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以形成一定的牵制作用。围绕碳的争论仍将持续,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它对世界未来格局的影响将是异常深远的。发展中国家也将再次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也要求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对抗欧美发达国家,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继续作为第三世界代言人的身份争取自身的利益,揭露美国等国家利用碳关税继续剥削和压榨第三世界人民的谎言,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保持发展的优势,避免碳关税类似日本《广场协议》而成为中国未来发展的一道枷锁。
从长远来看,中国也必须积极加大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不断引领科技的发展潮流,争取中国在可替代能源上的技术优势,力争成为下次科技革命的领先者,避免被动应付。中国也需要以低碳技术为契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对进出口的依赖,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争取主动。就现实条件而言,中国庞大的人口,东西部巨大的经济落差,在高速铁路网全面形成后,中国国内市场将得以更快速地启动。
一场围绕“碳”的大战正在徐徐展开,这是一场生死存亡的大战,任何一方都输不起;这是一场持久的战争,短时间内都不可能期望谁能获胜;这是一场阴谋与反阴谋的战争,它关系到占世界人口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及不发达国家在21世纪的命运,是一场生死的对决。
我们需要理性、冷静、科学地对待“碳”的种种问题,不被“碳”所挟持,不能成为敌对势力的帮凶,而要有符合中国发展,符合全人类利益的“碳策略”。
“碳关税”引来平地一声惊雷(1)
本章导读:美国在2009年6月突然提出“碳关税”,这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一个措手不及。如果“碳关税”正式实施,中印等传统出口大国将受到非常严重的冲击,中国、印度等国家的贸易竞争力更多是建立在高碳产品之上的。
“碳关税”的提出可以通过环境保护议题占领道德的制高点,为贸易保护主义找到借口。在次贷危机的大背景下,“碳关税”对美国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美国会立马征收“碳关税”吗?美国是不是找到了一道平衡贸易的看家法宝呢?
2009年6月2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 这个看似普通的法案,却如平地一声惊雷,迅速在世界各国引发强烈的反响,世界上众多国家都被卷进它所引发的巨大旋涡。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是个什么东西,何以引发如此轰动呢?
其实看点就在于美国第一次提出了“碳关税”的相关条款。根据这一条款,如果美国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多边协议,自2020年起,美国总统将获权对来自未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国家的钢铁、水泥、玻璃和纸张等进口产品采取“边境调节税”,即可以对这些产品征收“碳关税”。
在推动“碳关税”立法中,美国新任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功不可没。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发展中国家身上。作为下属,看到奥巴马总统为次贷危机焦头烂额,当然得替老板分担分担,不做些成绩出来,可对不住美国纳税人啊。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方面,新上任的能源部部长可是极其热心,并有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发明。朱棣文上任后不久就指出,如果所有屋顶漆成白色,路面和汽车使用浅色涂装,就可以大量反射太阳辐射热量,在降低温室效应作用上,相当于世界上所有汽车停止行驶 11年减少的碳排放量。黑色屋顶的阳光反射率通常为10%~20%,如果屋顶覆以高反射率的白色材料,可将反射率提高至60%以上。加州2005年开始要求所有平顶商用建筑必须将屋顶漆成白色。
对“碳关税”而言,朱棣文肯定经过深思熟虑。2009年3月17日,他在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这将有助于公平竞争。
“碳关税”并不是朱棣文的发明专利,它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当时有评论称其“就是以环保的名义,堂而皇之直接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财富纳入到发达国家的国库中”。
但希拉克也仅是说说,只是提出了一个新颖的理念,因为大家都知道,对二氧化碳进行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对全球经济造成伤害,尤其是对那些正处于发展中并试图摆脱贫困的国家,所以在提出“碳关税”后欧洲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行动。
现在奥巴马把它落实到了行动上,使其成为国家的正式法律文件。美国这个徒弟似乎一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天赋,虽然美国建国仅200多年,但早把老欧洲给踩在脚下,当起了世界警察。
这个法律条文杀伤力太大,欧洲人顾及到其他国家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而没有摆到台面上,只是私底下议一下。如今美国照猫画虎,可见美国的魄力与胆略,在这一点上欧洲又输了一筹。
在贸易自由化被人们所广泛接受的情况下,美国人为什么会逆潮流而动呢?这样明显是违背WTO精神啊。说到这里,自然要翻翻世界贸易发展的旧账,不然很多事情都扯不清。
“碳关税”引来平地一声惊雷(2)
仅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自由贸易可以提供更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可以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商品流通,加强竞争,使消费者购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增加全人类的福祉。但贸易自由化毕竟是理想状态,人们毕竟生存在现实之中。当某一国家的商品如潮水般涌过来的时候,该国人民可能享受更廉价的商品,但可能让本国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社会动荡,自由贸易对本国的益处可能远远低于受到的伤害。
整部世界贸易发展史,就是世界各国与贸易壁垒进行长期斗争的历史,否则就不可能有今天繁荣的世界经济,全球化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长期繁荣出了不少力。
有了自由贸易,可以让美国人安心地造波音飞机,而让中国人安心地生产裤子,不然只有让中国再埋头苦干几十年,延缓中国人坐飞机的机会,另外美国人民也得干脏活,搞得全世界都不和谐。
但表面的繁荣背后,仍是暗潮汹涌,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一直进行着长期而艰苦卓绝的斗争。
人类对自由贸易有强烈的向往,但也必然和现实发生激烈的冲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贸易自由化与国家经济主权之间有一种弹性的均衡,都玩闭关锁国,对经济发展是很大的伤害,而如果完全开放,那又可能得不偿失,两个极端都走不得。
因此,现行的各种国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像一个自由恋爱的夫妻,而是拉郎配,它的内部有两种完全相反的力量在进行较量与冲突,为了让脸面上好看,夫妻出入都是成双成对的,但这一直难以掩饰他们之间的貌合神离与同床异梦。
没有办法,强调贸易自由化的关贸总协定与WTO的众多条款中,都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共同构成进口国在遇到国外产品大量入侵时的救急措施。
翻开美国的历史,其实我们发现贸易保护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国度其实是家常便饭。
在美国的众多贸易保护措施中,有一个鼎鼎大名的“201条款”,它来头可不小,中国及很多国家都有栽在这个条款上的经历,其杀伤力惊人。
美国的“201条款”,也就是美国的贸易保障措施条款,它是美国《贸易法》(1974)第2251节至2254节的内容。根据“201条款”规定,如果某物品正以如此增加的数量进入美国,以致成为对生产与进口物品相同或直接竞争物品的国内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的实质原因得到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认定,即可以采取贸易保障措施。
说起来有些绕吧,法律条文讲究严谨,不然会有人钻漏洞。
但这个法律条文本身就漏洞多多,不过这可以保证美国的国会议员在进行贸易保护时信手拈来,像一个超大的帽子,扣在任何人头上都可以,只要看不顺眼。
00005明眼人都看到美国的“201条款”与国际法是抵触和违背的,如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9条。而关贸总协定是美国总统签字后生效的,也经过了美国国会的批准,美国人没有理由玩两手准备啊。
和反倾销、反补贴相比,美国的这个“201条款”使用起来更灵活,“201条款”不要求调查出口国是否进行了不公平的贸易活动。但是它要求对国内行业是否受到损害进行深入的调查,要求损害必须是实质性的,而且进口增多是导致损害的实质性原因。
美国的“201条款”也不是百战百胜,还曾经几次铩羽而归,如1999年,美国启动 “201条款”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羊肉实施“保护”措施,大幅度提高关税,结果笑到最后的却是对方。2001年,美国启动“201条款”对欧盟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再次败诉。
虽然美国有多次败诉,但美国对推行单边主义政策,以维护和扩大其既得的经济霸权这个既定方针毫无改弦易辙之意,死猪不怕开水烫,你又能把我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