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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曾雨在初初进入这个家庭时,性格十分的别扭,每每韩孟语在家时,曾妈妈让曾雨帮着洗碗做饭做家务,她就会不同往常的乖巧,闹着脾气,一定要求与韩孟语分工做家务,若自己洗了碗,那韩孟语一定要扫地擦桌子,要么就每人洗一天碗,轮流着做,再不行,就谁吃后面谁洗碗。

通常,曾雨会是家里第一个吃完饭的人,而韩孟语会是家里最后一个吃完饭的人。

韩孟语从没跟她争,轮到他做的话,他会一声不吭的把事情做了,起先,他做的一点都不好,洗碗会碎碗,地也擦不干净,曾雨常带些恶意的嘲笑他,他那么高大的一个男生,被小破孩一样的妹妹夹枪带刺的挑衅,也不介意。一段时间后,他便做得很好了。而曾雨却常被妈妈教训,说太懒了,还不厚道,做家务还不如韩孟语。

当时曾雨不服气,但是现在她服气了,因为韩孟语会做吃的,面条煮得很好,不光好,还知道迎合她的口味,曾雨自己只会泡面,煮面条通常会煮成面糊。

曾雨一边吃面条,一边打量着韩孟语的衣着,韩孟语穿得十分的正常,但是因为正常,反而让曾雨觉得不正常了。

“你除了白短袖衬衣加西裤,或白长袖衬衣加西裤,还有没有其他的衣服?”比如t恤啊,比如有其他颜色的衬衣啊,比起他百年不怕的装束,哪怕是换件粉红的衬衣,都是一些改变啊。

“我还有制服。”韩孟语看自己的装束,衣服很白,熨烫的十分的平整,抬头看曾雨,眼神询问:哪不好了?

曾雨听到他提制服,夸张的趴桌上,法官的夏装制服啊!

曾雨一直觉得,法官的夏装制服是所有职业服装中,最难看的,她实在不懂法院那些法官的审美观,如果要显得庄严肃穆,也不用把服装弄成那种颜色啊,灰不溜秋的,颜色像老鼠皮。

“法官的夏装制服太难看了。”曾雨瞅韩孟语,她怀疑韩孟语的眼光是不是跟最高院的那些大法官的眼光一致,如若这样,这还真是韩大法官为数不多的缺陷之一啊。

“我没有其他款式的衣服,这样不好吗?”韩孟语拧眉。

“不是不好,是太过普通了,我天天看你这样穿呢,把你丢人群里,我会第一眼找出你。”

“第一眼找出我?”韩孟语顿下吃食的动作,抬头正视曾雨,眸中光亮一闪,然后缓道:“那也挺不错啊,证明很醒目。”

曾雨将面吃得呼噜呼噜的,边嚼边道:“这还不普通?我之所以会第一眼认出你,是因为我太熟悉了,再者,没人像你这样穿了。”

两人又是埋头一阵吃喝,快吃完时,韩孟语突然道:“改天,你帮我去挑一些衣服吧。”

曾雨一愣,然后就笑了起来,觉得这样挺好,在她看来,韩孟语是真的看中王一祺了,都肯为她努力至这分上了,破天荒的第一次啊,他不仅愿意改变形象,还请自己帮他忙呢。

两人吃完面后,曾雨便收拾了碗筷,在清洗台快速的洗好。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小肚鸡肠,她只是比较爱追求公平而已,她洗碗时,韩孟语就无所事事的看着她洗碗,无聊的等着她。

等他们都拾掇完出门时,曾妈韩爸都还没回来,出门后,韩孟语提着小行李袋,单手插袋的走在前面,曾雨拎着小手提袋跟在后面,她看着前面那英挺简单的男子从容行走在绿荫下碎花间,清晨的阳光碎碎点点落在他的发间肩上,白衣黑裤,让他的背影看上去十分的清秀尔雅,曾雨突然觉得,其实,他也许不需要去改变装束,他这样,很帅!

他们走近河边码头时,一祺已经等在约定的地点了,见到他们,远远的招手。曾雨十分得意的跟韩孟语道:“我就说一祺是个好女孩吧,一点也不拿乔,谁说迟到是美女的专利了,这就叫人品啊!”

韩孟语听在耳里,不予置评,两人双双行至王一祺面前。

“一祺,这么大太阳,你都不带把遮阳伞呢?”曾雨将伞移至一祺头顶,近距离的看王一祺,这美人的脸啊,果真不是吹出来的,皮肤白的连颗小雀斑都没有,让曾雨看得大为嫉妒,她自己的脸啊,不管用哪种美白效果的护肤品,都护不出这种白晳度,何况这个夏天,她已经被太阳烤焦了,面皮没有晒爆掉,已是领导怜香惜玉了。

一祺压压帽沿,冲曾雨笑笑,道:“我有这个。”

就一遮阳帽?这胳膊这腿,都不用遮遮?

曾雨看着阳光下,白衣白中裙的一祺,与韩孟语一衬,太相得益彰了,那两团白,灼得她的眼都泛出酸意来了,愣是觉得,这样出色的登对,是自己这辈子,也肖想不来的了。

韩孟语去码头的游船售票处买票,让两个女孩子在阴凉处候着,买好票来的时候,手里还提了些吃的及瓶装水。曾雨为了体现作为媒婆的殷勤之态,伸手去接他手中的水和零食,想让这对“天作之和”看上去更免于尘俗,可是男主角却更侧重于发挥体贴情人的风范,挡掉了她的殷勤,一直将物什提在手中。

周末游河的人不少,码头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都是外地客,这个城市少有景点,仅河的两岸风景秀丽,再被政府想想办法,愣是让河两岸的一些平时不见经传的坡壁,因象形而赋予一些故事传说,却未料,这一举动,到是也带动了市区的经济发展,让闲暇时无处可去的人们,多了个可游玩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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