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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一个想:没钱?没钱叫我来干什么!不是要杀人灭口吧?他们是仙道啊,难道真的这么目无法纪,还是,北山王这次异想天开的敛财大计太过分了?

另一个想:劣徒!就知道她要玩花样,可是她也要差不多一点,嘴上明明答应得好好的,现在突然变卦,岂不是让他成了出尔反尔的小人。

狠狠蹬了这劣徒一眼,却见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禁满心狐疑,努力把怒火压下,等着看她怎么说。

「七小姐,原来您是耍本官来着。」马有喜摆出怫然不悦的样子,站了起来,左右看看。

左边,七大剑仙吃得开心,不过个个剑不离手,没有个好相与的;右边,十几个官差饮得快乐,没有注意到这边,这些个酒囊饭袋跟着他打秋风就在行,想让他们保护的时候,一个个指望不上。

只好——再坐下。

「马大人,我一个小民怎么敢得罪钦差大人,您听我把话说完。」虫虫一点也不急,「我没有现银,不意味着我交不上税款。如果大人配合得好,我不仅能交,还能多交,也不枉大人风里来、雨里去,跑这一场。」她说着眨了下眼。

马有喜心中恍然大悟,当然明白这潜台词是什么意思,心照不宣的干笑两声,心里对虫虫大有好感,觉得这位七姑娘知情识趣,精于世故,比全天门派的人都好。

可是,这位七姑娘看来不好对付,不知道她的条件又是什么。他打从一进来就感觉到的杀气,说不定就是她的算计。

「我是打算在乱石山脚下盖一座快活林,把各行各业的商贩全集中在一起,所谓不怕不赚钱,就怕货不全嘛。这样,百姓想买什么,只要到快活林就可以了。」

「和临海城的喜荣街一样?」马有喜双眼放贼光。

2…29 小抢不如大抢

「比喜荣街还要好。」

虫虫向往的叹了口气,「集中经营是最好的商业手段,呃,不说这个。我只是要告诉马大人,整座快活林都是我建的,只要把店铺全租给商户,财富就会滚滚而来。

我调查过了,聚窟洲的经济基础比较差,可是消费需求却非常庞大,这绝对是一座挖掘不尽的金山。只是我要先允许商户们赊欠费用,给他们一点好处,以后才有得赚。」

虫虫的现代词汇让马有喜听得半懂不懂,但他长年管理全国的商户,虫虫所说的意思他是明白的,而且听来心痒难捱。

「那本官要怎么配合七姑娘?」

不会有这么好的事吧?这不是天上掉陷饼嘛!

他知道聚窟洲百姓不少,但是分布零散,别说外洲的物产,就是本洲的东西都流通不畅,好多人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所以行走的商贩才能赚大钱。

如果真的有人把商贩们集中在一起,商人们自然节省成本和劳力,而全洲的人都到这里买东西,那肯定是赚翻了。

百姓赚得多,缴的税也就多,税官扣的油水也就多,看来他要上书北山王,调到聚窟洲来当差。

这里是苦寒之地,又是魔道的地盘,朝中无人肯来此处,他倘若自荐,北山王必定欢喜,这么做的话,升官发财指日可待啊。

只是,这七姑娘挺会算计的模样,别是挖好了坑,等他跳水的。

「还能怎么配合,凭大人的官威就行啊。只要马大人和当地官府通通气,不找麻烦。路路通行,我会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抽出一定的比例用做税银。至于具体数额——」

虫虫递了个相当具有暗示意义的眼神,没有说下去。

此时无声胜有声啊!

马有喜眉开眼笑,早把笼罩在他身上的杀气定义为福气了。

这位七姑娘很聪明,不用他引导就知道官商联手对大家都有好处。

决定了,一定要申请外调到聚窟洲来!

「这确实是为国为民、两全其美的好法子,不过贵派的封地税——」

「大人您目光高远,自然知道我天门派现在虽然拿不出现银,但不久后即可补上。还造福了一方百姓。大人是钦差,代天巡视的,把税期延后个一年半载还是做得了主吧?」

马有喜当然可以做到这一点,北山王的旨意到达他的手里后,自然有好多花样可以玩,反正,北山王要的只是税银好充实国库,才不管下面如何做。

但是,为了显示恩情巨大,他一定要装得为难和踌躇才行。

虫由表面上恭顺的等着马有喜的答话,心里却早把这个虚伪贪婪的税官骂了一百遍。

本来她是绝对不想缴这无理的税银的。甚至想过先从雅仙居和有有钱庄调来一万金元宝,当着白沉香的面交给马有喜,然后再化妆成土匪抢劫回来。

但是后来她灵机一动, 觉得小抢不如大抢。

于是她决定先利用这个吃百姓肉喝良民血的贪官,等他如一只吸饱了血的蚊子一样放松了警惕时,再来一招劫富济贫。

这才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这些日子她筹划快活林的事,魔道的人倒还没怎么,当地官府却来捣乱好多次了,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不说,还总是人为的设置障碍,让她颇费心力。工程进度也慢。

她想,与其把钱这么零散地让人勒索了去。不如许马有喜以重利,让他帮着打通各个关节,这样她疏通官府的钱不会多花,事却省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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