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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1页)

大会宾客,曹操让祢衡穿戴吏衣帽当众击鼓为乐,想借此污辱他。没想到祢衡竟在大庭广众之中慢腾腾地换衣服,有意赤身裸体,使宾主讨了场没趣。

曹操拿他没有办法,就想了个借刀杀人的法子,把他送给荆州牧刘表。祢衡替刘表掌管文书,颇为卖力,但不久便因倨傲无礼而得罪了众人。刘表也聪明,把他打发到江夏太守黄祖那里去。祢衡为黄祖掌书记,起初也干得不错。后来黄祖在兵舰上设宴会,祢衡说话无礼,受到黄祖呵斥,祢衡竟顶嘴骂道:“死老头,你少嗦!”黄祖急性子,盛怒之下把他杀害。时为建安元年(公元196年),祢衡仅二十六岁。

孔融是孔子二十世孙,年少聪辩,有盛名,灵帝时以荐出仕,官至北海相,献帝时授将作大匠,升少府。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汉帝国眼看就要变为曹家的天下,孔融心中不平,又不敢正面反抗,便用讽刺、挖苦的方式发泄愤慨,好像是言谈“轻薄”的样子。

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攻占邺城,掠取袁绍家口女眷多人,曹丕霸占袁绍儿媳甄氏为妾。孔融写信嘲笑曹操,捏造典故说周武王伐纣,把纣王宠姬妲己赐予周公。曹操一时没有明白,问这个典故的出处。孔融回答说:“照今日的事情推测,想当然而已。”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出征乌桓。孔融又借历史事迹嘲笑说:“阁下出征荒凉之地,听说从前在那里的肃慎人不善弓矢,丁零人偷苏武的牛羊,应该一并拿他们问罪。”讽刺曹操师出无名,不能建功。

时遇灾荒,曹操为了节约粮食以保证军需,下令禁酒。孔融写信跟他辩论,说天上有酒旗星,地上有酒泉郡,人间借酒成事,尧帝要是不喝酒。就做不成圣人;如果说纵酒败事,那么桀、纣因贪色而亡国,而如今并不禁止男女婚嫁。

诸如此类,无非藐视曹操,故意跟他为难。曹操心中嫉恨,因孔融官高名大,不敢轻易下毒手,就借别的事把他免官。过了一年多,孔融起为太中大夫。曹操决意除去这个对头,就让亲信郗虑做孔融的罪状,由丞相军谋祭酒路粹出面劾奏。劾疏云:“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图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囊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日:”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后汉书·孔融传》)所列罪状即使是事实,也不过是言语之失,而孔融竟因此下狱,最后弃市,家属也被处死。时为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孔融年五十六。他的尸体抛弃在街市上,无人敢收葬。老朋友脂习冒死收藏,被曹操逮捕,几乎被杀。

曹操杀了孔融,怕部下议论,颁发训令云:

“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多采其虚名,少于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传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若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余人。融违反天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更以此事列上,宣示诸军将校掾属,皆使闻见。”(《三国志·魏书》卷十二注引《魏氏春秋》)

明明是诛除异己,为今后篡位扫平道路,曹操却硬要拉上纲常伦理、风俗人心,摆出孔子诛少正卯的架势,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铁面无私———执法术

功与过、赏与罚,它们是管理者借以行使职权的两种重要手段,是为领导者手中的两根判笔,轻重不一就会顾此失彼,赏罚分明决不可偏废。因此,作为执法者必须黑脸无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公正于天下。

法为治政之本

在古代,许多历史君王均认为,法律是治国之本,是国家和人民行为的准则。“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所以早在古代人们就提出要缘法而治。这一点正如古人所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君主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从历史的发展看,“法”治属于人性的社会,“力”治则属于兽性的社会。由于人类社会兼具人与兽两种特性,所以君王也必须能巧妙地运用法与力。法律是社会人性的体现,是文明重要的表现,而力治是所谓君王的兽性,它崇尚的是权术和诈术,最主要的是对狐狸与狮子个性上的研究。狐狸虽然能够识破陷阱而不受伤害,但它无力对付野狼暴力的威胁;狮子虽然以它的威势可唬住任何野兽,使野狼落荒而逃,却因为趾高气扬,很容易轻敌而中了别人的计谋,导致严重的失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当代社会具有较广泛的法制基础,也是现代文明社会中重要的管理方法。因而,法律作为约束人们服从社会道德和伦理的规范,在生活中运用的十分普遍。比如说,当今中国的教育方法虽然也强调儿童要爱劳动,但只是在文字和道德上加以提倡,而在一些国家他们却制定了一些富有远见的法律条文对儿童的家务劳动行为加以规定:孩子们应该帮助父母做家务活———这在联邦德国是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的。

这条法律已有一百年的历史,至今仍然有效。不久前,勃留尔市法院又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孩子们在6岁以前不承担家务,只是玩耍,6岁~10岁要帮助父母洗餐具,收拾房间,到商店买东西;10岁~14岁要在花园里劳动,洗餐具,给全家人擦洗鞋子;14岁~16岁擦洗车和在菜园里翻地;16岁~18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如果父母都上班工作的话。这种法律对培养孩子的品德可是大有好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德为治国之源

古时治理国家一向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以武力治理天下方法,这种方法以力量作为炫耀的手段,对于不守法的民众采取滥杀滥捕的方法,人民虽然害怕而不敢说话,但内心中却对统治者充满了憎恨;而另一种方法是以道德治理天下,这种方法利用崇高的道德来感化民众,既替民众的疾苦着想,又替他们排忧解难,并告诉他们正确的道理,这就是曾国藩所推崇的“道德之威”。

“道德之威”的由来来自于古代韩婴。他认为对老百姓要施之以恩、动之以情,又要以道德的威力来影响他们,“如是则百姓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权,罚不加而威行”。早在东汉时期,刘秀就已经懂得运用以道德之威来感化臣子。东汉初年,冯异治理关中甚见成效,有人嫉妒他,便向刘秀打小报告:“冯异权威很重,老百姓都向着他,现在他被称为‘咸阳王’。”

刘秀根本不相信这一套,但他也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将这份报告转给了冯异。冯异大为惶恐,连忙上书申辩,刘秀一面安慰他,又一面指出,老百姓纵然对冯异拥戴,那是因为“将军对国家的贡献很大,说起来我是君,你是臣,你代表我治理地方,我怎么能怀疑你呢。”冯异受刘秀一句话感悟,从此更忠心耿耿绝无二心了。

纵观古代将领都有一套感化下属的办法,《三国演义》中,孔明在平定南越时曾碰到一名智勇双全的将领姜维,欲收其为入门子弟。他多方设计,逼迫姜维主弃亲离、走投无路正想自尽之际,给他好言相劝、良言相抚,并把他母亲平安送来……姜维感动得热泪纵横,下马跪拜。

孔明用的正是道德之威法。《三国演义》中类似的计谋还有很多。从史料记载来看,清末曾国藩所率领的湘军在一段时期确实在民间有一定的好名声,曾国藩所赖以成名的“道德之威”战术终于达到了它的目的。

正如曾国藩所说:“我现在军中,声名极好。所过之处,百姓爆竹焚香跪迎,送钱米猪羊来犒军者络绎不绝。以祖宗累世之厚德,使我一人食此隆报,享此荣名,寸心兢,且愧且慎。现在但愿官阶不再进,虚名不再张,常葆此以无咎,即是持身守家之道。至军事之成败利钝,此关乎国家之福,吾惟力尽人事,不敢存丝毫侥幸之心。”

一视同仁才能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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