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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她这一说,长安也皱起了眉头,“这群畜生还真是没完没了了,照它们这个样子,只怕天亮了咱们也不好走,毕竟大伙儿身上大都带了伤,在下头跟它们碰上,咱们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众人都是无言,在这深山老林里跟狼群杠上了,傻子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若是明天再不回去,只怕行宫那边儿真要急疯了,这件事只怕是想捂也捂不住了吧,别说那个小丫头了,他们这些人只怕也得跟着陪葬。

明月坐在一根结实得树杈上,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对着远处的树丛瞄来瞄去。

佟康也扶着树枝走了过来,轻轻在她身旁坐下,“没用的,它们躲在暗处不出来,咱们根本找不到它们,更别说瞄准了,你这支箭射出去,我保管你连一根狼毛儿都摸不到。”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说不定我运气好,瞎猫也能碰上个死老鼠呢。”

“嗯,是瞎射手碰上了死狼——”

“嗖!”

就在佟康喋喋不休的时候,明月手中的箭突然射了出去,他本不以为意,只以为是她一时失手,不想羽箭所到之处的树丛中竟响起一阵骚动,成功地让他闭上了嘴。

明月手下不停,哪里有声音哪里有响动就朝哪边儿射,树丛中的动静更大了,长安也扔下手中的药瓶儿和包布,捡起弓箭一起对着树丛就是一阵狂射。

佟康哪里肯在她面前示弱,方才是不知道这些畜生藏在了哪里,如今那抖动得筛糠似的树丛里藏着什么,却是一点都不难猜。

一声凄厉地狼嚎又一次响彻夜空,明月立即调转方向,对着那处安静的树丛一通狂射,虽然这里之前一直很安静,哪怕是在旁边的树丛里乱成一锅粥,狼群死伤惨重的时候,这里的树叶都没动一下。

可如今它沉不住气了,这一声狼嚎,暴露了它的位置,给他们指引了它所在的方位,如果能先把这个头狼解决掉,那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群狼无首,正是他们逃脱的好时机。

☆、第42章 亏本的买卖不能做

“月儿,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怎么知道那匹头狼藏在那里的?”

明月气哼哼回过头来,“再说一次,别叫我月儿,这名字不是你能叫的。至于那头狼的位置,只要不是聋子,都能听到那个狼嚎声吧。”

“可你怎么就反应那么快呢?你怎么知道——”佟康还是有些不甘心,在场的人都听到了那声狼嚎,可唯有她的反应最快,几乎是在声音响起的同时调转弓箭的方向,连他和长安都比她慢了半拍。

明月一抬手打断他的话,“你听说过狙杀吗?”

“狙杀?”佟康蹙眉,“窥伺而击曰狙,潜伏而袭曰狙,狙杀,你是说方才你一直在窥查头狼的踪迹吗?”

“没错,我先前拿着弓箭在树丛间乱瞄,实际是在寻找狼群的踪迹,当我发现了它们的动静的时候,立刻开始射击,虽然我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狼群,可射一箭试试不就知道了?反正我在高处,就算错了,它们也奈何不了我。”

明月笑眯眯地看着他,眼中满是得意,“当然,那结果也没让我失望,一头狼受伤倒地,便引起周围其他狼的骚动,这便给我们提供了打击的方向,在我们接连的进攻下,狼群乱了阵脚,头狼肯定会发号施令的,我等的就是它的命令。”

她心中还是有些羞惭,若论真本事,她跟他们还差得远呢,不过是仗着空间的帮助,这才找到了狼群藏身的位置。至于那只头狼,虽然她的确是一直在寻找它的位置,可当这个机会真的摆在眼前的时候,就算有空间帮助,她都没能做到一击毙命。而他和长安,虽然没有心理准备,反应比她慢了半拍,可本事却不是吹的,今天他们能顺利从林中脱逃,他们才是最大的功臣呢。

“原来你一早就等着它呢,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不错。”佟康点点头,头脑清晰,分析得有条有理,的确是个人物,只可惜是个女孩子,上不得战场,否则一定不比她那两个哥哥差。

明月心头一动,干脆将后世里那些狙击的战例讲给他听,“只可惜咱们的弓箭毕竟射程有限,准确度也差些,杀伤力更是不高,若不是神射手,就算勉强找到了方位,也只能让对手受伤,做不到一箭致命。”

给他灌输点儿先进武器和战例的知识,别跟前世里教科书上讲的似的,整天只知道大刀长矛。就算她没想着让这大清朝千秋万代,一统天下,至少也别像前世一样愚昧落后得人神共愤。

佟康点点头,的确,若今天率先反应过来的是他或长安,或许那只头狼就逃不掉了,只可惜明月毕竟是女孩子,力气有限,那支箭只怕也没射中要害,还是让那只头狼逃了。

不过,狼群讲究的是优胜劣汰,只怕它就算逃回命去,也会被其他狼逐出狼群,这头狼,它是想都别想了。

“是啊,若战场上真能一箭射杀对方主将,令对方群龙无首,那可的确是无往而不胜的好主意。只可惜两军阵前,难找这样的好机会,先别说弓箭的射程能不能射得到,就是双方对主将的保护,也不是轻易就能得手的。”他在心中慢慢思索着,心头一动,伸手从怀里摸出把□□,“听你的意思,若是有好武器,这种狙杀,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你看这个怎么样?”

明月眼前一亮,□□?这可是在三百年前的大清朝啊,真没想到他随身竟还带着这样的宝贝,只是——“你早干什么去了?早拿出来,那头狼肯定逃不掉!”她气得跺脚,这人早干什么去了,有宝贝不知道拿出来用,留着孵小鸡啊。

“这不是没想起来吗,平日里用弓箭用惯了,这个也就拿着当个玩意儿,哪里想得起它来。”佟康把枪递到她面前,“送你吧,留着防身好了。不过,你毕竟是女孩子,以后这深山老林的还是少来。”

“你可真大方,这么好的宝贝说送人就送人了。”明月也不客气,接过来仔细地打量半晌,她前世里可也是个射击爱好者,虽然真正的好枪支她也没见过,可眼前这把真不比前世地摊上的□□好多少。

眼前这把枪论杀伤力还真叫人恭维不起来,不过比弓箭强倒是毋庸置疑的。整个枪身上不是金玉就是宝石,镶嵌得花里胡哨的,倒让人忽略了它原本的用途。一入手便觉沉甸甸的,整把枪的装饰作用强过了它的实际本职,说穿了就是个彰显身份地位的摆设。

只怕眼前这人也就是拿着它彰显身份地位的吧。明月瞥了佟康一眼,“来而不往非礼也,这药你拿去用吧,今天再换一次药,你那伤口也就好的差不多了,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你以后行事也别这么随意了,今天这种事再发生一次,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跟着你倒霉。”

佟康先时还一脸的喜色,拿着那个小小的琉璃药瓶儿摩挲不已,待听到她那后半句话,心头一震,难道她发现他的身份了?他忙抬头观察她的脸色,却见她神色自然,一点儿旁的意思也看不出来。

他心中稍定,也许她就随口说这么一句,是他多心了吧。如果她真知道了他的身份,还会跟他这么自然地说话吗?换了别的丫头,早吓得跪在那里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吧。

“好了,你们赶紧走吧,回头别忘了差人把马给我送回来。”她把手中的缰绳递给他,他们的马都被狼群惊跑了,如今生死不知,还好她家的庄子里不缺牲口,可要她白送他这么多马也是没有的事,亏本的买卖不能做,就算是boss也不行。

盛京,郭洛罗府

“哎呀,姑娘你可回来了,夫人都快急疯了,您快过去看看吧。”丫头们一见她回来,立马围了上来,虽说自家姑娘经常一出去就好几天,可如今是什么时候啊,两位少爷难得回来一趟,在家住的日子也有限,昨天一听说姑娘没回来,差点没把府里掀个底儿朝天,幸亏今天一早他们就回去当值去了,否则他们这些奴才还不知要被这两位小爷折腾成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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