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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不少明代众为了干活方便,都已经换上了民国众或者现代众的工装,但是他们中几乎没有人剃成短发,也没有人会逼他们这么做,于是这种奇特的场景就出现了。

“郑大人,您有所不知,印第安人族群部落林立,各自间甚至语言文化不同,更多有龃龉冲突,我们东边的十三殖民地的殖民者们,就习惯于拉一派打一派这样的手段,我们交好一些印第安人,敌对另一些人。楚马什人在我们的北部,但通瓦人就在我们的近邻,这段日子我们已经发现了通瓦人的部落所在地,而且通瓦人也对我们的存在有了警觉。只不过慑于我们的力量,通瓦人没有采取什么激烈手段。但是土地的矛盾是坚固存在的,我们迟早会跟通瓦人冲突。所以,联络北部的楚马什人,对付通瓦人,我认为是比较好的策略。至于约库兹人,还要看看他们具体对我们的存在是什么态度。”白南解释道。

郑和摆摆手,道:“就不要叫大人了,咱们现在已经跟过去的身份告别了,叫我郑委员就好。”

刘天此时说道:“其实我觉得,咱们殖民点十三万人口,军力也是足够,拉一派打一派什么的我看用不着,直接全部扫了就是。”

郑和皱着眉头道:“虽说土人野蛮无礼,但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其屠灭,实在伤天和、损德行,不是仁者所为。”

薛岳也是道:“这杀人灭族一事,还是过于草率。便是咱们想要夺取这洛杉矶一带土地,也不一定非使用太过的手段,想要拿捏这些印第安人,总有方法。”

刘天嘟囔着道:“也不一定非要全杀了啊,到时候要是对付他们,还不是要制造一些事端借口,都一个个装点得那么伟光正干什么。”不过刘天也知道,如果真的让自己做那个举起屠刀的人,他也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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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穆里的伤差不多好了后,苏穆里准备告辞回到自己的部落。而就这么短短数日的工夫,殖民点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一批建筑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政府性质功用建筑外,一些三层高的公寓楼也建造完成了。这些建筑能够快速完成,原本中铁中建的工人是不足的,很多民国众和明代众的劳动力也参与了工程。也许他们缺乏建筑经验,但是和水泥,码砖头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够做的。而且,决委会给参与劳动的移民发放更多的配给食物,猎骑获得的肉食也优先供给给他们,很多民国农民,为了增加自己家人的食物,有些人也是为了劳动可以使人更踏实一些,投入了工作。

楼房这种东西显然超越了苏穆里一个印第安人的认知,他更是为这些华人强大的营造能力而惊叹。这也坚定了他要代表楚马什人交好“华人部落”,并与华人进行贸易的决心。

临行前,白南将收集来的那些通瓦人的物品,比如弓箭、长矛之类交给了苏穆里,苏穆里自然不能都拿走,只取了一副弓箭和一些皮具。白南还拿出了一把佩刀,作为礼物赠送给了苏穆里。这佩刀自然不是pla的制式军匕,也不是果军从美国或日本缴获来的军刀,而是一把来自明代众的锦衣卫绣春刀。这把绣春刀代表不了明代的最高冶金水平,但也是极为锋利了,这也是苏穆里从小到大接触到的最锋利的一把武器,当看到这把刀可以轻易地刺进驯鹿的肚腹之后,苏穆里欣喜若狂。

当然,苏穆里对于这些华人猎骑使用的火枪更感兴趣。他之前见过西班牙人的火枪,明显要弱很多,不仅需要装填,而且射程短、威力也小。苏穆里见过猎骑使用卡宾枪在马上连发,威力惊人,而且还十分方便。不过,显然对方没有将这么强大的武器送给自己的打算,苏穆里想如果是自己的话,肯定也不愿意将这武器送给别人,现在苏穆里满脑子里想得是,如何回来用什么东西能交换到这种武器。

另外一种苏穆里很有兴趣的东西就是猎骑们的宝马了,无论是汗血马还是阿拉伯马,都是非常名贵、外形神骏的马种,对于一个热爱速度和暴力的男人,是无法拒绝的诱惑。苏穆里的部落里也有一些马匹,都是捕捉来的北美野马驯化的。这些野马基本上是西班牙人带来的安达卢西亚马和其他马种走脱之后变成的野马。西班牙人虽然近年来才在北美西海岸殖民,但是他们十六世纪就将马匹带到了墨西哥,北美野马的迁徙速度比西班牙人可要快,所以西海岸一带虽然野马不多,但是也有一些。

苏穆里不知道,也许枪支这样的东西,殖民点可能是给予友好的印第安人一两支做个念想,但是马匹是绝对不可能的。整个殖民点也一共就这么二百多匹战马,而且还肩负着繁育后代的作用,特别是一些种马,根本不舍得骟了,宁愿不能乘骑,也要留着。如果苏穆里告诉白南哪里能够找到野马,白南肯定就带着一票人去捉马了。殖民点现在虽然有一部分汽车,但是燃油越来越少,马匹将在一段时间内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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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雇佣

苏穆里并不是自己返回楚马什的部落的,随他一同前往印第安部落的还有常斌带着两名猎骑战士,以及一个叫做林有德的家伙。这个林有德是一名民国众,也是整个殖民点少有的“有产者”,他名下有一艘吨位一千五百多吨的小火轮,之前是跑船运的,也做过行商生意,富有经济头脑。

林有德跟来,是代表洛杉矶商务局,前来楚马什部落,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进行贸易的。这个五人的小团队是骑着马而来的,有苏穆里这个熟识环境的,虽然距离苏穆里的部落有数十公里,但是一行人还是比较快就到达了苏穆里的部落。

常斌嘴里叼着一根草叶子,看着蛮荒的楚马什部落,扭头对肥肥胖胖的林有德道:“我说,林老板啊,你瞧他们都穷成这个样子了,能有什么生意好做?”

简陋而破旧的数十顶帐篷,还有一些长屋,用茅草堆出了屋顶,村落里有着袅袅炊烟,几个印第安小孩在村子里纵情打闹着。这副情景倒是十分安静闲适,但是显然跟富足没有什么关系。

印第安人看到了外来者,显然有些紧张,一些男性楚马什人拿出了自己的武器,包括骨刀、长矛,比较强悍的战士则能够使用弓箭,而女人、老人和孩子们则纷纷躲避进入帐篷里,避免受伤。

“等等,不要攻击,那好像是苏穆里!”一个年纪不小的楚马什人,一身装扮在楚马什人中显得“奢华”,必然是拥有比较高的地位。

苏穆里从马上直接跳了下来,这一路已经让他基本上了解了鞍具这些东西该怎么使用。苏穆里现在的打扮,其实也有些不伦不类了,他还穿着一条印第安妇女缝制的皮裤,但是脚上已经换了一双不知道谁给他的胶鞋了,苏穆里很快就发现这双鞋轻便而且耐磨,十分适合奔跑活动,他上身则是一件麻质的上衣外面套着一件卡其色的国府军外套,倒是发型还是扎着小辫的楚马什发型。

“祖灵庇佑,你终于回来了,我的孩子。”年老的印第安人对他说道。

苏穆里也很是激动,躬身向这位长者表达了敬意,然后叙述了自己的遭遇:“大祭司,我和大家向南去做生意,但是却遭到了无耻的通瓦人的袭击,大家都被杀死了,我中了通瓦人一箭也差点死掉,幸好我遇到了一群友好的朋友。他们是从大海上来的,乘坐着小山那么大的船,有成千上万人之多,而且他们十分富有,有着各种工具,懂得各种知识,我这么严重的伤势,没用多长时间居然已经恢复了。”

这位大祭司也是极为惊愕,他看到了苏穆里身后的四个“奇装异服”的家伙,问道:“这就是拯救你的朋友吗?”

苏穆里点点头,拉着常斌说道:“这位就是在通瓦人手中救下我的勇士,他叫常斌,一个人就干掉了好几个通瓦猎手。”

大祭司点点头,举起双手高声道:“拯救了我们年轻的苏穆里,把他送回他的家,这是好朋友才会做的事情,你们都是楚马什的好朋友。”

其他的楚马什人也高声怪叫着,附和着大祭司。

常斌林有德等人被带进部落里,受到了最热情的招待,楚马什人用食物和舞蹈来庆祝苏穆里的归来,同时表达对他们的谢意。其间,更有年轻的少女如穿花蝴蝶一样流连着,奔放的印第安少女,令很长时间没有尝过女人味的几个男人有点浮想联翩。

很有心机的林有德,甚至带来了一坛子酒,这种酒不是什么好酒,是郑和船队里供给水手们喝的劣酒,甚至酒液都不怎么纯净。不过印第安人也没喝过类似的东西,很快便有人爱上了这些酒,而且喝得酩酊大醉。

第二天一早,常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怀里居然抱着一个****的古铜色皮肤的女孩子。女孩看年纪怎么也不会超过十六岁,但是眉清目秀,很是讨喜。更加让常斌崩溃的是,他在帐篷的草席上面,发现了一小块血迹。

“这是怎么个情况……我昨天也没喝多少啊。”常斌是东北人,酒量不错,可是昨天喝那些明代劣酒喝得居然也有些断片了,之后发生了什么已然全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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