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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小花紧紧拽着小布包,硬硬的铜子和银锞子铬的手心生疼。这就是生存下去的希望。前世,小花从来不懂得怎样去掌握自己的人生,很大程度上就是她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财产,所以处处被动。其实也不是她没有积攒银子的机会。记得刚进入田家的时候,即便是侍妾,每个月都是有月钱的。只可惜每次都被娘以她作为大姐理应帮衬家里弟弟为由全部索了去,用瞿林氏的话来说,娘家才是她的靠山,只有娘家人得势她才不会在夫家受委屈,而娘家要发达,只有让爹当官,让弟弟出人头地……就像是一个死循环一样。

不知不觉中,思绪又飘飞了出去。

小花禁不住两滴热泪从眼角滚落,想前世,瞿林氏一生都在为瞿家算计,她终于取代魏老婆子成为了瞿家家主婆,可是仍旧无法真正的成为家主婆,当她帮助夫君得到官位后,瞿童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收了几个小妾、侍妾、通房…她却无可奈何…只能如同魏老婆子一样,摆出各种家规家法,死死扼住那些青葱水嫩的女子,可是任由她再多的手段,那一个比一个年轻又貌美的女子是一茬接一茬地往夫君被窝里钻……

以小花现在的心态想来,这纯粹是瞿林氏自找的,她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男人给她一个安稳而温暖的家,可是男人又岂是靠的住的?白白辜负了自己一番好算计,着实可惜又可悲。

小花想,这一世她再也不要踏入田家,去和众多妻妾向同一个男人邀宠的日子,女人所有的幸福都在男人的一句话甚至是一个眼神里面,那种感觉真不好受,即便是前世的懵懂,也让她感觉分外压抑。一方面被娘家人各种压榨,另一方面便是来自那些妻妾之间的各种算计,到最后竟然让别人来成全自己的贞烈……

透过树林罅隙,山坡下就是林家小院。林家还是和记忆中一样,看上去平静祥和的农家小院。

小花心中有些酸,为什么有自己在一切都变了,或者说当自己有了成年人的思想后,看所有的事情都变了原来的味道…抑或是说这才是原本的样子?

小花扫了一眼,没有任何留恋,也没有任何遗憾。既然那些美好都只存在记忆中,那就这样吧,她已经决定只过现在的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回到懵懂的前世。

所以,一切都过去了。

别了,那并不存在的童年。

小花瘦弱的身影在林中穿梭,很快便跑远了。

好一会,那颗老槐树后面钻出一个人来,看看老槐树,又看向小花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而后静静地从旁边离开了。

小花回到自己的小木屋,开始安心整理起自己的小院来。这里本来就是一起林场伐木期,用来给伐木工人临时落脚休息的地方,所以只是一个简单的茅草棚,只不过周围的墙壁就地取材,都是整根整根不规则的不能用来做家具的树木,显得十分粗糙。

周围杂草丛生,枝桠藤蔓将整个小屋笼罩的严严实实的,即便是白天阳光也只有丝丝缕缕从罅隙中照射下来。所以整理的第一步就是将小屋周围的杂草藤蔓全部清除干净。

有“植物杀手”的异能在,小花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将所有杂草拔的干干净净。而后是清除小屋周围的乱石,在屋前面平整出一个三丈见方的院坝出来。

小花用异能左手轻松折断相当于自己手臂粗的树枝,比用锯子斧头还顺畅。捋掉树枝上多余的枝叶,在院坝边缘插上一圈,再用葛藤一圈圈地将其缠绕固定起来,将整个院坝和小院全部围了起来,如此,一个简单的栅栏就做成了。

小花有着成人的思维,奈何身子骨实在是太小了,即便有异能左手的作弊器,仍旧用来三天时间才勉强将小院的栅栏搭建起来。而且每天都累的像狗一样。好在她现在一点也不苛刻自己,每天都是罐罐饭加红薯糊糊换着吃,吃的饱饱的,疲惫过后再好好休息一晚,第二天又是生龙活虎的。

栅栏虽然没有多大的防御能力,但是在有野兽来时,至少能起到一个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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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赴约

粗略看去,小院已初具规模……唔,除了还差水井、洗衣台以及晾衣架子、鸡笼猪圈等等,貌似已经差不多了。

小花兴致高昂,她一直就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过着悠游闲适的生活。前世三十多年都无法实现的愿望,竟然在今生不到六岁就能体味一把自己“白手起家”的充实和成就感。

不过小花却很清楚,这个地方只是暂时的,她甚至都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有瞿家人或者是老槐村的人来,将这一切都收走。

但是在收走之前,她却不得不为自己营造一个栖身的窝,然后等待自己长大。

小花前世就已经完全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是没有独立的人权,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将女人的一生都箍的死死的。上一世小花便是谨守女人的本分,和其他女人一样,到死的那一刻都没有违背这“三从四德”。可是结果又怎样呢?

有时候小花真想直接逃离这个世界,最好是跑到深山老林里,然后过着茹毛饮血的野人的日子,也总比在这礼教的重重束缚下卑微地活着好。只是,倘若脱离了这个世界,自己能做什么?就像现在这样,生活的一应所需都要从集镇上买来,她终究需要和别人打交道,终究是这个世界的一员,终究是需要面对这个身份带给自己的所有。

所以,小花决定,在独立之前,一定要让自己好好地活着,然后长大,然后独立出去,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如此,自己建立起来的家园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别人才夺不走。

山野集镇每五日一逢,小花还记着几天前与那个卖鞋妇人的约定,但是自己记得,不管对方会不会因为她只是一个小娃子而临时糊弄与她,抑或是忘了等等种种原因而爽约,她都要去看看。

重信守诺,即便是重生,不管吃了多少的亏,这个脾性仍旧改不掉。小花有些苦涩地想着,前世便是因为一句话自己为自己画地为牢……

虽然改不了这个脾性,但是她懂得了惜言,是以,一般也不会轻易许下承诺。

或许是这几天小花给自己开的伙食比较好,小身板充满了力气,跑十多里山路中途都没歇一脚直接到了集镇上。

农忙已过,集镇又渐渐热闹起来。

小花一边买些便宜的蔬菜。地处山野,什么都贵,什么都缺,唯独这蔬菜不缺。哪家人没有个几十亩的山地?随便撒上点种子,过个一两个月就能收获不少的蔬菜。所以卖菜的很多,像青菜萝卜之类的一文钱一斤,满满一背篓才十几文钱。

小花想到林场那里的土地还没有开垦出来,顿顿吃米粮的话毕竟太贵,自己这异能与这小身板还太过稚嫩,偶尔去山林间捡些漏还可以,却赚不到大钱。最重要的是即便她运气爆棚捡了什么值钱东西,就凭她一个小娃子,能弄到哪里去?人家会信她?或者说像那个赶车车夫一样,区区几钱银子也足以让他对自己这个小娃子动手。可见,没有实力,自己在对方眼里根本就是不存在一般,所以他才会敢那么堂而皇之地要夺走。

没有稳定的收入,这些银钱还需要好好筹划一番,不能大吃大喝,还需要用这些菜蔬掺和着吃。所以小花又买了一背篓的萝卜,这玩意放个十天半月都行。

上一次赶集小花已经将生活必备的东西置备的差不多了,这次只是看哪里有些特别便宜的稍微买一点。不过整条集镇就是一条直肠子,什么菜什么价格大家基本上都有个约定成俗,大致差不多,除非某些有事情特别急想将货物处理掉,抑或是快下市的时候,东西没卖完,又不想背回去的,价格会略微低一点。

杂七杂八的已经装了大半背篓的东西,沉甸甸的,微微躬着腰,上次没买全的东西也已经补办的差不多。小花已经快要将整条街走完了,仍旧没看到那个妇人的身影。心中没有失望,不过是自己要多光脚几天而已,等把现在住的地方打理好,自己给自己纳一双鞋子算了。前世绣花、缝衣服、纳鞋的记忆都还在,只是这个小身板做起来有些费力而已。

就在小花要转身回走的时候,看到从山道那边急急走来一个妇人,左手不时拽着袖子擦拭额头脸颊上的汗水。妇人右臂挎着一个竹篮,边走边往前张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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