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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我先前猜测是对的。宝鼎暗自想道,但如此一来,我刺杀公子隆就等于破坏了秦燕盟约,咸阳肯定要追究我的责任,我的麻烦大了。

“我来代北干什么?”宝鼎急切问道。此事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如果不想出妥善之策予以解决,那自己的前途还没开始就宣告完蛋了。

暴龙愣住了,不知道宝鼎啥意思。这事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更不知道了。暴龙憋了半天,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不知道。”

“不知道?”宝鼎气道,“你不知道谁知道?你带我到代北干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

暴龙苦笑,但看到宝鼎脸色不善,知道自己糊弄不了,干脆把自己陪同老家主贩马到乌氏,在清水河遇到林胡袭击,然后宝鼎带人救援杀退林胡,宝鼎装疯卖傻,其后乌氏倮和老卓文请他把宝鼎带到代北,等李牧大军南下再把宝鼎送到太原交给蒙恬将军的事详细说了一遍,尤其对宝鼎装疯卖傻的本事,赞不绝口。

暴龙这番话给宝鼎提供了大量信息。秦国第一富豪乌氏倮和自己有关系。乌氏倮的大牧场就在六盘山以北的清水河两岸,秦长城就修筑在黄河南岸,黄河北岸就是大沙漠。死去宝鼎的记忆里有清晰的沙漠、大河、长城和草原,由此可以推测这个大秦王族就居住在黄河边上,也就是大秦的北部边境,但奇怪的是,一个尊贵的大秦王族怎么会居住在边疆贫苦之地?

死去的宝鼎是个痴儿。这一点宝鼎十分肯定了。先前荆轲就曾有此判断,现在听暴龙这么一说,可以百分百肯定。让人惊讶的是,重生后,这个毛病竟然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在宝鼎只有在要杀人的时候神智才会失控,相比过去,那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既然宝鼎是个真正的痴儿,那乌氏倮为什么请暴龙将其带到代北?为什么又要暴龙在李牧南下后将其送给蒙恬?

蒙恬太熟悉了,在大秦帝国的历史上,蒙恬不仅仅是一个名将,更是一个决定帝国命运的柱石,但这个柱石在大秦帝国最需要它的时候倒塌了,大秦帝国随之轰然倾覆。

宝鼎听到这个名字就激动不已。他现在是大秦王族啊,但他这个王族正好处在大秦帝国最辉煌和最后倾覆的时间段,如果不能想方设法予以挽救,那么随着大秦帝国的倾覆,他也就灰飞烟灭了。历史上,大秦帝国败亡后,哪里还有大秦赢姓王族的身影?没有了,延续了六百余年的大秦王族一脉,随着咸阳的冲天大火化作了灰烬。

就后世的历史来说,当时唯一能挽救大秦帝国、唯一能让大秦国祚延续下去、把大秦帝国从短短十五年国运的噩梦中拯救出来的人,只有蒙恬。现在宝鼎竟然在重生后的第一时间与蒙恬发生交集,这让他太激动了。

如果两人的命运碰撞到一起,自己是否有机会改变蒙恬的命运,继而在大秦帝国陷入危难之际力挽狂澜?宝鼎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看着手上的斑斑血迹,暗自发了一个誓,这辈子,就为大秦帝国而活着,因为那是自己的王国,与自己血脉相依的王国啊。

宝鼎脸色阴晴不定,时而疑惑、时而惊喜、时而冷森、时而忧郁、时而激动。暴龙越看越是心慌,不知道宝鼎为什么非要逼问自己这个问题,难道他到代北来的意图暴露了,导致他的使命没有完成,所以怀疑到自己头上了?好在自己的确不知道,也没有泄漏任何机密……忽然,暴龙想起来了,自己曾把有关宝鼎的秘密告诉了苍头。直娘贼,苍头你到底干了什么?你自己不想活也就算了,别把我也带上。

正当暴龙咬牙切齿的时候,宝鼎说话了,“暴龙,接下来怎么办?”

“不知道。”暴龙说道,“听苍头的安排。”

宝鼎迟疑了一下,说道:“暴龙,我杀死了公子隆。”

暴龙的眼睛顿时瞪大了,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杀死了公子隆?”

他和苍头正是因为接到宝鼎的报讯才推测出了李牧的阴谋,所以临时变计,侥幸抢到了太子丹,只是两个人都认为宝鼎没有刺死公子隆的可能。大堂上的卫士太多了,宝鼎没有机会,就算有机会,刺杀成功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因此两个人认定宝鼎只是挑起大堂混乱的弃子,最后实施刺杀的应该另有其人。谁知宝鼎真的刺死了公子隆。

宝鼎郑重点头,把刺杀的经过说了一下。

“你用铜鼎砸死了公子隆?”暴龙眼前冒星星,宝鼎在他心里的形象无限增长。这个出身高贵的少年不但刺死了公子隆,还杀出了重围,中途还捡了一个女孩,这是什么身手?暴龙难以想像,这一瞬间他看待宝鼎的眼光不一样了,眼神里甚至有了几分崇拜。

旋即,他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立即明白了宝鼎主动说出此事的原因。

“公子,我马上去找苍头。”暴龙急切说道,“你待在这里不要出去,我很快就回来。”

第030章 人间蒸发

宝鼎坐回席上,陷入对未来的憧憬之中。重生成为大秦王族,这个诱惑对前世挣扎在社会最低层的宝鼎来说太大了,他无法想像未来的生活是怎样的一副场境。王族啊,那可是高高在上的一等权贵,即使做个一无是处的纨袴,这辈子也无须担心吃喝,更不用担心房子的问题,就算咸阳寸土寸金,也依然会有自己的一座府邸。

想到前世和胖子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内艰难度日,宝鼎就想哭。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即使求个温饱也是千难万难,从古到今,哪有公平公正?那不过是一句欺世谎言而已。宝鼎的情绪忽然低落下来。胖子,你还好吗?你还会住在那间屋子里吗?如果我能回去,一定带个青铜器回去,找个地下黑市卖了,我兄弟两人这辈子也就够了。

宝鼎低头望着眼前的泥坛,落寞一笑。胖子,我梦想成真了,成了一名尊贵的大秦王孙,秦始皇的亲戚啊,你羡慕不羡慕?不羡慕?对,是不要羡慕,扳着指头算算,现在距离秦国败亡的时间不过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后,我的梦就醒了,咸阳的冲天大火将把大秦帝国化作灰烬,大秦的王孙权贵们将就此成为历史。

二十多年后,我会不会再一次穿越回去,然后在出租屋内醒来,告诉你我做了一个梦,梦回大秦了?宝鼎脑海里幻想出某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自己睁开眼睛,看到了熟悉的一切,看到了正趴在床上酣睡不醒的胖子,那一刻,心情应该是无比的快乐,因为自己再一次获得了生命,再一次回到了亲人的身边。权势再大,财富再多,最终都是黄粱一梦,平凡简单地活着才是最好,和亲人一起幸福的活着才是人生的真谛。

可惜,自己永远失去了这一切。前世自己根本想不到这些,今世重生了,死过了一次,想到了很多,领悟了很多,但今生却无法去一一实现了,因为二十多年后,大秦帝国将坠入深渊,中土千千万万的百姓将遭受一场空前的浩劫,自己没办法逃过这场浩劫,不管是做奴隶还是做王孙,都将被这场浩劫席卷而去,尸骨无存。为了活着,仅仅为了活着,自己就不得不努力,不得不与命运做殊死搏斗。

宝鼎忽然发现,一个人如果能预知悲惨的未来,预知世界末日,那将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自己现在就感觉痛苦不堪,先前的狂喜早已被预知的二十多年后的那场咸阳大火彻底摧毁。

我真的能扭转乾坤?真的能力挽狂澜?真的能改变历史?真的能战胜天命?自己还不是自大狂,信心还没有膨胀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一个王族子孙,一个极度敏感的身份,可能直接威胁到君王王位和国祚安危的人,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做出逆天的事,恐怕他还没有把理想付诸实施,脑袋就先掉了。

假如自己重生后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奴隶、乞丐,都有机会跑去找刘邦。刘邦现在在哪?在楚国的沛县丰邑,那地方好找。刘邦本名叫刘季,现在应该有二十多岁,正在丰邑做个黑老大,这个时代把这种人叫任侠。丰邑就是一个小乡镇,刘季就是横行乡里的土霸王,说句好听的叫乡侠。自己跑去跟刘邦混,做个小弟,混个二十多年,等他击败项羽统一天下后,自己最起码也能混个不错的爵位,荫泽子孙。

可惜,自己重生后做了大秦的王孙,就这个身份而言,在预知未来的情况下,不能视若无睹,不能坐在家里等死,总要干点什么。往大了说是为了大秦帝国、为了天下苍生,往小了说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保住子孙后代,所以不努力不行,但怎么努力?怎样才能保住大秦帝国?用什么办法,才能让自己在二十年以后掌控足以扭转乾坤的实力?

宝鼎耷拉着脑袋,陷入沉思。

良久,耳边忽然传来一阵轻轻的哭泣。宝鼎从沉思中惊醒,呆了半天,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暂时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还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只要自己努力,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我就不信翻不了这个天。

宝鼎站起来,走到赵仪面前,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臂,低声说道:“你不要哭,暂时我还不能放了你,但我向你保证,我不会伤害你,也绝不会让别人伤害你。只要机会合适,我一定放你走。”

赵仪不敢再哭了,只是流泪不止。

宝鼎盯着她看了一会,心里不忍,伸手从自己外袍上撕下一块干净的布,一边擦拭着赵仪脸上的血迹,一边低声说道:“我有个妹妹,比你大几岁,但没有你漂亮,也没有你勇敢。你真的很勇敢,我看到那些黑衣人冲上去杀你的时候,你站在那里动都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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