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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我听着她解释般的话语,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品尝,只淡淡将身子往床背上一仰,幽幽的说了一句:“是啊,他人真好。”

然后闭上眼睛假寐。沈秀走了过来,她在我身边坐下,轻轻的问:“老公,你生气啦?”

我不吭声,继续闭着眼。

她道:“我跟大成没什么,真的!不幸你问我叔,我的事,他最清楚!”

我翻了个身朝里,我说:“行了,我相信你有这点判断能力。”

沈秀便不说话了。

其实以我的敏锐,他二人如此拙劣的掩饰,我能看不出那其中的意味吗?但我根本不屑把那个大成放到心上,因为我骄傲的觉得,我跟他就不是一条水平线上的人!一个配菜师傅,一个整天在厨房里围着灶台转的男人,跟我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比?开玩笑!

可他对沈秀的感情,是真实的。就如我们常听到的那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无缘无故的付出的,男人愿意跟一个女人走近,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身上有某个吸引他的地方。而之所以造成恋人未满,我认为,那是因为没有外力推动内力产生质的变化!原则上,我更愿意将男女的友情,比作两颗寂寞的心。

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寂寞的。就像动物世界里,许多动物需要群居,人也是动物,所以我没必要去吃常理的醋。而且,我看到的现实是:沈秀或许知道大成对自己的心,但她爱的,还是我。我不相信一个精神或肉体出轨的女人,还能跟不爱的男人翻云覆雨、享受沉溺。我之前问沈秀爱不爱的话,我不认为,她答的虚情假意!

所以我肯定她的判断力,不是表扬她,而是自信,仅此而已。

我在没有被梦打扰的情况下,又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已近傍晚。沈秀做好了饭菜等我,没有我陪的她,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看书。

有风自窗外飘进,拂过她年轻的面庞,带起她柔软轻盈的发丝。有一个瞬间,我竟被眼前这一幕搅得有些晃神。但当我走近她,看到她手里那本书的封面后,我又一下子,被拉回了现实。

我皱了皱眉,我问她:“你不是说你最近看《红楼梦》呢吗?怎么改看这种没营养的小说了?”

她抬起脸,看着我,笑呵呵的道:“《红楼梦》太难读了!那人一个接一个的,我都不知道谁是谁!还是这种小说好看,老公,我正看的这篇,说的是一个女的,生不出孩子,被男家人嫌弃,然后……”

“哎,好了好了!我对这种婆婆妈妈的剧情不感兴趣。”转身去盛饭,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她:“之前跟你说异地恋不可靠的,是那个大成吧?”

走到沈秀身边坐下,却见她仿佛凌然一惊,她说:“老公,你怎么知道?”

我冷冷一笑:“他看着就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呗。”

沈秀抿了抿嘴,刚夹起小龙虾的手停在半空,看了我一眼后,放下,微笑着改去夹了块红烧肉,放到我碗里,道:“知道你要来,我前些天特地去买的。放在房东阿姨家的冰箱里好几天了,你尝尝。”

我嗯了一声,面无表情的吃了。

我买了3号的车票回S市,尽管这两天跟着沈秀到处逛,心情,却还是没能好起来。尤其一回到学校,走到我们宿舍楼底下,脑海里就情不自禁的想起那天柳絮的话。

她并没有来还项链,或许是想通了觉得自己确实挺过分,又或许是最近太忙没顾上,再或者,根本忘记了……总之,她没来。

日子便也一天一天的在平淡中度过。一直到大一这学期快结束的前夕,一个惊雷,“砰的”炸了过来!有消息说,体育学院,那位篮球王子傅博涵,跟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好上了,而那个女生,正是柳絮!

所以柳絮一时成了风云人物,哪儿哪儿都在谈论她。而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正跟宿舍其他三人围在一起做动物生理实验呢。课间小憩班里有女生谈论,正好被我听到,我惊的回头看着她们,接下来,再没有心思好好上课!

周越泽坐我旁边,他睨了我一眼,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沈毅,没事,哥帮你去探探底细,说不定两人只是刚刚开始,根基不牢想撬开简单得很。”

我听他这么说,转脸望着他,我说:“老周,你要真能把她撬到我身边,你今后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他笑了,抬了抬眉毛:“你放心。”

于是周越泽正式“介入”了我的感情生活,尽管他的这种“介入”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插足,我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他在我跟柳絮中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除了改变我的一些想法,也真的将柳絮送到了我身边,促进我们正式开始。

这一段我没有很细致的跟李佳律师说,我只告诉她在周越泽“帮忙”的这个过程中,我的一些感受。李佳律师第三次与我见面的那天,下了大雨。她湿漉漉的站在我面前,拿纸巾擦脸上的水。

她说:“对不起,来晚了。途中遇到一场车祸,顺手就送人去了医院。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挡也挡不住。”

我低着头,照道理,她不需要跟我汇报这些的。律师跟犯人之间,有什么好拉家常的呢?只要谈案子就行了,不是吗?但对于她的这番话,我却听出了弦外之音,我觉得她应当是故意说的,她是想让我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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