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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你是什么呢!’

“比尔也说:‘迪姆,住口。’你知道,比尔看上去比往常糟得多,好像也许他就要吐了或是昏死过去似的。他又说了一遍:‘迪姆,你住口。’

“但达姆根本没理他爸爸。他回身看着乔治说:‘老头,你极宠爱的孙子正盼着你死呢。他想要的就是你的钱,他以为你在银行存了好多钱呢。这就是为什么他巴结你的原因,但他在你背后却取笑你。他和他的妹妹,叫你老木腿。’路易斯,迪姆越说声音变得越恶毒起来,听起来就像乔治的孙子说话的声音似的……迪姆接着说:‘老木腿,要是他们发现你穷得一文不名,他们不向你报复才怪呢!’乔治听后连连倒退,他的假肢绊了一下,他倒在了比尔家的门廊上,压在了啤酒罐子上。乔治脸色苍白。比尔站了起来,对着儿子咆哮着:‘迪姆,你给我住口!’但是迪姆不听他的,他接着又说了本森和我的一些坏话,他几乎是在狂骂我们了,他尖声叫喊着。我们开始后退,开始往外跑,拖着乔治一起往外跑,因为他的假腿不好使了。我最后看了迪姆一眼,他在后院草地上的晒衣绳旁边,在落日的映照下,脸色血红,脸上的斑痕极明显,头发乱蓬蓬的……他一边大笑一边一遍遍地尖叫着:‘老木腿!老木腿!奸妇的丈夫!奸妇的丈夫!妓院的王八!贪污犯再见!绅士们!再见!再见!’接着是他的大笑,但笑声像在尖叫,真的……像他身体里的什么东西在尖叫……尖叫……”

乍得停住了话头,他的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着。

路易斯说:“乍得,迪姆说的关于你的事是真的吗?”

乍得喃喃地说:“是真的,老天!是真的。我过去经常去班格市的一个妓院。逛妓院可能好多男人都有过。我也有那种冲动,想与个陌生的人做爱,或是付钱给某个女人让她做些男人不会让妻子做的事。路易斯,男人们有自己的天地,我做的不是什么可怕的事。诺尔玛知道了的话她不会离开我,但她心里面某种让人感到亲切和甜蜜的东西将永远消失了。”

乍得眼睛红肿模糊。路易斯想,老人的眼泪可不怎么可爱。但是当乍得从桌对面伸过手来时,路易斯还是紧紧地抓住了老人的手。

乍得过了一会说:“他只讲那些坏事,只是那些坏事。上帝知道每个人一生中总做过些坏事的,不是吗?两三天以后,劳琳永远地离开了路德楼镇。镇里有人在她上火车前见过她,说劳琳两个眼眶带着青紫的伤痕。阿兰从没说过这事。乔治1950年死了,我从没听说他给孙子、孙女留了什么东西。本森被解除了公职,原因正是迪姆所说的。我想你不必知道确切的原因,我想可能是他滥用镇上的公用基金,还有人说要送他进法庭受审,不过人们倒没那么干,丢了官职对他的处罚已经足够了。他一生都想做个大人物。但这些人都有优点的。我的意思是,人们很难记住大家的优点。正是本森在战前为东区总医院创立了基金会,阿兰是我所认识的最慷慨大方的人,老乔治只想能永远管理邮局。但是人们只想谈论坏事,人们只记得那些坏事,路易斯,迪姆参战前是个正常的好孩子,可能有点笨,但心肠很好。那天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个抬头看着太阳的东西……那是个怪物,也许是个僵尸或魔鬼什么的,也许那东西根本没什么名字,但米克迈克人会知道那是什么的,不管有名或无名。”

路易斯木然地问:“是什么?”

乍得深深吸了口气,停了一会,然后平静地说:“就是被温迪哥幽灵触摸过的东西。”接着他看了一下表说:“啊,路易斯,太晚了,我说的太多了,比我想说的多出九倍还多了。”

路易斯说:“才不是的,你一直都很健谈的,再给我讲讲结局怎么样了。”

乍得说:“两天后比尔家着了一场火,房子全烧掉了,阿兰说毫无疑问火是人有意放的,有人把厨房灶用油倒在房子前前后后,火熄灭了三天后,人们还能闻到烟味。”

“那他们两人都被烧焦了。”

“噢,是的,他们都被烧焦了。但是在着火之前两个人就都死了。比尔用手枪打死了边姆,打了两枪,击中了胸部。人们推测是比尔先杀了儿子,把儿子放在床上,然后四处倒上厨房灶用油,接着自己坐在收音机旁的安乐椅上,用火柴点燃油,饮弹自杀了。人们在他的手里发现了那只手枪。”

路易斯说了句:“上帝啊。”

乍得接着说:“两个人都烧焦了,但镇里的尸检官说好像迪姆是两三周前就死了似的。”

一片沉寂。

乍得站起身来说:“路易斯,我说可能是我杀害了你的儿子,不是在夸张,可能真的有些促成了他的死呢。米克迈克人了解那个地方,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是他们使那地方变成那个样子的。米克迈克人不是自始至终就在这儿的。他们可能来自于加拿大、俄罗斯或是亚洲,他们住在这儿,在缅因州可能有1000年,也许2000年了。很难说得清,因为他们没留下什么标记。现在他们又走了……有一天我们也会这么走的。但不管谁在这儿,那个地方总是存在的。路易斯,那地方不是说谁拥有它谁就可能了解它的秘密的。那是个邪恶的坏地方,我不是有意带你去那儿埋小猫的。现在我知道了,那儿有一种魔力,要是你知道这对你和你的家人意味着什么,就能意识到它。我意志薄弱,没能战胜它,你救了诺尔玛,我想报答你,结果那地方却把我的好心变成了它的恶意,那儿有种魔力,我担心现在那儿又充满了魔力,我担心它通过我找上你,又找上了你的儿子,在你的儿子身上显现出来。路易斯,你明白我说的话吗?”乍得眼里带着请求的神色看着路易斯。

路易斯说:“你是说那个地方早就知道盖基要死了,是吧?”

“不,我是说是因为我向你介绍了那个地方的魔力,可能是它让盖基死的。我是说可能我本是好意,没料想却要了你儿子的命,路易斯。”

“我不信。”路易斯最后声音颤抖地说。他不相信,不会相信,不能相信。

路易斯紧紧地抓着乍得的手说:“我们明天就要埋葬盖基了,在班格市。他将长眠在班格,我不会再想去宠物公墓或爬上山去,去那个地方了。”

乍得严厉地说:“你发誓!你发誓!”

路易斯说:“我发誓。”

但是在路易斯的大脑深处,他仍在沉思……发誓不去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四十

那天夜里,路易斯梦见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没有轰隆作响的奥灵科的大卡车,没有差点就要抓住盖基衣服的那一幕,也没有后来瑞琪儿丧魂失魄的样子,没有艾丽拿着照片坐在盖基椅子上的情景,也没有跟岳父扭打的场面,更没有乍得讲的关于迪姆的可怕的故事。

路易斯记得的只是就在盖基要跑到路上的一刹那,他向前一扑,一把将儿子拖了回来,而自己也摔在了地上,鼻子流血了。一会后瑞琪儿也赶了上来,向盖基叫着:“盖基,再也不要在公路上跑了!再也不要!再也不要!公路太坏了,太坏了!”一家人惊喜交集地哭作一团。路易斯想,要是儿子真的被撞死了,妻子会疯的。

但盖基没有死,那只是路易斯在五月份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产生的一种可怕的想象。盖基逐渐长大了,上了文法学校,7岁时他开始参加宿营活动,他表现出游泳的天才。10岁时他已经离家在外参加一夏天的童子军宿营了,11岁时他得了好多奖,他长高了,但仍然是那么可爱。他在高中获得了优秀学生的称号,还是校游泳队的成员。到17岁时,盖基声称要改信天主教,路易斯并不奇怪,但瑞琪儿有些沮丧,她相信儿子改信天主教是受跟他约会的那个女孩的影响。瑞琪儿认为儿子不久就会成家立业了。到盖基40岁时,可能他家里就会有9个或10个小天主教徒了。

路易斯对儿子的看法跟瑞琪儿不同。他认为盖基虽然改了宗教信仰,但他并没娶那个女孩。他继续上学,上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参加了奥林匹克游泳比赛。在路易斯费力冲刺地救了儿子的16年之后,他和妻子看到儿子为美国赢得了一枚金牌。当新闻记者忙着为他拍照时,当奏响美国国歌时,盖基睁大眼睛,平静地看着国旗。他脖子上带着闪亮的奖牌。路易斯激动地哭了,他和瑞琪儿都哭了。

他转身拥抱着妻子,声音沙哑地说:“我想这概括了一切。”但妻子惊恐地看着他,脸好像一下苍老了许多,国歌声渐小。路易斯回头看到电视里出现了另一个男孩,是个长着卷发的黑人孩子,头上的水珠还在发光呢。

这概括了一切。

他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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