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刚甚至有点想一拳打在对方脸上,然后像之前谢思之上次建议得那样,给他看自己的账户余额。
不过他忘了谢思之给自己的下一步建议是什么了,有点想走一步看一步,先看薛策反应。
但他还是没有这么做,直接打人不太礼貌,而且辅导员也在。
“那如果钢笔不在我们宿舍里面呢?”他反问薛策,带了□□味,“你要不要给我们所有人,还有辅导员道歉?”
“不在宿舍,那就是被你周五晚上带回家了。”
薛策一口咬定,“我昨天睡前特地发消息问了其他两个人,我们宿舍没有其他人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
小珩:?喜欢吃素惹谁了
第70章
李珩十分想指出他的逻辑有漏洞。
因为薛策到目前为止的一切怀疑,都是建立在“一定是舍友偷了他的”这一基础上的。
李珩能理解那种丢了东西,心里不好受的滋味。
他之前在高二的时候也丢过钢笔,不过没有薛策的贵重。
那是初三班主任送给他的毕业礼物。
把他喊去办公室的时候,班主任恭喜他考上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鼓励他好好学习。
钢笔来自首都,是很多年前对方去旅游,路过q大买的纪念品,上面还有学校的名字,很有纪念意义。
那只钢笔他虽然一直没有拿出来过,只是放在笔袋里,但确实陪着他度过了最开始的适应期。
那个时候学委还是他的同桌。
知道他的钢笔不见了之后,学委甚至一口气报出了老长一串名字。
学委怀疑的基本都是后排已经不太来上课,平时老是找机会呛他的那些男生,甚至准备去查他们的抽屉。
李珩虽然很难受,懊悔且焦急,还是阻止了他这么做,也没有去找老师反应,而是又回宿舍,还跑去自己曾经到过的地方找了一遍。
最后那支钢笔是好几天后他们负责值日,在讲台的粉笔堆里瞥到的,可能是笔袋没拉,放在桌子上的时候,课间或者是做值日的时候无意中掉下去过。
钢笔也滚出去了,但没有被注意到,被当成了别人的东西,放在了其他的桌子上——毕竟他从来没有拿出来用过。
其他人也没有这样的笔,就顺手放在讲台,等待失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混到了粉笔堆最下面。
他记得薛策昨天晚上快熄灯才回来,回来之后没多久,就直接出去打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