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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第1页)

不会这么大。

无限缅怀了下前辈高人。我还是硬着头皮把岳飞带到了公主府。好在冰冰没跟来,要不然两大美女见面地后果。我连打了好几个寒战。

找了帮公主府的老夫子们陪着岳飞。我找了个借口去见银铃。

“公主,你真的不肯跟我走吗?”虽然明知答案,可我依然不死心的问道。“大不了。我也辞官不做。咱们跑到个无人的岛上生活。这样咱们就都不用犯愁了!”这个解决方法也不是很好,可却是唯一可行的。

带着香香冰冰公主。她们隐居到个桃花岛之类的地方也不错!我两眼放光的想到。

“苟大哥。还是你留在金国吧!我答应嫁给你还不成?”银铃公主看我要走,也忍不住道。“你要是喜欢南边,父王早晚会打败你们的那个昏庸的赵皇帝。到时候我求父王给你在南边封块封地还不成吗?”

虽然被公主说地有点心动,可我还是拒绝了。这倒不是我狗血,毕竟,宋朝那里才更得到我地认同。留在这里,那我不成为汉奸,就真的成为个小白脸了。而留在宋朝,我会尽力不让历史重演地。

当天,我们谁也没能说服谁。这结果其实我们都早已料到,但依然还抱了份希望。现在一切都挑明了。“好吧!你走吧。不过等父王征服了大宋后,你答应我来找我!”银铃公主无奈的说。

这是不可能的!不论历史,还是有了我的现在!我心想。但我还是点了点头道:“如果你父王征服不了呐?你还是多考虑下我的建议吧!”

不过,我说这话时,没有想到我会很快的再次见到银铃。比我想的快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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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海鲜我的最爱

大宋朝使节的队伍,随着一声起程的吆喝声。带着两国人民的友谊返程了。两国人民的友谊?我看不出!不过我和银铃的分手,让我心里颇不好受。虽然走时,银铃送了我不少的东西。但她却没来。

不过有趣的是,合布勒虽然早我一步离开。但他也留了份礼物给我这个“安达”。草原民族送礼就是实惠。怎么大,怎么值钱怎么来。大块的狗头金,大块的玛瑙玉石。尽显豪爽本性。

我想了想,把日本刀托那合布勒的手下给他送去当回礼。并告诉他说。这刀是东海里的小国倭国所产。那里的铁匠对打造这种钢材极有心得。建议他们要是想要这种刀的话,不妨出海去逛逛那个小国。

嘿嘿!蒙古人去逛逛是什么意思。当然是去掠夺一番了。要是能把这股十三世纪的祸水多往那个卑鄙的地方引引。我是不介意送几把刀剑的。想到送合布勒的这把刀也许会传到那个蒙古武士的手里,然后用它给小鬼子们脑袋上砍上几刀。我便得意的笑。小样的,我就不信我这蝴蝶影响过的世界,你个小日本还能那么有运气的碰上“台风”来救命。

“大人,咱们回去走哪条道?”负责安排行程的官员询问张邦昌。

张邦昌这次出使得到的待遇出乎意料的好。这里其实有我的很大功劳。不过这老小子可不这么认为。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他英勇机智不辱使命。此时,他便把兴致勃勃地玩着金国人送给他地珠宝。半天。才懒洋洋的道:“既然走大名府一路盗匪太多,咱们就走海路吧。”

咦?这家伙现在又不晕船了?看来上次被我和岳飞消灭的盗匪还是把他吓的不轻呀!这老小子知道,要是再碰上盗匪,想让我和岳飞那么卖命是不可能了。所以很明智的换了条路。

走海路也不错。我盘算着。我还没做过古代的大木船呢。这可是个难得的体验。只要不碰上大风就好。

而且一想到海路,作为一个老饕。我首先想到地就是鲜美的海鲜了。这个年代可没有后世地保鲜技术。无论是开封还是江宁,就是在在再高级的饭店,能吃到的海鲜也是晒成得干货。那里还称得上个鲜呀!分明是海干嘛!

一想到能到海边吃上正宗纯天然无污染的鲍鱼、海参、螃蟹、大虾、扇贝、牡蛎。我的口水就忍不住的往外直分泌。

“胖苟!你又对着冰冰姐流口水!”金小丫头一张口就没好话。什么叫我又对冰冰流口水?我是那种人吗?我一向都是晚上做梦时在梦里对冰冰流口水的。

我偷眼看冰冰地表情。还好。没生气!我放心了。回头一看。只有金二少两眼冒火的看着我。忽视!你个配角对我再有意见我也当没看见。

转过身。我正色的对一脸惟恐天下不乱表情的金丫头道:“不懂别瞎说。看到好吃的就分泌唾液,这是人的正常条件反射。是生理本能!是大脑神经中枢对腺体的控制。”我充分运用后世。那些故意把简单易懂的话,用最负责地方式说明,来显示自己学问高深的办法。把金丫头说的一愣一愣的。

估计这么多新名词她根本听不懂。小嘴张了半天硬是一句反驳的话说不出来。金二少故作不屑的把头转过去,可他眼睛根本不敢看我,紧皱着眉想必在判断神经中枢、腺体这都是什么东西吧!只有冰冰虽说一直没向我们这边看,可她地耳朵根有些泛红。

看到我一句话就让辩论高手金家兄妹哑口无言,我不禁得意洋洋。顾不得季节不对。我刷的打开扇子轻轻扇动。瞥了眼苦苦思索中的两人。小样的,敢和我这多了壹千年知识的现代人辩论。我还有很多新名词没说呢!

“胖苟!你说的什么条件反射、什么神经中枢还有什么腺体都是什么意思?”金丫头在她二哥的暗示下,终于忍不住问道。

嘿嘿!我知道古代人对这越偏门的东西越感兴趣。都把这当作自己有学问的象征。就像那个知道回字有四种写法的孔乙己一样。金二少不弄懂我这些名词怕是连觉都睡不安稳了吧!哈哈哈!

“小姐,”我左右看看没人注意到我们这辆车子。便故意气金二少道:“不好意思,我一不小心说错了。这些东西不是你这种水平所能了解地!”至少你也得上个十年义务教育地初中呀!我心里加了一句。看到金二少竖起的耳朵一下子搭了下来。我地心里一阵爽快。

哈哈!让你当年故意在我面前显摆你的古文水平。让你让我当初在冰冰面前出丑。这下你没话说了吧!我用新词侃不晕你。真是的,当初我咋就没想起来这一招呢?看到金二少故作镇静的假装看风景。我暇意的扇了扇扇子。

“哼!不说就算了。”金丫头碰了钉子很是不满,不过她眼珠子一转道:“冲着冰冰姐流口水,你还有理了!”金小丫头的声音很小。可我肯定冰冰听到了。因为她不但动作不自然起来。耳根更红的像要滴血。

懂啥?我蔑视的瞟了眼金丫头。别看你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小姐。论起吃的来,你再有本事也不能和我这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比呀。想到鲜美的海鲜,我忍不住闭上了眼想象起我到了海边品尝这些盼望已久的美味的场面了。

到了后,我先来盘大对虾,就要水煮的,绝不油炸。这东西越是新鲜。就越不要去炸。保持原味最好吃。新鲜的大虾肉弹性十足,颜色白里透红。再弄点醋调下味。我忍不住咽了口大大地口水。嘴里不小心嘀咕道:“白里透红。弹性十足,味道好极了!”

对了,还有鲍鱼。明目的好东西。但要是坏了可臭的很。这东西新鲜的吃起来有点像大肥肉,美呀!我忍不住添了下嘴唇又道:“肥美多汁,舔一下都是享受呀!”

牡蛎!我怎么能忘了牡蛎呢?那可是营养丰富还能补充男人的体力呢!不是有一阵中央台老做的一个药品广告不就叫什么牡蛎吗?这在国外非高档筵席是吃不到的,真是“男人地最爱!”

海参,这可是比的上人参地好东西。富含多种营养。吃多了也像人参似的流鼻血呢!这个时代知道的人可不多。不过。正因为知道的人少。这年月海参的个头也出奇的大。我要使劲吃个够,谁也不许和我抢。我咽了口吐沫喃喃的美道“又粗又长。嘿嘿嘿,我地!”

还有螃蟹,嘿嘿!就属两个大夹子肉多。不过要是抓的话可要小心,要是被夹一下,保证当场出血。当初我有个同学和我一起到海边抓螃蟹。我刚找到一个大个的,这小子就上来抢,太阳!结果他就被夹了一下。手指上立刻就是一个大口子。“嘿嘿!夹的好,夹的好!”

呀!我还闭眼沉浸在美味中,不知什么东西打了我一下,好痛。谁打饶我YY美食!太不自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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