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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中会总部,其会员中有案可查的,会党分子就占了三分之一。早年便已追随孙中山投身革命的马超俊曾说:“国父当年创组兴中会,系赖檀香山洪门前辈之支持。”

而孙中山所面临的革命情形,则略可解释他选择与会党联姻之原因。当时,尽管人们对满清的统治已是日益不满,但事实上,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中山四处倡言革命的时候,各类的反清活动,大多还仅仅是会党组织的作为。。 最好的txt下载网

从会党到会匪:被遮蔽的革命史(2)

回想革命之初,孙中山曾不无感慨地说道:“内地之人,其闻革命排满之言而不以为怪者,只有会党中人耳”。他说:至于中流社会以上的人物,“应而和之者”,“实为寥寥”。当时,士大夫们还依然醉心于功名利禄,孙中山所坚持的革命主义,只不过亲友数人理解而已。倒是被称为“下流社会”的人群中,反而有三合会这样的组织,“寓反清复明之思想于其中,虽时代湮远,几于数典忘祖,然苟与之言,尤较缙绅为易入”。因而,他便首先从联合会党入手,开始他的革命活动。庄政说:“国父创始国民革命,即以运动会党作为起点的,审度当时的环境,可以说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为“纠合海外华侨,以收臂助”,孙中山曾三次赴美,向华侨宣传革命。1896年,当孙中山首次赴美时,虽“劝者谆谆”,而“听者藐藐”,终究无功而返。但这次失意的美国之行,却让他发现,华侨中十之*皆列籍洪门,故欲收革命宣传之实效,必须借洪门之帮助。

1904年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并受“洪棍”之职。接着便前往美国本土,受到致公堂首领黄三德的热情接待。在黄三德的陪同下,孙中山前往各城市对洪门会众进行革命宣传。同时还为致公堂重新制定章程,从而将美国的洪门组织,也纳入革命的旗帜之下。

1911年5月,当孙中山第三次赴美时,作出了将致公堂与同盟会合并的决定,要求致公堂未曾参加同盟会的成员,一律加入同盟会,而所有同盟会成员也一律加入洪门致公堂。随即孙中山提议组织洪门筹饷局,为国内武装起义筹集军饷。经过致公堂与洪门筹饷局的努力,仅仅数月之间,便在华侨中集款144130元。而与此同时,海外其他地方,“捐资者异常踊跃”,如加拿大维多利亚致公堂竟不惜抵押公产,借款筹饷,而消息传出,各地纷纷效仿……

而国内会党组织,同样也是孙中山积极联络的对象。1899年,孙中山派毕永年和平山周到湘、鄂一带联系哥老会,同时指令郑士良、陈少白等在香港设立会党联络的机关,建议将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三合会、哥老会与兴中会联合起来。同年,两湖哥老会著名头目十数人先后到港,共同商定设立兴汉会,统一三省会党,并决议推举孙中山为会长。此后,黄兴联络哥老会、三合会、青帮、白帮等组建华兴会;陶成章则联络浙江、福建、江苏、江西、安徽五省会党头目,在杭州成立龙华会。有人称,“三合会化为革命党,哥老会也复为革命党,于是全国各省之诸会党,悉统一为革命党焉”。

孙中山在海外联络的会党,为支持革命而“慷慨助饷”;他在国内联络的会党,则在武装起义时“冲锋破敌”。他们“各尽所能”,为辛亥革命成功立下了功勋。

■ 从功臣到“会匪”

与黄三德一样,国内会党也普遍期望着革命胜利后,自己能作为建国的功臣而受到优遇。

那段时期里,在长沙,起义成功后,会党兄弟们过着优游快乐、随心所欲的生活。“进出都督府的人,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他们一起“吃大锅饭”,纷纷要求得到妥善的安置,以至于都督焦达峰忙于接应,都无暇办理公事。而衡阳以南各属会党也是意气风发、“得意洋洋”,一些会党兄弟们无比喜悦地认为:“焦大哥做了都督,今天是我们洪家的天下了”。

从会党到会匪:被遮蔽的革命史(3)

不仅仅是湖南,有些地方的会党还明目张胆地占领民房衙署做起公口、设立山堂,有的干脆在军政府公署门前挂起“大汉公”、“大陆公”、“光汉公”等公口招牌。比如贵州,公口开进了军政府各部门,“上自都督,下至微职,以及军队大小职官”,无一不是会党中人。比如四川,此前一直在暗地里才能活动的哥老会,突然光明正大起来,他们将公口向社会完全公开出来,而市民也争相“参加袍哥”。仿佛历史依然要沿袭着过往的传统,会党作为开国的元勋,而理所当然要在此后备受尊崇优待,这是一次获得合法身份的契机么?

1912年3月,黄三德与孙中山约在广州相见,谈及致公堂立案一事,孙中山“满口应承”,但要黄三德具呈胡汉民,请其批准,因为孙中山已卸任临时总统职务,而当日筹集军饷多由胡汉民负责接收。此时胡汉民正任广东都督,黄三德很快便将呈文递上都督署,然而不料一月之久,“渺无声息”。

黄三德也许还不清楚,孙中山这位1904年加入洪门,并曾说“革命与洪门,志同道合,声应气求,非同利用”的领袖,刚刚回国两月之后,便改变了之前的态度。1912年1月29日,他在致江西马毓宝暨南昌各界的电文中说:“近闻省垣有呼群聚啸,扰乱地方之事,倘不严申禁令,殊与本总统建立共和国宗旨有违,即各界保民起义,初心亦当不愿有此。建设之事较诸破坏之事尤难,所有朋比异同,易于误会之举,尤宜痛行戒绝,民国前途实有赖焉。”

一时间,*会党成为全国的潮流。在江西,军政府首先发布了《解散洪江、三点、哥老会之公告》。在云南,蔡锷的“惩治律”规定:“凡群众合立公口,开山堂,歃血定盟,结拜兄弟,图谋不轨者,从左之区别处断:首魁处死刑……”而广东、四川、浙江、上海、安徽等地也都对会党活动通行禁止。

与此同时,全国的报纸也无一例外地表达着对会党的蔑视与敌意,批驳并谴责他们对于社会的危害。当时,不论是全国知名的大报,如《申报》、《神州日报》、《时报》、《民立报》等等,还是那些街头描绘街头巷谈、茶余琐事的小报都充斥着控诉“会匪”闹事,或是各军政府*会党及帮会头目被正法等这类大快人心的消息。

于是,好多会党兄弟,在改朝换代后,对于新的生活还未来得及憧憬,他们却突然发现,在他们曾出力打下的天下里,依然被称作“会匪”而遭到排斥。

■ 游离在秩序之外

不久,孙中山便离粤北上。但在广州,黄三德依然为洪门立案的事情奔劳。孙中山虚与委蛇,而胡汉民则置此事于脑后不理。一次黄三德见到胡汉民,说:“洪门帮助革命,不能不谓有功,今区区一纸立案批词而拒绝之,试问良心何在?若果不准洪门立案,应偿还洪门人士所捐之革命军饷,各埠洪门为帮助革命而变卖抵押之实业,应当一一为之赎回。”胡汉民听后,又“将责任推归孙文”……

革命党认为,洪门向来以恢复汉族统治为宗旨,如今目的已达,历史使命就已完成,也就没有在国内立案活动的必要。

1912年5月,孙中山在一次演讲中说:“洪门所以设会之故,系复国仇,……惟先下汉族已复,则当改其立会之方针。”已掌政权的革命者,对于曾经并肩作战过的会党兄弟,无一例外地采取了这样的立场:“满清已踣,即为目的已达,亦应立时解散。”江西都督李烈钧说:“各会起源,虽因对待满清而设,兹既复我汉家疆土,还我汉人主权,备会目的已达,自应取消会名……”云南都督蔡锷则声明会党“失去了原来的宗旨,不能算为良民。”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从会党到会匪:被遮蔽的革命史(4)

其实,帮会的存在,并非因为“反清”的使命。“反清”完成之后,它依然存在而又无法融进新的社会体制,说明帮会的存在不是政治的问题,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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