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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2页)

总之,人才辈出和恰如其分的使用人才是一个民族兴盛时期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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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问题

一个国家最可怕的东西就是吏治*。它不但破坏了人类的公平原则,而且极容易形成腐蚀社会肌体的利益集团。

“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命运。”

“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

上面这段话出自吴思先生的历史社会学专著。吴思先生是针对中国古代官场讲的这番话。事实上,这段话即使放到现在,放在一部分*官员身上,也一点不过时。

我们可以举例证明这一结论。

2004年12月,时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的侯伍杰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并宣布停职。

侯伍杰的案发,最先缘于数年前的山西省黑社会集团案,缘于黑社会头子李满林的落马。

2003年12月15日,被捕两年后的李满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审判庭上。可能李满林自己绝没有想到会被处以极刑。因此,当他一审被判决死刑后,情绪失控,随即供出为自己多年来提供保护的、时任临汾市公安局长的邵建伟。

这就好比一副多米诺骨牌。邵建伟的案发,最终决定了侯伍杰的命运。

花巨款向侯伍杰买官的邵建伟在权钱交易方面非常熟练和老道。据查,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分局局长期间,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28名公安干警的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长一职面临调整。邵建伟决定花巨资“竞买”这个职位。他先后向时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的侯伍杰送上一块价值万余元港币的百达菲利牌手表和2万元礼金。见侯伍杰没有拒绝,第三次他一次性给侯伍杰送了10万美金。

很快,太原市分管组织的领导以及省公安厅市的领导都知道了侯伍杰有意让邵建伟“转正”的意图。然而有关邵建伟与当地黑势力不正常关系的反映不少。2001年6月,在高层的干预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长的李连琪被调到太原,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考虑到侯伍杰的建议,邵建伟还是被提了起来,但被调出太原,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李连琪入主太原市公安局后,群众的举报信纷至沓来。其中的焦点,都是反映李满林及其黑社会集团问题的,还有些信件反映李满林的“保护伞”就是邵建伟。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11)

2001年9月,侯伍杰卸任太原市委书记一职,升任省委副书记。

邵建伟、侯伍杰的调离,加速了李满林集团的灭亡。2001年12月,李满林被逮捕归案。

一方面,李连琪让人彻查李满林集团;另一方面,靠向侯伍杰买得临汾市公安局长的邵建伟,正在日日夜夜地计算他的“出入账”。既然花了百万元买得此官,总得让这个官位为自己赢得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才行。因此,他整天都在想着如何卖官、如何寻租获利。正应了吴思先生那句“支配……行为的东西,是非常现实的厉害计算”。

据查,邵建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名币万元、1万美金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5块高档手表。邵建伟还以竞选公安局长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总共涉及赃款折合人民币480万余元。

从此案分析看,邵建伟“投入”100多万元,“产出”700多万元,无论从哪个角度说他都是赚了。如果再假以时日,邵建伟会赚得更多。他的“投入产出”结构会更合理。

再来看侯伍杰,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担任省委副书记,其工作侧重于意识形态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有意思的是,这期间他多次在各种场合高谈“反腐倡廉”,他还经常发表一些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章。比如,2002年他就在一本杂志上发表过题为《掌权人要有过硬的素质》的文章。文章本身写的很好,但他并没有按照文章说的去做。这也正应了吴思先生的那段话“支配……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

侯伍杰、邵建伟案是典型的吏治*案件。侯伍杰身居高位主管反腐自己却带头*;邵建伟身为公安却与黑社会集团勾结,不仅失职而且严重渎职,不仅丧失党性而且丧失人性。“警匪勾结”下的社会治安其结果可想而知。

这件典型的“权利寻租”*案件还给我们留下一些耐人寻味之处:如果邵建伟不被调离太原市,那么李满林集团覆灭的时间会不会推迟?如果李满林没被判处死刑,他会不会不招供邵建伟?而侯伍杰也可以继续高谈他的“反腐倡廉”?

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在这起案件中,最终响起的是正义的枪声。

我们可以再分析一下另外两起案例。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8年9月12日,原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前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已被开除党籍,且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此前的5月14日,冯顺桥已遭双规。

冯顺桥落马的直接原因是他打压一个参与争地的房地产商,把这个地产商弄进了监狱。该地产商出狱后,把冯顺桥的重大贪污证据举报给了中纪委。

由冯顺桥开始的绍兴官场*真相由此在更大范围内被揭开。2008年9月,绍兴副市长谢卫星、俞永谷,前绍兴新昌县委副书记程晓帆相继落马。引发绍兴官场震荡。

更早前,包括正厅级的绍兴市委副书记范雪坎而下,两名绍兴市组织部副部长,绍兴市财政局局长,原绍兴上虞市市委书记、副书记,原绍兴新昌县副书记、常委副县长、组织部长、土管局长等多名官员也已纷纷落马。

落马官员大多和冯顺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甚至是直接的买官卖官关系。他们落马几乎都与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的黑幕难脱干系。有的房地产商更是直接出钱为他们所要利用的官员买官。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12)

从这起*案例被查处的结果看,中央高层对反腐的决心之大、措施之严前所未有;从*官员落马的数量和职务构成上看,反腐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牵出一个,带出一窝”说明近年来官场勾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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