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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后来,我的建议采纳了。外机关人员到这提审,手里都拿一张表,上面有被提审的犯人的姓名,了解的内容,这个犯人提供材料好不好,都有鉴定。有了这样的表,我的优点就多了,不论管教员知道不知道,我的优点写在纸上,不能否定。

1954年12月中旬的一天,我是夜班,正在干活呢,管教员叫我回监房去睡觉。也没说什么事,我只好放下工具回号睡觉。我回到监号,贺班长问我:“关梦龄你回来睡觉来了?”

“是啊,不叫劳动叫睡觉,也不知什么事?”

“明天你去参加一个大会,还能吃肉呢!”

我再问,他就不说了。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个大概,可能去到别的劳改机关参加奖惩大会。这倒没什么可顾虑的,不过心中有一个总的想法,在长春监狱好事轮不到我的头上。

天还没亮,班长就叫我起床,到监房另一个办公室,那儿有五个犯人。有一等犯人于来宾,他是进步的;有二等犯人两个,一个戴脚镣子,临时给他下镣。我一看就明白,这个是顽固蛋;还有一个人,虽然什么也没戴,看样子也不是进步的。史股长叫我们吃饭,高粱米饭、萝卜汤。我吃了半碗,等着吃肉去。

这个地方我们来演过剧,是第一劳改大队。进了第一中队的监房,有的犯人与我们认识,打招呼。不一会儿他们吃饭,大米饭炖肉。我一看,肉真不少!他们一百来个人吃起来,没理我们。岂有此理,他们的话剧团到我们那儿给他们包饺子,今天我们来了六个代表,连饭都不给吃!这里没有干部,犯人也不吱声。好,你们吃吧,我们坐在炕头上看着你们吃。一二千人改善生活,还在乎我们六个人?

他们吃完了肉,大会开始。那么冷的天,犯人都坐在院子里,我们坐在前排。这是劳改大队的年终奖惩大会,由吉林公安厅王处长主持。给改造好的犯人发了奖,不好的,还有潜逃的犯人加了刑。有一个刑事犯判了一年,还有两个月就到期,可是他等不及了,逃跑了,抓回来,又加刑三个月。这事叫人好笑;还有一个不接受改造的罪犯叫杨守田,当场被枪毙了。大会开完,又到一中队休息。他们开晚饭了,但是没有肉了。有的犯人张罗叫我们吃了一顿,也没吃好。天气很冷,坐卡车回到长春监狱。

第二天,管教科史股长叫我们把参加大会的情况,向全监犯人传达。我们整理了一天,才把这个稿子整好,我只动口,没有动手。我对这个大会感想不大,口头上说,对我有很大的教育作用,不能顽固,再顽固就枪毙。我一定好好改造,这回给我敲了警钟。其实这不是思想话,我是讲给进步犯人听的,叫他们给我反映,说这个奖惩大会对关梦龄很有教育。我的思想不是这个大会所能解决的。这个大会奖惩的犯人,与我根本不是一类。劳动好的得奖,我劳动是中等得不了奖;刑事犯跑给加刑,我根本不敢跑,也没有想这个问题;杨守田反抗改造,现行犯罪枪毙,我也不可能像杨守田那样动手打干部。

又评犯人等级,给我评了一个三等二级——蓝牌!但没发等级牌,我很不高兴。第二天,我到张管教员那去要等级牌,以便佩戴,他说等做好再发。

我想,我戴个三等二级的蓝牌,天天去提审,让各机关的干部看看,我哪点不好。给我评个三等二级,纯是张管教员私人意气用事。这个等级牌,始终没发给我。

1955年夏,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公安部的一个报告上说,对反革命分子要进一步肃清。我看了这个报告的新闻,只一小条消息,怎么肃清没有说明。难道还要再来一个大镇压?那样我也许再被审核。既然判决了,也许不会翻案?我与车间的反革命犯郑建五私谈,他感到恐慌,他说:“督察处的少校科员卢春印前天由这解走,可能解回市局,这与徐副部长的报告有关。”

我每天都被提出来过堂。各公安机关,各机关的保卫人员,找我了解材料。所有军统的特务、与特务有关的人、特务外围分子、与我有关的人,及其他特务机关的人都是了解的对象。有许多现在人民政府工作也要了解,都要写出具体材料。从审讯人员的谈话中知道“肃反”运动在进行着。

我已不能在工厂劳动,过堂要紧,劳动其次。监房有几个小屋子作临时审讯室。每天八点进到审讯室,一直到中饭;中饭后,再来审讯。这个机关的干部审完,那个公安干部再审。有时,外地来的干部在外面候着,时间长了,外面的干部就说了:“等一个犯人,一天没等上。”

这样的审讯一直进行到10月。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地来审讯的较多。

10月28日,长春监狱开了一个大会,出乎意外,吉林省人民法院判处11名罪犯在监中的现行活动。第一名是陈兴芝,他在监中委任警察局长等职务,说是组织了一个小团体,企图变天。宣判后,把他们11人拉上汽车,到刑场枪毙了。

我感到很可怕,在监中稍一不慎,即有犯罪的可能。陈兴芝的事我不清楚。在监中还图谋不轨,真是自找死亡,结果是全部枪毙,大快人心。我在监中抱定少与特务腿子们接触,不谈旧事,不谈旧人,即可以避免错误。

大会开罢的第三天,我们外帮组的犯人于也华、金锡恩、陈恩轩、蔡九峰、宋兆沂五人被砸上脚镣,关进六监。这件事引起了许多犯人的谈论。我也认为他们五个人有个小圈子,每天在一起嘀嘀咕咕,吃喝不分。这种情况我反映过,现在果然出了事。如果和陈兴芝的情形一样,就有危险。所幸我与他们没有什么勾搭,我认为他们很无聊。

11月3日,刚要吃晚饭,监房的班长来叫我,我心里抱怨来提审的太多,饭都吃不好。这次大概是外地的公安人员着急上火车等着要材料,我随着班长进入监房办公室。我的脚刚踏入办公室的门,两个躲在门后的看守,便把我用绳子绑上,按倒在地,马上砸上一副大脚镣!砸了半天才砸好,起来又给我戴上手铐。我一看张管教员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拿着纸烟,那种得意的样子,真是恨死我了!怒气似火烧,我想与他拼了,又一想,手上戴了铐子动不得,脚上戴着大镣站不稳。只看了他一眼,他那样子似乎说:“关梦龄你服不服?”我心里说:死也不服!

一个班长给我两个皮筒,犯人叫“镣模”,垫在小腿上,以免铁镣子把小腿磨破了。我接了过来。他把我带到六监里边,对着厕所的一间小屋子。

我进屋之后,看见屋内有两个小伙子。我坐下之后,外面的犯人给我端了一碗高粱米粥,一碗咸白菜。我吃了小半碗饭,就不吃了。情绪波动得不能安静,心跳动得十分厉害。不知有什么大祸在眼前?不知道张管教员给我捏造了一些什么东西?我只恨张管教员一个人,我绝对不会服。戴上两件,再加上两件,我也如此。这两个小伙子不用说是看我的。他们二人帮我把被褥放好,东西安置妥当。我坐在被子上。点名以后叫睡觉,我怎么能睡得着?脚镣、手铐,身子不能动,他俩帮我把被子盖上。我想,这回危险了,上边机关不知道,只好由这几个管教员和科长随便摆布了。多少高级干部我都见过,不成想一个刚由班长升上来的管教员就要了我的命。好,我倒霉,我认命,这不是共产党政策的问题,这是人的问题。再好的政策,象张管教员这样执行,也无济于事。

9点钟的时候,我的监号门打开,我知道是提我。我把鞋穿上,脚镣子响得厉害。我在最里面,到外面去要经过许多监号的门,一个班长把这些监号的窗户一个一个关上。走出六监的监筒,一个穿黑衣服的,从没见过的干部叫我跟他走。我走不动,一步一步拖着脚镣向前挪,两手还要提着裤子。进了小铁门,到前面办公室,进右手一间屋,地中央放了一把椅子,是给我准备的,范典狱长坐在办公桌后面,李典狱长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张管教员坐在右边的条桌后面。这次是范典狱长主审,李典狱长陪审,张管教员记录。叫我坐下,我没有犹豫就坐在了椅子上。

范典狱长问:“关梦龄,你知道为什么给你戴上镣子?”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你要老实交待,你在监中的一切活动,我们都掌握了,不然,也不能对你这样。”

我心想,你们掌握了什么?都是一些诈语,在我身上能发生什么作用?我说:“如果我有活动,可以交待,不过我没有活动。”

范典狱长讲了一些政策,启发我大胆交待,并且说:“坦白从宽,现在交待还不晚。”

我想了一会儿,说:“典狱长,我可以说说吗?”我说,“我这个犯人与别的犯人不一样,我是无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比如在监内有现行反革命活动,我一定会交待。交待可以得到宽大,不交待准死没活,这道理我明白。如果政府真的掌握了材料,有了同案人犯,我不交待也能处理。一个反革命犯,虽不承认自己罪恶,但是既有人证,又有物证,是不能叫他逍遥法外的。人民政府的空子不能钻,我也从没有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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