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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主意打定,赵王于是命人大张筵席,柬邀秦罗敷前来赴宴,秦罗敷如约而来,赵王以礼相待,酒过三巡,菜经五味,赵王开怀畅饮,已有五分酒意,逐渐话语有些模模糊糊。就在赵玉语涉不庄之际,秦罗敷不慌不忙地说要为他弹唱一曲以助酒兴,在赵王的首肯下,秦罗敷以纤纤玉手拔动筝弦,轻启朱唇,一曲著名的《陌上桑》就这样产生了。

这诗的第一段是交代秦罗敷的姓氏里居,并把她的美艳容貌及华丽衣饰描绘得淋漓尽致,更以路上行人及田间的耕作者,贪看罗敷采桑的美妙姿态,而浑忘所以的痴呆情状,更烘托出她的光艳照人。

第二段是描绘一位太守级的人物,看上了秦罗敷的美貌,冒冒失失地派人询问女方的姓名年籍,妄图以富贵诱人,而女方以“罗敷有夫”相拒。

第三段是盛夸其夫婿的辉煌经历及显赫地位:腰佩宝剑,骑在白马之上,千骑相随,多么威风;白皙而有须,修长而劲挺;多么神气。又有谁能够比得上呢?

赵王刘良当然知道秦罗敷的丈夫就是王仁,那里是什么年逾四旬的侍中郎,也那里有专城可居;然而他也了解这不过是一种“文学式”的幻化手段,故意夸张夫婿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与声望,从而暗示出她对目前婚姻生活是十分满足而幸福的,根本不可能产生红杏出墙之念,想打她主意的人,也可以死了这条心。

毕竟赵王刘良不敢违背朝庭大力提倡的气节与礼法观念,不能明目张胆地强取豪夺,在莫可奈何的心情下,眼看无法打动美人的芳心,只好怅然作罢,秦罗敷的一曲《陌上桑》从此也流传开来。

古时王侯将相有权有势,如果一旦看上了那一家的美艳女子。不论是待字闺中,或者是出嫁而为人妇,总会千方百计,软硬兼施地攫为己有;而秦罗敷以美制情,拒绝了富贵荣华的诱惑,难能可贵地使赵王刘良知难而退,收敛了他的心猿意马,使这段畸形的爱恋故事,获得了一个非常突出的结局。从此“罗敷有夫”便成了已婚妇女有力的挡箭牌,从而也保全了不少妇女的名节。

“罗敷”是汉代女子常用的名字,犹如汉代男子喜欢用“延年”是一样的;正如同今日女士们爱用“玛利”,男士们爱用“俊雄”为名字,同样是一种时尚而已。

诗中提到的“倭坠髻”是东汉京城一带最流行的发型,是“盘桓髻”的改进,发髻偏坠一旁,犹如骑士的坠马一般,更显佻巧和妩媚。

我国妇女以带耳环为美,而耳环作为妇女的装饰品是从东汉开始的,罗敷以明珠作耳环,湘绮及紫绮为衣裳。都是东汉时期的时髦妆扮。

也有人说《陌上桑》的秦罗敷历史上并无其人。中国古代,以男耕女织为分工。

“女织”从广义上说,也包括了采桑养蚕。桑林在野外,活动比较自由,桑叶茂盛,又容易隐避,所以在男女之大限还不很严厉的时代,桑林实是极好的幽会场所。在这里,谁知道发生过多少浪漫的故事?自然而然,桑林便不断出现于爱情诗篇中。可以说,在《诗经》的时代,桑林已经有了特殊的象征意味。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原先桑林中那种自由自在的爱情遭到了否定。桑林成了女子拒绝男子爱情的场所。所以“罗敷”的形象成了美和情感的因素,同时代所要求的德性的结合。

刘兰芝的柔情与贞烈

“自古红颜多薄命”,人们看这句话时,多与权势、名利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这句话也适宜于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人。

刘兰芝是汉代末年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看样子她是一个家教严谨,多才多艺而又知书达礼的闺阁少女。十七岁的那年嫁给庐江郡的一个公务员焦仲卿为妻。

焦家人口简单,丈夫之外只有守寡多年的老母和一位小姑子,也算是当地的小康之家。刘兰芝嫁到焦家以后,起早睡晚,辛勤操持家务:提水、烧饭、洗衣、织布,一天到晚忙个不停,把一个四口之家打理得有条不紊。

焦仲卿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工作余暇便暗在妻子身边,喁喁低语,情话绵绵,偶尔也弹筝奏乐,轻声合唱一曲,伉俪情深,其乐融融,邻里之间对这对郎才女貌的小夫妻,莫不十分羡慕,然而焦母心中却非常不是滋味。焦母始则蛮不讲理地加重媳妇的工作量,继而百般挑剔媳妇的不是,终于完全丧失理性,认为媳妇简直就是破坏焦家和谐气氛的狐狸精,强迫儿子非把刘兰芝休回娘家不可。

焦母当时要休去刘兰芝的理由就是认为媳妇没有礼节,凡事爱自做主张,使我老人家心里不快活。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会是天大的笑话,然而这在古代却是重要的理由,古代有所谓“七出”之余,符合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休妻。《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焦母守寡多年,母子相依为命已经成为长久以来的习惯,家中忽然多出一个媳妇,使母子之间彼此依赖的态势,顿时产生大幅度的变化,失去了心理平衡,迁怒于媳妇。当时焦仲卿认为媳妇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为何得不到母亲的爱护呢?他反对母亲这样做,在母亲面前发誓:“倘若遣去媳妇,此生誓不再娶!”但是焦母却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以死相威胁,在最后关头焦仲卿还是败下阵来,屈从了母亲的意思。

当天夜里,夫妻两人泪眼到天明,焦仲卿一再解释他的尴尬处境,并保证假以时日,情况必然会获得改善,劝慰其妻务必要暂时忍耐,过些日子再来相迎;然而刘兰芝不敢作此奢望,完全是一别成永决的态势,哭得象个泪人儿似的,犹自叮咛丈夫把留下来的绣襦、罗裙、斗帐、香囊、镜匣、丝绳等女用物品,得便全部赠送别人好了,不必留置,以免睹物伤情,徒增苦恼。

泪还没有干,天就快亮了,含着悲愤的心情刘兰芝起床收拾打扮,她在穿衣着袜的时候,每一件小事都重复四五遍,每一遍都牵动着她对丈夫的无限深情,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她款款地走出房门,向焦母辞行。她是严肃的,穿着典雅的服装,这是一种对焦母的抗议。然而这一圣洁的表情轮到向小姑子辞行的时候,化作珠泪涟涟。她的满腹辛酸在同是女性,又与自己同龄的小姑子面前再也忍不住了。她必须离开而又不忍离开这个家啊!

该走了。一辆马车载着刘兰芝离开焦家,焦仲卿骑着一匹白马随车相送,行行重行行,车轮的每一转动,似乎在辗碎两颗已经支离破碎的心,忍不住难舍难分的痛楚,焦仲卿下马钻进车里,两人再度相拥而泣,指天发誓,决不相负:“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意即海枯石烂,两情相悦,永不变心。到家了,该分手了,“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然而事物的发展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刘兰芝回到家中,善良的母亲望着回家的,“进退无颜仪”的女儿,大为悲摧。然而刘兰芝还有一位性情暴燥的兄长,对她这位兄长,刘兰芝是早有心理准备,在回家的路上她就知道:“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遂以煎我怀。”

果然,刘兰芝回家后,首先是县令遣媒为他刚满十八岁的第三个儿子求亲,做母亲的理解女儿的心情,在女儿的求恳下代为谢绝了。不久,太守造县丞为他的五少爷求婚。

当母亲再次准备为女儿谢绝时,她的兄长出面干涉了,在旧社会长兄代父啊,而家庭又是认男子为主的,于是答应了这门婚事,并纳采行聘,选定了良辰吉日,准备迎亲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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