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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洛宾等人在仙人掌群中左穿右突,绕来绕去,等靠近森林时,才发现森林已经被藤蔓给环绕成一个木墙,根本无路进入森林。最后果然还是大华军的将士有经验,直接飞身铲地滑进森林,离地近半米以上尽是藤蔓,但是离地半米之下却有突破的空间。

俗语说,人走人道,狗过狗洞,但是对于逃命的人来说,不管人道狗洞,只要能过去的都是逃命的路。

“崇云,将那小孩抛过来,我们互换一下。”洛宾对李崇云说道。

“不必,我还能坚持得住,小心,快到森林了。”李崇云对洛宾提醒一下。

洛宾与李崇云两人有样学样,在靠近森林边沿时,直接飞身铲地顺着地面滑进森林。森林里面的空间非常大,但是却不能直着身子走路。身高一米七五的洛宾一旦站直,头部就埋进了藤蔓丛中,还有无数的藤蔓横挂在脖子前,胸口前。

但是森林里面的空气却很好闻,一股原始森林的气息,不知积累了多少年腐朽的树木所发出的气息,新叶发芽绽放的气息,满地真菌类各色各形蘑菇的气息。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本来就阴暗的森林现在更是蒙上了一层漆黑。根本无法得知这森林里面有什么,也没办法预防这森林里面所隐藏的危险,毫不客气地说若不是被南蛮人追杀,谁没事想跑到这种地方。

“怎么办?其他人都不见了。”洛宾望了望四周,确定只有李崇云与一名十岁小孩在,其余人等全部失散。

“总感觉这森林很是诡异,不要过分深入,我们不如沿着森林的边沿前进,以免在森林迷路。”李崇云将那小孩放了下来,然后提议道。

“同意。”洛宾赞同李崇云的提议,然后蹲下身子对那十岁小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孩本来就要对洛宾说出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崇云突然从洛宾面前走了过去,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还是等我们脱险后再说吧。”

“……”洛宾改口对那小孩说道:“过来,我们快跟上吧。”

“嗯。”那小孩回应了洛宾,然后便跟在洛宾的身边。于是森林中有三个年轻人,十六岁的李崇云、十五岁的洛宾以及十岁的尚未知名的小孩,在森林内摸索着前进的路。

一开始设想,三人是沿着森林边沿走的,但是森林内部复杂,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竟然越往森林内部去。在外面看这森林有抗拒人的外表,在里面时反而有诱人深入的错觉。

“我想我们走的方向错了,越走就感觉树木越大,我们往后面退吧。”李崇云身为刺客,警惕性是比较高的,发现不对劲就要重新找方向。

“好吧,但现在天都黑了,在森林中可不方便赶路,我看还是找个地方过一夜靠谱。”洛宾提议着说道。

“如果可以,真不想在这森林过一夜,还不是很晚,先再继续走一段路先。”李崇云用手中的匕首削下一段树枝,前后削平而成棍,再取些松叶松木用布包好绑在刚做好的棍子上,再沾上一点树脂,就做好了简易的火把。松木能够燃烧很久,这火把虽然简易,但却耐用,刺客心灵手巧,也算半个工匠,只要有素材,他们可以制作出各种道具。

有了火把的光,在黑暗的森林中行走也提供了些便利,洛宾三人开始往森林外面退去,他们一是担心森林内部情况复杂可能隐藏危险,二是天色已晚南蛮人可能不会追来,就是这两个可能,让三个年轻人久久不敢进入森林内部,一直在森林的边沿徘徊。

但李崇云与洛宾忽略了一点,为什么大华将士们全部都消失了身影,难道是他们在森林内遭遇了什么不测?其实不是,真正原因是大华将士们熟悉南蛮人,他们是真正与南蛮人接触过的,与南蛮人战斗过的。

南蛮人虽然身为人类,但他们却将自己比作猛兽,他们认为人类只是猛兽的猎物。他们抛弃了身为人类的身份,以禽兽自居,这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人类的文明。南蛮人也开创了属于自己的猛兽文化,认为自己的祖先是从猛兽当中进化而来,只有最凶猛的猛兽才能变成战士。南蛮人自称为兽人,与野兽为伍,与禽畜为伴。南蛮人也拥有自己的神灵,最高的创世神万兽之神,接下来还有狮神、象神、虎神、蛇神,四大圣神,继续往下还有许许多多成千上万,可谓是所有的动物都被南蛮人标上了一个神位。

南蛮人的文化与中原人不同,中原人认为创世神为盘古大神,之下有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三清三尊神,中原人所崇拜的神也许许多多数不过来。但是中原人自认自己是女娲后人,由女娲捏土化人,来源于大地而生于厚土,承载黄土传承于神州之内。

文化的巨大差异,是造成两个不同种族无法相融的障碍,若两个民族融合,强大的民族的文化就会消灭弱小民族的文化。

正在常年驻守边关的将士,才知道南蛮人的特性。南蛮人自称兽人,也正比猛兽,他们是不允许有让到嘴的猎物逃脱,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耻辱。身为一只站在食物链顶端,能够威慑生态平衡的猛兽,要追踪追杀猎物,至死方休。

此时南蛮人集结了众多的三角黑牛,还带有许多有半人身高的大型犬只,想必这些犬只是用来追踪搜敌之用。就算猎物躲进树林当中,也要进去将其捕杀,何况南蛮人的城市就是建立在热带雨林当中,以树为家,以森为城。

森林外面传来了非常大的动静,有牛的叫声,也有狗的叫声。洛宾与李崇云两人虽然没有到森林外面,但是用耳听也听得清清楚楚。

“我的娘亲,我在书上没见过南蛮人追杀穷冦会如此凶狠。”李崇云赶紧弄熄火把的光亮,以免暴露自己位置。

“怪你读得书少。”洛宾心里也是一通急啊,后有南蛮黑人的追兵,前是一片不知路途凶险的森林。

“胡说,至少比你多。”李崇云看样子有点生气了。

洛宾与李崇云并没有过多争执,后路是绝路,遇上南蛮人不只要死,而且是死得很惨,死后说不定还要成为野兽的饲料。而前面是一片凶吉未知的森林,若这片森林长相普通一点,洛宾他们就会往里走了,但是森林的长相恐怖,越往里走就有种穿越到异世界的错觉。

终于,在南蛮人的穷追之下,洛宾三人放弃了沿森林边沿探路的决定,开始拼命往森林的内部跑去,森林里面有什么?在有南蛮人追杀的情况下,他们还需要考虑这个吗?

南蛮人在前方有十来条猎狗开路,后面跟着三十多个骑着三角黑牛的南蛮人骑牛士,非常嚣张地进入这片森林,去寻找本该被他们放血,被他们吃掉的猎物。

第二十四章 丧命音律

夜晚的森林万籁俱静,尤其是这一座更加死寂,无论任何东西发出声音,声音都尽被森林吸去。人若身处其中,浑身感觉森林正张着大口从四面八方而来,随时都能被森林吞掉。

满是藤蔓的森林似乎很不友善,放眼望去尽是藤蔓,每一条藤蔓都像是在阻挡人们入侵。夜晚的森林似乎非常贪婪,总能听到吸吮的声音,不知是何物在吸吮着何物。这一座森林似乎异常调皮,林内岔道无数像是在戏耍误入的人,树根大到已经铺满路面的巨树,反而又像是在热情招呼人们深入。

这一座森林有很多可以欣赏的地方,奇异各色的果实,在夜晚眼睛如灯笼的动物,会挥发出雾气的植物。但是洛宾与李崇云一路跑下来,不要说欣赏景色了,连矗立在森林内的一块石碑也没有发现。

石碑看样子已经有了许久年头,上面布满青苔,挂满藤蔓,满尽萎叶,石碑已经融入森林当中,若不细心还真不容易发现。

南蛮人的巨型猎犬在林中奔跑如风,那双闪着绿芒的眼睛如同探照灯一样,哪怕在漆黑环境也能清楚看清。猎犬压低着身体,避开上方垂下来的藤蔓,嗅闻着人类的气息,追踪着猎物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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