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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句应该是“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开始喝酒之后,我发现同一首诗里最催人下泪的是“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最有味道的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有一次我和商陆喝大酒,买二赠一,三瓶二锅头,每瓶750ml,酒精浓度55%,一共四十块钱。我觉得性价比比当时风靡全国的性价比之王“小米”手机还高。

我拎着三瓶二锅头,经过菜市场,看到菜场里污水横飞,看到路上猫狗拉屎撒尿,场面基本上是乌烟瘴气。

“要不买点花生?”我说。

“还有几个钱?”商陆问我。

当时是我最穷的时候,穷到需要靠帮人写情诗凑饭钱,我不好意思跟木槿说,也不好意思问爸妈要钱。

穷的那段时间过去之后,我和木槿谈到此事,木槿跟我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好歹能赞助你几个奶黄包啊。”

那年头,学校的奶黄包一块钱三个,半个手掌大小,皮厚蛋黄少,没有奶,但总体来说,营养丰富,穷苦的时候可以用来当主食,既便宜,又不妨碍身体发育。

我听到木槿这么说,不禁对自己的明智相当佩服,确实不应该告诉她。

写情诗是项技术活,写得不好会流于世俗,我高中就帮别人写过。那时候我还觉得诗这东西都是写感情的,什么“蝶恋花”、“鹧鸪天”、或者现代诗,都是写爱情、友情、亲情以及对上帝的仰慕之情。上高中的时候,我最常写的意象基本上都是“八音盒”、“棒棒糖”、“摩天轮”……之后我觉得这些东西太肥皂化,太杀马特,于是封笔不写,等到大学再写的时候,提笔已经写不出句子来了。但是,我想到诗,我就想到才华横溢的佩兰,就想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想到“你缱绻我心房,我依偎你心港”,想到形式可以分行但朗诵时每行结尾可以不停顿的英国诗,于是我就来了灵感。

我那段时间写的第一首情诗最赚钱,卖了两百块钱。诗的内容大体上是这样的:

“我想你

问我是否在琉璃月色下

唏嘘长叹

在蛙声蝉鸣里

写信给你

说我想你

缱绻在我的心房

你想我

依偎在你的心港

我爱你

那柳絮纷飞的碎花长裙

那漫天飞雪的红色棉衣

如今正是夏季

流萤还有明月

比任何时候都要可爱

但都不如你”

我拿到钱,两张崭新的透着相当美妙的铜臭味的红色毛爷爷,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喝酒。

穷的时候,我最喜欢喝酒,因为穷的时候,我只能喝酒,除了喝酒,别的嘛事都做不了,唯一的消遣娱乐就只能是喝酒。两百块钱够买很多酒,兑了水的二锅头,或者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都能把人灌醉好多回。不仅有酒喝,还要有下酒菜,猪蹄是上好的下酒菜,单有猪蹄却远远不够,太油腻,得加一个能够中和的,韭菜最好,其实豇豆也行,但韭菜又叫起阳草,能壮阳,所以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买韭菜。

白酒配上猪蹄,加上韭菜,味道过于浓烈刺激,待不了宿舍,得去天台。天台是个好地方,能看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能看到“天阶月色凉如水”。酒精味、猪蹄味还有韭菜味,混合在一起,比杀虫剂还要毒辣,方圆十里,一只蚊子都没有,一只苍蝇也没有。我会坐在自己带上来的小马扎上,对着楼下的学弟学妹们发呆,看他们搂在一块,卿卿我我,看他们互抽巴掌,谩骂诅咒。我有时候会想,他们到底学不学习?为什么无论何时何地,她们都在拥抱或者吵架?

猪蹄和韭菜消的向来比酒快,因为我不喜欢喝酒。我喝酒多是因为,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我不得不喝,就像我不喜欢上学,但从幼儿园算到现在我工作了,总共竟上了二十五年的学。韭菜本身就壮阳,借着酒精的彪悍,在我的身体里上下穿行,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它到过我的脑袋,到过我的脚趾尖,最后停在我的胯。下。我感到我的下。体像魏武帝一样挥鞭舞槊,大有席卷八荒之势。于是我默背古诗词,想用理智战胜情。欲。

“停车做。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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