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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林福久的亲人们看不下去了,曾纷纷劝大哥“别给老三干了”!但林福昌还怀有一丝亲情,他相信: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他还相信总有一天,弟弟能报答他。于是,他坚持帮助弟弟,多年来一直是林福久最忠实的老管家和老仆人:为其看管钱财,兼任其情妇的司机,为其看房子,收拾卫生,养花种草,什么活都干。

据林福昌说,在案发之前,他也一直对手中存的巨款感到心惊肉跳,不知道弟弟这些钱从哪儿来的。也曾问过他:是不是贪污受贿的钱?足足问了五六遍。他信誓旦旦地说,哥你放心,我决不干这傻事。我做这个工作,我懂法我也明白法,我能干这事吗?林福昌说,你要是贪污受贿,我可不能给你跑这个事,那可是要蹲大狱的事啊!林福久说,这个钱是借香港人波士的,以后得还人家。

可是伴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笔巨款始终留在林福久手中。林福昌心存疑虑,又一次询问他:为什么没有把钱还给香港的波士?

“香港波士掉海里死了。”林福久拙劣地编造着借口。

大哥林福昌曾是警察,法制观念还是有的。他尽管不相信弟弟的假话鬼话,但他手中又没有什么证据说服弟弟,只得把这件事压下来。然而,当林福昌得知林福久的姘头郭萍,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林福昌火了,他找到了林福久,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好糊涂呀!你这样做可是犯法的,弄不好断送了你的政治前途。我给你提几个问题:一、你有妻子和女儿,她们知道了,会饶你吗?二、你现在是往50岁奔的人了,儿子长到20岁,你已经快70岁了,要儿子有啥用?三、现在反腐败的风声这么紧,许多大贪官,都是因为男女关系和作风问题,滚鞍落马、阴沟里翻船,你就不怕出事吗?出了事就麻烦大了。”林福昌的这番话,自以为高明的林福久岂能听进去,他摆摆手,不耐烦地说:“哥哥,你就别添乱了,我不会出事的,我这个人,做事有分寸,不会像暴发户一样胡来的。”

2003年5月,林福久的另一个重要知情亲人,外甥王春江被纪委找去谈话,迟迟未归,引起了林福久的警觉。29日晚,当市纪委研究“双规”林福久的具体行动方案时,林福久也在进行安排,他找到大哥林福昌,要他准备出去躲躲。林福久被“双规”当晚,其妻惊慌失措,马上给林福昌打电话:“大哥,刚才福久被市纪委带走了,你赶紧跑吧!”69岁的林福昌立即驾车出城,星夜逃往大连。

就在林福久危机四伏时,这个吝啬的家伙,为哥哥提供的“逃跑路费”只有1000元钱,后来在大连只好住小招待所心惊肉跳地度日……

难怪林福昌到案之后,像其他亲人一样竹筒倒豆子,很快就把自己掌握的林福久的问题,全部交代了出来。继而,他又领着办案人员找到了林福久存钱的保险柜,保险柜中有98张定期存单,满满装了一个提包,合计人民币719万元,美元67万元,港币26万元。林福昌还把逃走前,交给儿子保管的现金237万元,全部交给专案组。现金合计人民币超过1500万元。

俗语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林福久什么草都吃。由于他对家人的吝啬不仁,他自私到连家里人都不信任了!岂能怪亲人们手下无情。

也许是因果报应,也许多行不义必自毙,当林福久问题暴露后,亲人们大义灭亲,纷纷揭竿而起,纷纷检举揭发。

由于林福久亲属配合、帮助专案组寻找赃款赃物,专案组很快就掌握了他涉嫌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证据。其实,他利用职权疯狂敛财的行为,不仅在鞍山市企业界早已民怨沸腾,在他家里也后院起火。查处林福久之举深得民心。

2003年6月18日,在林福久被“双规”后的20天,林福久不停地嚷“我要见纪委领导”。办案人员与他第一次正面接触,专案组选调纪检委、反贪局的精兵强将组成谈话组,精心设计了谈话方案,十台电脑同时开机做笔录。

林福久强作镇静,比比划划地自我表白。同时他也在试探办案人员的虚实。但是办案人员的沉稳表现,非常了解底细的问话,令林福久备感压力,感到害怕,他明白他那坚如磐石的屏障,最可靠的后院起火了……

第二天,林福久就主动放弃了“抵抗”,开始妥协。正式谈话三天后,林福久交代了20个问题,涉及违法乱纪金额100多万元。同时,专案组调遣市纪委、检察院14名办案人员组成三个办案小组,针对林福久交代出的问题,进行外部核查取证。

在谈话间歇,林福久感到危机真来了,他回到屋里休息,一遍遍嘀咕:“这百十来万,够判10年的了。”

此后,随着林福久又陆续交代出其他重大问题,他自己为自己量刑:“这回够判无期的了。”

调查组最终核实:林福久名下的个人资产总计超过了5000万元。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鞍山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

随之,办案人员又从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玉器,动用了两个集装箱才得以运回鞍山。办案人员清点整理和搬运这些物品用了整整8天时间。

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林福久就像一个输红眼的赌徒,很快就把手中捏的那“三张保命王牌”出完了。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他栽在自己的自信上,他栽在自己的吝啬上,他栽在自己的迷信上。他自掘坟墓。他输了,他输得“太惨”了!远的不说,沈阳慕马大案中的两个主角慕绥新和马向东,尽管在社会上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最亲的人还表现出了亲情。慕绥新在最后岁月里众叛亲离,起码还有平晓芳那柔弱的肩膀、温柔的港湾可以依靠;马向东胡作非为,万人怒骂,做了许多对不起妻子儿女的事,起码还有妻子章亚非,在狱外为他上窜下跳,奔走呼喊,全心营救。可林福久什么也没有了,昔日欣赏他的上级都不敢靠前了,他轻视的老百姓咒骂他,他勒索的企业家们纷纷揭竿而起。最后就连亲人们,不仅不保护他,不仅不保持沉默,还都积极地检举揭发,主动地带领专案组,去起获赃款赃物。那一刻,林福久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拔光羽毛的鸟,身上什么也没有了。尽管被关在屋子里,已经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浑身瑟瑟发抖。他的内心已经崩溃了,被关押22天后,就退到最后的底线——走坦白从宽之路,交代了许多专案组没掌握的情况,争取保住生命。连他的律师都不止一次地对记者强调:法律应该有严肃性,林福久都坦白了,坦白了专案组许多没掌握的罪行,就应该从宽处理,要不然谁还坦白呢?为此,2003年5月27日一审判决林福久死刑后,他表示继续上诉,那就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想保住生命。难怪,这个知法犯法者在公判会上,还荒唐地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

谁该为富豪警察的孤魂“买单”

今年54岁的林福久,从1993年4月开始,历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和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在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林福久被指控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3项罪名,其中受贿事实47项、贪污事实3项。由于指控事实很多,公诉人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读完起诉书。

2004年5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704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林福久要求上诉。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林福久上诉,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04年12月24日上午9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罪的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公判大会结束后,林福久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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