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NBA选秀第一轮第十一顺位,金州勇士队选择了。。。。。。易建联,来自德克萨斯大学!”
李昂有些意外,勇士队居然选择了阿联,这确实是没想到。
其实勇士也纠结了很久,阿联之所以掉到第11,是因为阿联在NCAA有点不三不四。
打四号位,好像偏软了点。
但三号位,投篮又不够稳定。
这种球员,如果培养得当,那就是全能前锋
如果培养不出来,那么在NBA生存都很成问题。
这一点和原历史差不多,原历史2007年选秀,阿联的选秀报告上同样指出了他位置不明确的问题。
对于一个并非拥有顶级天赋的前锋来说,位置不明确是很致命的。
掉到第11顺位就不奇怪了。
但勇士队很喜欢这种有投射能力的大个子,所以他们决定拿下阿联。
更何况,阿联在NCAA并不是那种大白软。
他的运动能力在NBA也不吃亏,且技术对比纯的高射炮抬也更全面。
而且,奥克兰地区的华人市场非常庞大。
姚明和李昂的商业价值大家都看在眼里,勇士队寻思就算阿联打不出来,也能用他赚点刀乐。
阿联戴上帽子,表情上感觉是松了口气。
毕竟,要是被邀请进小绿屋结果没有在乐透区被选中,这就是事故现场了。
阿联去勇士,也不算坏事。
总比当年的雄鹿更合适阿联。
在雄鹿,还特么得和狗一队,多糟心啊。
首先勇士非常喜欢会投三分的大个子,易建联在外面投是不会被说什么的。
而且他们是一支进攻型球队,可以掩盖阿联生涯初期的防守问题。
其次,勇士没有超巨,虽然有你插得深在,但他毕竟不是巨星,消化不了那么多出手权的。
勇士的首发,基本上每个人的出手次数都在10次以上。
还有就是,如果不出意外,过不了几年,老尼尔森就会入驻勇士!
而阿联,正是老尼尔森喜爱的那种前锋!
如果让老尼尔森带领阿联来一次黑八奇迹,阿联在NBA也算是留下了些回忆和闪光点了。
以后,阿联可以吹刘哔说:“我季后赛赢过老司机!”
总之,只要能在NBA稳定的打上球,对阿联来说就是好事。
对中国篮球来说,也是好事。
李昂一直觉得,以阿联的天赋,你要说让他成为一个巨星,那确实不太现实。
但一个强力的首发,阿联应该是没问题的。
至此,NBA选秀大会精彩的点都已经结束。
李昂也准备收收心,准备奥运会的比赛了!
而麦迪和卡特,他们此时都打了通电话给自己的管理层,心有灵犀地说了相同的一句话:
“交易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