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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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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北宋行》

作者:辐射

序 梦想

“铃……”讨厌的闹钟早晨准时的响了起来。睡眼朦胧的我从被窝中伸出一只手来,摸索着将闹钟的铃声开关按下。世界清净了。“还有点时间再睡一回吧”我给自己找着理由,又迷糊了起来、“哎!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我的理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美女脑袋都坏掉,哭者喊者让我泡!”我迷迷糊糊的想着昨晚看的《寻秦记》,嘴里不由自主的嘟囔着:“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书中回去的那些,个个不是美女如云,成王成霸呀!”“好!就让你回到过去!”耳中似乎传来了这个声音,不过我睡着了没有听清楚……

第一章梦想和现实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醒醒!快醒醒,老爷叫你呐!”一双小手把我摇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哇!我跳,不对,是坐了起来。眼前一个古装丫鬟打扮的胖小丫揪着我的袖子正拼命的摇。咦?老爷!丫鬟!我疑惑的向四周看看,都是些古时的装扮。哈哈,我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在回到过去成为流行时,我终于也赶上一把时髦,我,肯定是回到古代了!直接跳过什么以为是在排电影,演古装戏之类的那段俗套。嘿嘿!我实在是太聪明了!古代的美女们我来了。

我还沉浸在兴奋中,胖丫鬟不干了“快点!老爷叫你呐!”老爷?莫非就是我这一世的老爸?看来我家的条件还是不错的,虽然听起来不可能是皇帝王爷,但凭面前丫鬟的打扮来看也是个大户人家,说不定是个大官呐!回头咱也跟着粘粘世袭的光。尝尝纨绔子弟的滋味。西门庆、高衙内的生活我可是做梦都想要呀!

到时候有空再帮帮老爸,发展下自己。如果是老爸是文官,我就先搞点政治改革,用点后人的诗词呵呵!如果是武的,我就来个现代的军事训练,搞出个新式的部队来。最终目的――成为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哈哈哈!我正想的美呐,胖丫鬟看我不动又来拉我,靠!我是少爷哎!真没水准,拉拉扯扯的,长的又不好看。回头跟老爸说一声给我换个漂亮的丫鬟来。

面前的丫鬟还不知道我肚中的诽谤,又催道:“苟管家,快点呀!老爷急者让你去呐!”什么?天旋地转的感觉,我是个管家?还姓狗!打击太大了。不管了,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我定了定神,试探道:“这个…老爷找我什么事呀?”“好象是夫人和小姐走亲戚回来了,老爷让你带人搬东西!”小姐!我眼前一亮,如果我卖弄几句流行歌曲现代诗词再使出把妹妹的本领来。嘿嘿!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绝色佳人靠在我的怀里用崇拜的目光深情的看者我…“嘿嘿嘿。”我用力将嘴角流出的口水擦去,为了我的泡妞大业我得先将状况摸清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咳嗽了一声,我拿出了管家的威风“这个。恩。那个。”靠!我怎么称呼面前这个丫头?不管了,“这个,我说,那个,我刚才脑袋不小心碰了一下,好多事记不起来了,你给我说说都是怎么回事?小姐叫什么?多大了?漂亮吗?嫁人没?啊!呸呸!最后这个问题当我没说,既然是小姐当然没嫁人。”(我有从色狼晋级色魔的趋势)无奈下我抛出了百试百灵的“失忆大法”。

胖丫鬟疑惑的围者我转了一圈,小心翼翼的问道:“苟管家,你脑袋碰糊涂了?”倒!好象也可以这么说。不过这种说法太难听了。一定要纠正过来。于是我虎躯一振,王八之气四溢。义正严词的大声道:“我失忆了!懂吗?不懂?就是很多事想不起来了,全都忘了。这下懂了吧!真苯!”为啥别人碰见的都主动为主角提出失忆的说法。而我,自己提面前的人还不懂要我解释呢?我再震,三震。等等,好象她懂了。只见胖丫鬟拼命点着头不住后退,突然转身就跑,边跑还边喊“救命呀!苟管家鬼上身了!”我靠!说的和事实如此接近,我简直太失败了。

很快我就被关进了柴房里。然后,一个穿的希奇古怪的道士或是神汉的半仙围着我跳了半天大神,又强迫我喝了碗所谓的符水。终于认定我是安全的了。身上的鬼已被大仙驱走了。在我因为符水的卫生问题跑了第五趟厕所时,那个半仙拿着从我工钱里扣下的供奉香火钱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望着那个骗子得意洋洋的样子我的心在流血,天啊!那是我的血汗钱呀!我很很的咬牙,将泪水咽进了肚子里。不行了,我第六次冲向厕所。

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前后十三次厕所)后,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府里的人都知道我失忆了。当然各人用的名词是不同的。失魂、糊涂、撞邪等是客气的,傻了、遭报应等才是主流。不管怎样,我可以名正言顺的装糊涂,错,是装失忆来了解情况了。

几天下来,通过旁瞧侧击,装傻观察。爬墙角偷听等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和对这身体原主人残存的记忆的整理。我终于成功的了解到身为管家“我”原来的性格特征,如需要冒充时的习惯语言动作,技术要点等等。再加上以失忆做掩护,估计不会有人怀疑我的身份了。当然本人现在所处的时代和周围的情况也知道了不少。

我现在所处的朝代是北宋,那一朝不知道,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北宋我也不知道。关键是因为我历史课没学好,所说的年号根本不懂,更别提与公元换算了。当然,这一点我是不会承认的。所处的地方还不错是六朝古都南京的郊区。南唐时叫金陵,南宋叫建康,此时叫江宁。

老爷姓金是个财迷,有个上千亩地还在城里有两三个铺子,算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我跟老爷有个七扭八拐的亲戚关系,以前又是老爷从小的仆人,就在原老管家养老后破格成了管家,外号‘胖狗’(靠!谁起的?不能谁象什么就叫什么吧!太没素质了!)金家打工一族中的NO1。夫人姓王是个大家闺秀,好象有个亲戚还是个京官。家里还有少爷两个(呜呜呜。为什么不是我)小姐一人。大少爷在城里学习继承家业看铺子。二少爷是个秀才一心想中状元。至于小姐。

“是,小姐”我低头向眼前的美女行礼。是的,美女!如果再大十岁的话。呜呜呜。我不要萝莉控。看者眼前只有十三岁蹦蹦跳跳的小女孩我的梦想破灭了。“我马上去买”“恩,我要麦芽糖,要小兔子样的,还要个蝴蝶风筝”眼前的小女孩转着大眼睛做沉思状“我还要。”点了N次头后我急忙溜走,背后还传来了清脆的童音“千万不要忘了,否则。”空中挥动着一个小小的拳头。

以上就是我和小姐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我好痛苦哇,可古人说的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强烈怀疑说这话的“古人”就是现在的我)倒霉的事绝不可能只有一件。比如:我的相貌。在前世(姑且这么说吧,我也搞不清该怎么称呼以前的我)虽说不是顶级的帅哥酷男,但挤公共汽车时还是碰到过几个大妈级的恐龙对我“性骚扰”来着;可现在,望着水缸中倒影出来的我,小眼睛、大饼脸、八字老鼠胡须、两倍多我前世的身宽。还有我的岁数,比我原来的年龄足足大了六七岁!套用句钱先生名著《围城》里的话“还小呐,才二十八岁,还是小dd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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