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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马嘎尔尼回去之后欧洲发生了什么事情,中国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这两个传说,却一直在坊间流传,传得中国官员军民人等都知道。一直到1839年林则徐来到广州禁烟,连这个号称第一个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人,都信。

林则徐来广州禁烟的时候,底气很足,底气建立在两个“情报”上,一个是洋鬼子天天吃干牛肉粉,如果没有中国的茶叶和大黄,就会大便不通胀死。一个就是我们上面说的鬼子膝盖打不了弯,打仗的时候,肉搏很吃亏。好在林则徐到了广州之后,亲自观察了洋人,而且还特意去了一趟澳门,跟洋鬼子来了个近距离接触,总算有点明白了。从澳门回来以后,请人收集西方的“新闻纸”(报纸),编了《四洲志》,还从一个在广州的洋人医生讨来了一条疝气带,治他的疝气病。

不过,林则徐明白的事情,其它的中国人依然不明白。尽管林则徐编的《四洲志》已经经魏源改编成了《海国图志》,印成了书,但看的人,却寥寥无几。京城内外的官员们,依旧津津乐道那些个关于洋人直腿的传说,直到第二次洋人打上门。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人和法国人动了武,但也参与修约谈判的美国人,却没有跟中国人撕破脸皮,所以,在战争还在进行的时候,美国的使节进了北京,而且被告知可以见皇帝,只是必须下跪,哪怕仅仅跪一下,一小下也行。没想到,美国人一小下也不肯,一个中国官员说,你们就是现在不答应跪,见了皇帝,天威之下,自然就跪了。美国人说,肯定不跪,我们只对上帝和女人下跪。

无计可施的中国官员,最后只好认定,洋鬼子的膝盖的确不能打弯。跟他们有同样认识的还有前线的一批军官,因此他们准备了很多长棍子,预备在跟鬼子短兵相接的时候,冲鬼子下三路下手,把他们扫倒。

当然,洋人的膝盖,一直都跟我们的一样,能伸能屈,活动自如。不是洋人的膝盖出了问题,而是国人的脑袋有点进水,他们总是喜欢用自家的想当然来解释那些他们不太明白的事情,根本不在乎这些想当然的故事本身就自相矛盾,逻辑不通。其实,中国人在马嘎尔尼之前,也不是没有见过西洋人,不仅有洋人在朝中为官,而且葡萄牙人、荷兰人以及北边的俄罗斯人都来过,而且见皇帝的时候都下跪过。可是,一旦碰到洋人不跪的事实,大家还是回去各自编故事。医学家说,眼睛,是受脑袋支配的,这话不假。当脑袋进水的时候,眼见为实这句话,其实是不管用的。

一旦革命成了功——王金发的故事

清朝末年,革命党人推翻满清,一手运动新军。一手拉拢会党,而拉拢会党的历史更久,光复会的几个干将,徐锡麟、秋瑾。陈其美、陶成章,都走的是会党路线。革命成了功,在这个过程中,革命党人死了,但从前的会党中人,倒有坐天下的,王金发就是一个。

王金发本是浙江嵊县的一个浮浪子弟,从小斗鸡走狗,舞枪弄棒,加入洪帮之后,成了一个堂口的首领,徐锡麟在浙东运动会党,结识了王金发,这期间,王金发跟着徐锡麟去过日本,读过一个速成的体育学校,后来徐锡麟和秋瑾在绍兴办大通学堂,王金发也是其中的骨干,在里面教体育,实际上军事训练,后来东窗事发,起事不成,徐锡麟和秋瑾都折了,王金发却活了下来。辛亥革命,浙江光复,王金发率领帮中弟兄,杀回绍兴,驱散了已经宣布起义的绍兴官绅,自任绍兴军分政府都督。

会党原是地下社会的秘密结社,走的黑道,一直在政府压迫下,非法生存,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突然一下子当家作了主人,能想到的事,首先是扩张组织。“哥子做了皇帝了”,各地的会党,无论哥老会、袍哥、三合会、洪门,在自家兄弟做都督的地方,无不大散海底,广开山堂,军队的组织,军师旅团营连排,基本上跟会党兄弟的堂口辈份一致,大家都弄个师长旅长干干。湖南的焦达峰,陕西的张云山等,莫不如此,绍兴的王金发,地盘小,手下的军队,也从一个团扩成一个旅,都是会党的老兄弟、大兄弟、小兄弟。

都是兄弟,军队的纪律也就完了,拥有军队和帮会双重身份的军官和士兵,进城之后,想干什么干什么,从偷鸡摸狗到白日行劫,都督就是制止不了。不仅如此,革命后的会党,学会了民主,军队里动辄开会表决,长官说了不算。

帮中弟兄革命成功后想到的第二件事,是享受。过去说是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实际上兑现的时候很少,现在有条件了,醇酒妇人,加烟枪,一样少不了。湖南都督焦达峰,整日忙的就是两件事,一是签发委任状,二是散钱,昔日江湖上的兄弟,讨了一次又一次,没有够的时候,稍有怠慢,就说不讲帮会义气。王金发和部下,进城时还穿的是布袍子,不久,天气还没有凉,就换了皮袍子。王金发革命时,家里欠人家不少银两,在衙门坐了没多久,就派兵挑着洋油桶,装着银元回家乡,四处还钱。还把家里人用轿子抬到绍兴的衙门里,士兵排队迎接,鸣炮欢迎,吓得他年老的外公差点没晕过去。不仅如此,王金发还抖威风,洋枪挎得,美妇抱得,骏马骑得,每日在绍兴的大街小巷,田间村坊,骑着高头大马,排着队伍,吹着鼓乐,招摇过市。

刚进城的时候,王金发还有点杀气,说是要为秋瑾报仇,不过,很快,昔日那些迫害大通学堂的乡绅和师爷们,就都得到了任用,因为王金发自己和弟兄们,需要钱用,而征粮征税,搜刮钱财,不用毛锥,财赋安出?手下这么多帮中的弟兄,个个要活得滋润,钱哪里来?还得靠这些人。王都督手里有枪,师爷肚里有谋,弄起钱来,比清朝的老爷还有办法,过去曾经一块混过的私盐贩子,被军政府逼得没路可走,恨不得一刀宰了王都督。过去农民欠税,还可以拖上几日,现在动辄军队下乡,一条绳子就捆了上县,班房里吃家伙。绍兴的《越铎日报》批评军分政府,开始还能容忍,到后来,居然派兵把报官砸了。一个帮会出身的革命党,几天功夫,就变成了军阀,而且是纪律最差的军阀。

革命没成功的时候,王金发身为帮会人物,奔走革命,还有些侠气,刺杀叛徒,运动军队,杀过汪公权,吓过刘光汉(师培)。革命成功之后,王金发除了威福乡里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做过,刮了一年地皮,然后军分政府取消,自己带着刮来的几十万大洋,遁入上海租界作了寓公,“每日以醇酒妇人自遣”。国民党二次革命,浙江无声无息,王金发奉命前来运动旧部,旧部根本没有动的意思,帮中弟兄,分的不均,就是不是弟兄,要怪,只怪王金发太贪,一个人拿了几十万。二次革命未果,王金发没有逃亡,依旧在上海过他的好日子,一日,忽然食指大动,带了上海花榜有名的名妓花宝宝,来西湖了,结果被力求讨好袁世凯的浙江督军朱瑞,当作一件送给袁世凯的礼物,稀里糊涂被抓了进去,但是袁世凯对这种早已丧失斗志的小虾米,不感兴趣,连押解北京都没有要求,只叫朱瑞将之就地正法,朱瑞没讨到好,但既然抓了,又不能放(放了就得罪袁世凯了),就这样,王金发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以色事人和以貌取官

眼下,女大学生分配,工作难找,但是美女除外,不用统计就知道,漂亮的女大学生肯定比相貌平平的同学就业率高。其实,到找工作的当口,无论男女,相貌都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那些爹娘没有给个好皮囊的,怎么都要吃点亏,不仅今天如此,古代也差不多。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凤雏先生庞统(图23),由于生的难看,到刘备那里去求职,结果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耒阳令,到任之后,终日沉醉在酒乡里。后来由于鲁肃和诸葛亮的大力推荐,才得到重用,与诸葛亮并为“军师中郎将”。此事虽为演义,但史书上也有影子,只是为尊者隐,只记了后面的事,没提刘备重色轻才的糗事。

处于乱世用人之际,尚且如此,别的时候就更不好说了。南北朝选官讲究门第,但即使贵胄弟子,也须生得“美风仪”,才易得美官,做皇帝的近侍,那些歪瓜劣枣,长一副络腮胡子的家伙,大概也只有落寞的份。唐代实行科举,千辛万苦考上了,想要做官,必须得过吏部遴选的一关。这个时候,爹娘生得不济的主儿,就有些麻烦,得不到好位置不说,甚至有可能被淘汰。清朝是满人的天下,满人,或者说旗人是最讲规矩的,所以这个时代,做官的人至少在皇帝和上司面前,都必须做出一副奴才相。奴才相是什么样?古来没有定论,但首先必须是伶俐样,乖巧,低眉顺眼,但必须周正。其次是老实忠厚样。方头大耳,浓眉大眼加厚嘴唇者最佳,具体尺度,比照这个样子有所增减,但大体上不能太离谱。考试取官,衡文不衡人,虽然考生的“人事档案”上都有相貌的描绘,但无非“面白无须”之类,太粗,大体上还只能以文取人。即便如此,殿试的时候,长得对不起皇帝的,还是没有进入前几名的可能。有清一朝,传说有歪头举人,但从没有听说有过歪头进士的,如此说来,考前还是有相上貌的检验。

最露骨的以貌取官之举,要数大挑举人。在清朝,举人一般说来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会不定期地在那些几次会试不第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县和教谕、训导之类的教官,人称“大挑”。大挑不用考试,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间,话都不用说,一般是皇帝派个亲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举人们十个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个端详,看着顺眼就挑出来。相貌在这里起了几乎是唯一的作用,据说,就脸相而论,“国”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点,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细,就玄,如果是“月”字形,有点歪,肯定没戏。传说晚清的名臣阎敬铭也参加过大挑,此公相貌不样,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见,即大笑不止,说这样的一副相貌居然也来“大挑”。

古代社会,女子以色事人,相貌自然绝顶要紧,都说红颜薄命,但又有几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相貌佼好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生的好,固然有薄命,被山大王掠走做压寨妇人的可能,但机会毕竟多一些。没办法,谁叫那是男权社会呢。不想,那些被女子所侍奉的男人,也要在意自己的相貌,靠低眉顺眼为官。某些大权在握的男人,偏是喜欢属下的男人,在操持公务的同时,奉献一点色相。显然,这里跟同性恋关系不大,只跟我们的政治文化有关。怪不得在某些古人的语境里,“臣”和“妾”具有差不多的意义——一边是君与主,一边是臣和妾,风流所被,至今古风犹存,君不见,庐山会议上,“政治贞操”的概念,不仅被发明出来,而且十分管用,爱提意见又不服从领导之徒,“贞操”说一出,立即缴械投降。

只要我们的官是为个人服务的,无论这个人是君主,上司,还是别的什么角色,无论男官女官,大概都脱不掉以色事人的干系,相貌,就永远会成为选官的因素之一。

又想起了王大点(1)

在义和团运动一百周年(2000)的前后,我曾写过若干文字,算是纪念,也算是抬杠,多少有点为了跟某些永远站在思想正确的制高点的“学术法官”闹点别扭的意思。文字中,有一篇是关于王大点的。在中国的历史上,王大点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人物,闹义和团那年,他是北京城里五城公所的一名衙役,干的是“警察”的买卖,当然有点小权力,但社会地位低贱,属于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贱民。就是这样一个人,由于粗通文墨,而且胆子大(人家是警察!),在义和团在北京城里杀教民、打洋人,攻使馆的时候,他天天跟着看热闹,看了就兴奋,兴奋了就记,留下了一部日记。我当时解读这本日记的时候,写的文字叫做“世纪末的看客”。文章在《读书》发表之后,好像还有点反响,记得有若干人给我写信打电话,文章也被若干乱七八糟的选本转载过,看来读者对这样一个看客很有点兴趣。

没错,王大点是个相当标准的看客,没心没肺没立场,对于义和团的革命行动,他没有跟着欢呼,被义和团杀的教民,他也不惋惜,这些倒霉的人,有些他还认识,知道姓名,家住哪里,做什么活计。洋人进来了,他虽然没有告发街坊里的义和团,却也很积极地跟洋人套近乎,替洋兵拉皮条,找妓女,引诱禁酒的美国兵喝酒,无论哪一国的士兵,语言障碍都不成任何问题(由此观之,各国下层人民之间的交往应该没有太多的问题),对付印度缠头兵似乎更得心应手,虽然偶尔也会吃上条洋火腿(挨踢),但也绝没有激起过他老人家什么民族仇恨。同时,他也是个非常勤勉的看客,在北京城闹义和团的那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出去,满世界寻热闹看,凡是杀人放火的事,大概没有多少能逃得出他老人家那双锐利的眼睛的。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很麻木,或者冷血,但他的观察的确相当客观,不带主观的爱憎,所以,他的“观察日记”,应该说是相当可靠的。

实际上,这本日记当年之所以被整理出来(出版在1964年),最初的动机无非是想从中找到一点义和团英勇杀敌的事迹,为我们歌功颂德式的义和团研究提供有力的佐证。可惜的是,我在仔细搜寻了王大点的庚子时期的日记的每一个字之后,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这样的只字片语,难怪那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什么人引用这个材料。

王大点看的热闹,最多的是义和团杀教民(信基督教的老百姓)。被杀的教民一律手无寸铁,不知道反抗,其中还有不少妇女和小孩。有的抓住就杀,干脆痛快。怎么知道人家就是教民呢,或是有人举报,或是……,据说有义和团的大师兄火眼金睛,搭眼一看,就能看出教民额头上有十字印记,所以,拖出去砍了就是。也有谨慎一点的,抓住了嫌疑教民,升坛(义和团的拳坛),焚黄表,让义和团供的关老爷、猪八戒之类的神来判定真伪,只是这些神仙老爷好像一点都不慈悲为怀,但凡焚表的,几乎没几个饶过的,结果还是杀,仅仅让王大点之流的人,所看的热闹情节稍微复杂了一点。当然,也有些人被杀,还是属于“铁证如山”的,比如在他们身上,搜出了洋玩意,哪怕一只铅笔,一张洋纸,都足以让他们丧命,这种人,义和团叫他们三毛子。真的洋人是大毛子,信教的是二毛子,用洋货的排第三,义和团发誓要从大毛子一直杀到十毛子。值得一说的是,义和团在剿杀那些用洋货的三毛子时,剿出来的洋货,并没有砸掉了事,而是拿走了。比如王大点记载,某日“冰窖胡同义和拳将长香(巷)四条照象(相)馆张子清俱家三口剿办,剿得自行车、话匣子、洋物等物不少,解送南横街老团。”

义和团杀人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是砍头。所以,北京城那时节到处可以见到没有脑袋的尸体,大热天的,掩埋不及时,往往臭的让王大点这种见惯了死人的人,都感到受不了。除了砍头之外,也有一些人是被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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