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个五金店。
在这之前,还去过一趟大超市,结果什么都没有,浪费了时间。
路过药房的时候,去买了创可贴。
现在发现,除了左手的食指外,右手的无名指也有些刮伤。
绑好。
走进五金店。
一把四十公分长锰钢加厚的二用锄。
一把三十公分长锰钢加厚的小铲子。
一些看上去可能有用的工具。
加上手电筒。
差不多够了。
关键不是工具,是如何潜入旧屋,在人家的后院挖爷爷的东西。
比如诚实地告诉对方那里埋了自己的狗,现在想转运走。
可是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康巴的尸体早已经跟大自然融为一体了吧?
这个理由不成立。
并且爷爷留下的东西是什么一个样子还不知道,对方看见的话,是不是不会同意呢?
或者,冒充是搞创业的,可以免费给对方打理一次后院,不要钱,不仅可以翻地,还可以趁机把东西拿走。
这个主意不错,但是感觉有点假。
不是人人都喜欢占这种便宜。
旧屋卖给了谁,晓镜是没有印象的。
再说,这么多年了,不知道中间又发生了几次转手。
还是,旧屋已经不存在了,已经变成了各种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
自己是一个不念旧的人,完全没有关心以前童年时期留下美好印象的生活环境。
如果不是在那里长大,就不会有青梅竹马,如果不是和爷爷开恶作剧的玩笑,就不会和青梅竹马再次邂逅,也就不会认识夜芸,没有夜芸,那个屏幕坏掉的平板电脑,估计已经扔进了垃圾堆。
人呐,居然充满着如此多的意外。
爷爷还说晓镜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
也许这就是缘分。
想到这里,鼻子一酸,真不是滋味。
晓镜打了方向盘,往一个方向开去。
趁天还早,想去看一眼爷爷。
能在今天去,就不要拖到明天。
到达公墓一共开了快一个小时的车,中途还特地去买了一些可以焚烧的东西。
不知道到时候父亲会如何向家人解释,反正大家对爷爷也没什么好感,随他去吧。
晓镜好不容易对着父亲给的号码找到了坟墓。
鲜花,水果,糕点,白酒,还有爷爷最喜欢却在生命最后阶段无法享用的香烟,全部摆上。
插了一圈香烛,点燃。
开始烧纸。
昨天早上还在窗边,看着那块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