸责问我:你丫真*,有必要吗?

我点点头,不容置疑地将她强行拖进饭店。我们在二楼要了一个豪华包间。服务生递上菜单,我埋头拼命点菜。今天是我和桃花喜结良缘的日子,我需要一种豪华的形式来冲淡两个人的冷清。尽管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没有到民政局登记,婚姻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世俗层次出发,我们没有明媒正娶,没有双方父母的允许,更没有亲朋好友到场祝贺……可是,这些重要吗?想想远古的山顶洞人,他们结婚似乎也不用去民政局登记,也不用双方父母的许可,只要男女王八瞅绿豆对上眼了,相携钻入洞穴即可。我为什么要顺从现在的约定俗成,为什么不返朴归真呢?生活的艺术在于化繁为简,而不是化简为繁……

我陷入无边的遐思,手指机械地指着菜名往下拖,服务生在边上奋笔疾书。如果不是桃花倒吸一口冷气,强行夺走菜谱,我还得丧心病狂地继续点下去。

酒菜上来,我关掉电灯,让服务生点起11支红色小蜡烛。等他忙完退出,带上门,我打开DVD,包间里响起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灯光摇曳下,桃花双颊绯红,妩媚动人。我一时痴了,忽地想起几个月前做的那个梦来:

巍峨的教堂外,身穿洁白婚纱的桃花拾级而上,一只手紧紧扣住周峰五指,四周回响着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就在他们即将进入教堂大门时,满头大汗的我从斜刺里跑出来,嘴里大声地呐喊着什么。桃花停住身子,缓缓回头,一双大大的桃花眼凝视着我,里面似乎含着某种凄怨。我张开双臂,就要向桃花奔近,可是周峰突然从怀里掏出手枪,对准我“叭叭叭”连开三枪。我捂着胸口,眼睁睁地看着鲜血汩汩地流将出来。这时,庄严肃穆的《婚礼进行曲》越来越响,似乎要响彻云宵了……

老灭,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桃花异常温柔的声音让我回到现实中来。我摇摇头,握住她有些凉的小手,放在手心轻轻揉搓。傻瓜,我怎么会不开心呢?从前悲凉的梦境,如今转化为幸福的现实,尽管还不够完美,但我已深深知足!

我握住桃花的小手,忽然想起什么事情,轻声问她:桃花,你信教吗?

桃花抿嘴乐:我不信。不过据我所知,我曾祖父好像参加过当年的义和团,更早些的,好像还有族人信奉白莲教。可是,这跟我没啥关系吧?老灭,难道你信教?什么教?如果是佛教,我劝你别在这里磨磨蹭蹭,赶快去五台山剃度才是正道。

我笑了笑:还记得我们那次去八大处吗?我早就说过,就算我是个和尚,遇到你这么漂亮的人儿,也会马上还俗的。

桃花剜我一眼:嘁,除了这些风花雪月的破事儿,你这狗屎还能记点别的吗?

我摸了摸鼻子,脸色正经起来:桃花,据说没有上帝的允许,任何结婚都不是合法的。冲着这个,咱们暂时相信这世上真有上帝的存在吧。

桃花一脸愕然,等着我往下说。我轻咳一声,开始扮演牧师的角色:你愿意在这个神圣的婚礼中接受周杰作为你合法的妻子,一起生活在上帝的指引下吗?(桃花笑得前俯后仰,说我中了爱情电视剧的毒。我没理她,继续背诵)你愿意从今以后爱着她,尊敬她,安慰她,关爱她,并且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忠诚对待她吗?

停顿一下,我用低沉的声音自问自答:我愿意!

也许我这三个字说得过于诚恳,桃花不再嬉笑,只是在灯光下呆呆的将我凝视。我将脸转向她,继续说道:你愿意在这个神圣的婚礼中接受罗小城作为你合法的丈夫,一起生活在上帝的指引下吗?你愿意从今以后爱着他,尊敬他,安慰他,关爱他,并且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忠诚对待他吗?

在我虎视眈眈之下,桃花不胜娇羞,低了头,轻轻说道:我愿意。

我必须承认,桃花最吸引我的地方一个是她生气,一个是她害羞。她生气时常常撅起嘴巴,似怒非怒,似笑非笑,让人痛并快乐着;在害羞的时候,她会红了脸,低了头,令人自然而然地想起那句徐志摩的名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正自神游八极,桃花吃吃而笑,不无讥讽地对我说道:嘁,你算哪门子牧师?牧师会这样色迷迷地瞅着新娘子看吗?

我瞿然一惊,以干咳掩饰自己的尴尬,继续一本正经地念道:主啊,当罗小城周杰选择彼此的时候,请帮助他们并且祝福他们的爱是纯洁的,他们的誓言是真诚的。我主耶稣,阿门!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多少抱着一些调侃的性质,以此来调剂这场格外冷清的婚礼。谁知说着说着,我居然被自己感动了。对我本身来说,拥有了桃花,我已不再孤独;可是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我们是孤独的,仿佛生活在一个冰封了千年的潭底,完全与世隔绝。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悲苦,也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幸福。因此,我在内心希望冥冥之中,真的有上帝存在,有他在向我们的爱情和婚礼行注目礼……

我打起精神,继续独力主持这场看似非常荒诞却又十分真实的仪式:我罗小城接受你周杰成为我的合法妻子,从今以后永远拥有你,无论环境是好是坏,是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我都会爱你,尊敬你并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我向上帝宣誓,并向他保证我对你的神圣誓言。

轮到桃花宣读这份誓词的时候,她坏笑着耸耸肩膀:你饶了我吧,这段话太长了,你能归纳一下中心思想吗?我就讲下中心思相就可以了吧?

我冷冷地否决了她的提案:让你拿出点诚意就这么难吗?这样吧,我把这段话写到纸上,你照本宣科念出来就行了。

桃花见我神情肃穆,就吐吐舌头,没再固执己见。我起身摸摸她的头,离开包间来到大厅,打算向前台的服务员要张红纸写字,这样显得喜庆。

刚推开包间房门,蓦地看到在过道尽头,有条依稀熟悉的人影一闪而没。这人身穿束腰风衣,个子高挑苗条,似乎就是让我心头难安的杨晓!

我定了定神,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但我很快联想到白天街头碰到的苗子枫,心里立即打了个闪儿。这两个人莫非像传说中的铜尸铁尸那样,从北方跑到江南,专门找我索命来的?

怀着这个可惊可怖的疑问,我加快脚步撵到大厅,那条人影已然消失不见,只有两扇玻璃门兀自晃动不已。

这么一来,尽管我还无法完全肯定那个人就是杨晓,但心里似乎压上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回到包间,只是心神不宁地喝酒,桃花在边上叽叽喳喳地笑闹,我也疲于应付。

酒过三巡,我借口难胜酒力,到前店匆匆结账,然后携着莫名其妙的桃花打车回到滨江大道那个小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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