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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  未央宫建成之后,刘邦感觉很好,带着大家伙在新房子喝酒取乐,也许那天喝得有点高,他不由飘飘然,对他老爹说,您老以前老骂我无赖,不置产业,没有老二肯出力,您现在瞧瞧,我跟老二谁的家业更大?  史书上没说刘老汉的反应,估计只有苦笑的份,但刘邦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他无赖的名头很可能就是这次传出去的。不过,隔了两千多年,我来看这一段,总是忍不住莞尔,寥寥几句话,勾画出一个政治爆发户的小农心态,看他这几句话说的,可不就是老农民看着新屋上梁时的踌躇满志吗?  喜欢看刘邦这样满嘴跑火车。楚汉相争多年,加上对于功臣的血洗清算,那一段历史其实是残酷血腥的,只有间隙中,刘邦的几句大实话让人忍俊不禁,对着书页吃吃傻笑时,那么坚硬的历史也变得富有弹性起来。  刘邦还有一个经典对答发生在他和张良之间。那时天下已定,刘邦一口气封了二十多个大功臣,剩下的人就比较难封了,他们白天黑夜争相说自己的功劳,让刘邦很是头疼,就想先放一放,不忙着揭开这个盖子。  这天他在洛阳南宫,站在高高的复道上朝下看,瞅见他的一堆武将坐在沙子里说话——这个场面好幼稚啊,一般出现在幼儿园里,他们倒不怕弄脏衣服,那些沙子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些按下不表,只说刘邦感到很奇怪,问张良,这些家伙说啥呢?  张良说,陛下不知道吗?这些人在谋反呢!刘邦听不懂了:天下这才安定,他们谋什么反啊?张良说,陛下起自布衣,靠着大家才得到天下,您当上皇帝后,封的都是您的亲信老友,杀的则是平生有怨仇的人,现在军吏们计算功劳,认为即使把天下的土地都划做封国也不够封赏的了,他们对能否得到封赏非常怀疑,又担心因以前的过失而被猜疑乃至遭到诛杀,就聚集到一块打算造反了。  刘邦听张良说得好像有点道理,担忧起来,问,那怎么办呢?张良说,皇上平素最讨厌,而且大伙都知道的人是谁啊?  刘邦咬牙切齿地说,当然是雍齿这鸟人!他曾多次“窘辱”我,我早就想杀掉他,但因为他的功劳很大,所以不忍心下手。  张良说,那就赶快先封雍齿吧,这样一来,大家就确信自己都能得到封赏了。  刘邦依了他的话,大设宴席,把雍齿封为什方侯。酒宴结束后,大臣们个个欢天喜地,说,连雍齿都封侯了,我们还怕什么?  在这里我们先不谈刘邦或者说张良的领导艺术,我更想八卦的是,为什么刘邦这么恨雍齿,而且恨得全世界都知道?  史书上关于雍齿的资料不多,只知道他原是刘邦的老乡,不过那时刘邦是个吃快餐盒饭的小亭长,而雍齿则是当地豪强,拽得人五人六的。后来刘邦斩白蛇起义,雍齿也追随他而来,但对刘邦这个人并不是很服气,也难怪,他俩没准就是一条街上长大的,雍齿太知道他的老底了。  但是没办法,雍齿想追随那样一种革命风潮,偏偏革命选择了刘邦,这叫形势比人强,雍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得暂时在老邻居刘邦手下做个小弟。  在我们的印象中,故人仿佛是天然的同盟,同学啦,老乡啦,可以形成一个看不见的关系网,其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比如说,同学分到一个部门,过几年,一个原地踏步,另一个提拔了,还是那一位的顶头上司,心气不平和的,就不服这个气了,看着对方在台上指手画脚,心里想的却是,嘁,当年你还抄我的试卷呢!

雍齿:他是刘邦的老邻居(2)

而另一个呢,也未必能心平气和,意气风发夸夸其谈的时候,一眼瞥见下面那翘起的二郎腿加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记起自己的“微时”,顿时找不到感觉了。所以我们家乡有句话叫“新光棍怕见老邻居”,“棍”读轻声,和新华字典里的解释不同,不是光棍汉的意思,而是风光体面,也就是新发迹者怕见那知根知底的人,两者的关系很有些尴尬的。  这个问题,萧何处理得很好。他当年是何等地瞧不起刘邦啊,吕老爹请刘邦进门时,他是那么不以为然,说,这就是一个吹牛皮不上税的家伙,干不了什么大事。后来革命烽火熊熊燃起,领袖之一的他,在形势尚未分明之际不愿意做那个出头鸟,才给大大咧咧的刘邦拣了个头把交椅,他要是摆摆老资格,说说当年事,实在太有理由了。  但萧何是个聪明人,一旦决定让刘邦当老大,就马上谨守起小弟的分寸。他知道,他和刘邦之间,有个整体利益,他必须认低服小,处处保护刘邦的颜面与利益,才能赢得自己的终极利益,至于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是些没用的废话!  雍齿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成日家阴阳怪气的不说,关键时候还让刘邦后院起火。那一年刘邦出门打仗,让雍齿驻守丰城,他前脚刚走,魏国军队后脚就到了,魏军的头头周市带话给雍齿,你跟着刘邦混个什么劲啊,你要是投降我们,还让你守着丰城。雍齿一想也是,虽说魏王也不咋地,但总是个陌生人,不像刘邦,原本街坊邻居的,我还高他一头,现在倒在他手下听喝,不如投降了事!  那年月军阀大混战,大家分分合合是常事,一会儿你投降我,一会儿我投降你,各有各的利益盘算,也都能互相理解,但雍齿这么做,让刘邦难以理解。他投降的原因并不是不得不这样,而是瞧不起自个儿,且以故人的身份瞧不起自个儿,怎么能不让他胸闷到暗伤?  尽管后来雍齿又投降过来了,按照刘邦的说法,还立了大功,但是刘邦一看这个人就不舒服,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他不是一个擅长掩饰情绪的人,他手下的那帮人又都是那么贼,如此一来,一传十,十传百,人人都知道,雍齿是刘邦最讨厌的人了。  我很难想象此时雍齿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等着达摩克利特之剑掉下来呢,还是继续满不吝爱谁谁呢?他立的功劳能大到刘邦没办法的地方,必然也有两把刷子,不能把这个人想简单了。  不管他揣着怎样的心情过日子,反正封侯一定是没想到的。刘邦把韩信、彭越他们都给干掉了,居然容下了一个他,还咬牙切齿地封了个侯。  这正是刘邦的成功秘笈之一,窃以为比所谓擅长用人论来得更为重要。单听刘邦说话,那是非常的性情中人,基本上想哪儿说哪儿,不用经过大脑,但看他做事,却是另外一套风格。他把大我和小我分得很清楚,大我是一国之君,小我则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男人,他的小我看似张扬,内里却随时准备为大我让路。  对于韩信、彭越他们,他应该是有感情的,听到韩信的死讯,他且喜且怜之,但就算他对他们的感情再深十倍,他照样哪怕是曲线地把他们做掉,因为他们触犯的,是他的大我,使他隐隐感到不安全,这是利益之争;雍齿冒犯的,则是刘邦的小我,一个普通人被人尊敬看重的需求,这是意气之争。  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当然会把利益放在意气之上,他嘴里说得夸张,却并不真的当成自己的底线,所谓的刻骨仇恨高高举起,然后轻轻放下。雍齿被封侯之后,刘邦没再找过他茬子,他一口气活到汉惠帝三年,此时刘邦已经去世三年。  在追随刘邦的诸将里,这样的善终不算太多。一个人因被憎恶而不是被喜欢,意外地获益,让人想破头,也参不透命运的禅机。

共谋:我看嵇康与山涛

每次读《与山巨源绝交书》,都仿佛看到嵇康在那儿癫狂放荡才气纵横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不适合做官,因此山涛的推荐简直是陷害,他要与其绝交了。这篇文章的有趣之处不在于嵇康究竟是怎样痛骂山涛的,而是说他自己懒到半月不洗一次头,不到紧要关头,都不起来方便,以及“性复多虱,把搔无已”,“刚肠嫉恶,轻肆直言”,更有“非汤武而薄周孔”之语,在那会儿这可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那回王朔颠覆金庸,大伙还大惊小怪,跟这一比算什么。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嵇康表现得十分另类,以至于有人搞不清他跟山涛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笔糊涂账,却对嵇康的狂傲不羁难以忘怀。一封绝交书,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舞,嵇康将他最出彩的地方用这样一种形式表达了出来,似乎远离了他的初衷。  然而我猜,这正是他的初衷。我还猜测他并非真想与山涛绝交,因为他被害之前,曾对儿子说,山涛在,汝不孤矣。更有意思的是,多少年后,山涛又像当年推荐嵇康一样,把他的儿子嵇绍推荐给了当权者,而嵇康之子也就高高兴兴上了任,并没顾及是否会有违父志。所以我们有理由想象,嵇康并不反感山涛,也不仇视仕途,他所要张扬的仅仅是对自由的渴求。  身体的自由,灵魂的自由,嵇康洋洋洒洒千余字讲的就是这个。他的疏懒,他的张狂,无非是不想为外物所牵绊,他要发表的是一篇自由宣言。与山涛绝交是一个由头,不借助这个由头,这篇自由宣言就会显得平铺直叙,无人关注,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看争战与冲突,嵇康利用了这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性,成就了一篇才情怒张、惊世骇俗的不朽之作。  用现在的眼光看,嵇康是个很会找卖点的人,从他一次次成功地炒作自己就可窥一斑。时人钟会慕名前去瞻仰,嵇康只是抡着锤子打铁,看上去对这个崇拜者豪不在意。但就在钟会无趣欲归时,他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冷冷的话语掩饰不住一个被瞻仰者的自得;即将被杀时,他犹能在刑场上轻抚一曲《广陵散》,看上去无所谓极了,但你看他的诗,一首一首全在讲死亡,他平时还炼丹服药,一求长生不老。由此可见,嵇康是个非常擅长“作秀”的人。这里的作秀倒并非贬义,而是说尽管嵇康在现实中也有庸常的一面,但当他要表达一个理想状态时,马上就会变得奇异精彩、充满创造性与感染力,真有“目送飞鸿、手挥五弦”之境界。这是一种艺术家的素质,嵇康玩的是行为艺术。我并不知道行为艺术该如何定义,只是这样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具有某种隐喻色彩,恰如一种艺术。  那么可不可以说山涛是个牺牲品呢?嵇康的行为艺术使他狼狈千年。倒也不尽然,嵇康的绝交书出来之后,山涛毫无反应,这个缄默的男人在多少年之后还重蹈覆辙,并不怕再次招来无妄之灾。  或许他始终理解自己的朋友,甚至嵇康追求的自由境界也是他的理想,只是他不似前者活得那么纯粹。然而他愿意以自己的声誉铺就理想之路,他的无声依然使嵇康不再孤独。  让我们想象这样一种相知,在形式上,他们是众所周知的陌路,在实质上,他们构成一种共谋。他们的交流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心,他们默契着,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将手握到了一起。

鱼玄机的堕落史

鱼玄机十三岁时认识了温庭筠,那时他们一个是著名老作家,一个是崭露头角的文学女青年,彼此又非常欣赏,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太应该成就一桩风流佳话。偏偏就没有。自然因为温庭筠不够主动,有人说是这老头担心俩人年龄差距过大,他又有“丑钟馗”的名头,但我觉得都像借口。猪八戒同志说了,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再说还有一顶文坛泰斗的桂冠压住斑白两鬓,怎么着也不该在一个十三岁的、前途一片茫然的小姑娘面前自卑啊!  我怀疑是老温眼光毒,早早看出这小姑娘是个惹不起的主。并非她心如蛇蝎、穷凶极恶,她的难对付,在于她是一个真正的才女。  世上对于才女总有一种浪漫的想像,认为才女是温婉的、清高的、进退自如的,这可能与“才女”二字的形状有关,看起来那么简约而灵动,可是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有幸碰到一个才女,就会知道,她们其实没有那么可爱。她们的敏感、热情、自恋、嚣张,写诗作文时是优势,可是过起日子来,既让别人不舒服,也让自己不舒服。现代文学史上有大把的例子,不过为了避免这篇文章过长,我们还是只说鱼玄机吧。  十六岁那年,鱼玄机嫁给了状元李亿为妾。对于这个父亲早逝的小户人家的女孩,也算一条不错的出路,可惜过门三个月,便不能见容于李亿的老婆裴氏,被扫地出门。古往今来的文人大多是鱼玄机一伙的,都对裴氏气不忿,说她虐待云云,但我估计鱼玄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果裴氏真的是一个容不下小妾的醋坛子,鱼玄机也进不了门,也许她进了门之后,裴氏才知道小狐狸精的厉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撵出去了事。  李亿把鱼玄机安排到一个道观里,唐朝的道观是各色男女暗度陈仓的好场合,想象那个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男人,在天亮之前匆忙地穿衣束冠,然后悄悄合上门扉,假寐的女人该有多么委屈。她摸着自己的脸,柔滑如缎,却无法与一个黄脸婆背后的显赫身家相抗衡,那个男人不是不爱她,却更爱自身安定的生活。  失望就是这样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吧?但到底还有爱,就有不舍。几年后李亿去扬州做官,带了老婆裴氏,鱼玄机这才彻底失望也彻底清醒,当心降到冰点,她写下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千古名句。  心灵的觉醒带来身体的觉醒,鱼玄机从此艳帜高张,迎来送往,不再苛求爱与被爱。她的成就感也许更多地来自于征服,李亿的离去与其说伤了她的心,不如说伤了她的自尊,这个要强的女人用更为凌厉的方式复仇。  既然男人都花心,不如找个年轻漂亮的,她看不上前来猎艳的贵公子,却相中他们带来的漂亮乐师,那个叫陈韪的乐师自然不会不谙风情,俩人一时打得火热。  下面就要接上张爱玲那篇《沉香屑:第二炉香》了,美人风华渐老,俏丽的小丫鬟就把她的男人收编到自己名下。张爱玲肯定是受了鱼玄机传奇的启发,有天鱼玄机外出归来,发现了弟子绿翘与陈乐师的隐情。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滩头上,绿翘此举的意义不只是接管了她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以新一代狐狸精的脱颖而出宣布了她鱼玄机的过气。虽然鱼玄机才二十四岁,但是,面对更为青春的面孔,已不复有绝对优势。何况,面对她的斥责,绿翘反唇相讥,大有翅膀硬了之架势,这些,转化成了严重的危机感,刺激得鱼玄机失去理智。  她打死了绿翘,埋在院子里,有客人发现浮土上苍蝇聚集不去,大感蹊跷,报了官,一桩刑事案件就此浮出水面。这结局太有戏剧性,以至于使人只注意到传奇本身,历来影视剧都着力于表现其中的艳情,却忽略了这文中所有的女人们,当她们感受到男性社会给予的压力时,总是把伤害给予自己的同类。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1)

最初是在三毛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名字,她谈到贾平凹给她的震撼,可有一比的只有一个张爱玲。那时侯,坊间还没有张爱玲的书,仅凭着对三毛的信任,我想象,必定是个非常精彩的世界。有一天,在街上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小说选,叫做《色?戒》的,一股欢喜冲到胸口,翻也没翻,就买了回去。  那个选本很不错,而且,直到现在,《色?戒》都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然后听说三毛写了剧本,演绎张爱玲情事,名叫《滚滚红尘》。这题目很能投合年少者自命的沧桑,而罗大佑的同名歌曲也很好听,凄迷悠远,很像一个妩媚女子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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