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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就已全部摊开来摆在那里了,电影里的那个女人恨恨地说:男人真蠢,其实女人的倾诉只是出于一种表达的需要,并不需要男人来解决任何问题。他只要肯乖乖地听着,就足以让女人感受到他的爱和他的尊重。真有问题的话,我们女人自己难道不会自己解决吗?

恩格斯指出:“对于头脑正常的人说来,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申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是怎样一个人。”据说女性是一种“听觉至上”的动物,男性则比较倾向于受到视觉的左右。由是观之,对于女人的倾诉,男性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助人为乐”,本质上可能就是出于这种将听觉转化为视觉 ( 行为 )的生理冲动,也就是说,非要把“听其言”转换至“观其行”才肯善罢甘休。

由此而起的冲突虽然罪责不尽在男方,但是也不能认定女性不可理喻,甚至是一些“头脑不正常的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在这种先天性的差异面前,无所谓谁对谁错。认识到这一点尽管无助于解决什么问题,却似乎可以用来解释一些事情。例如,何以在某些技艺的学习上( 开车、打网球、电脑,等等 ),男人一旦出任了太太或女朋友的教师,结局就往往是不欢而散的。当然,这种老师也不是不能当,但只宜在追求的阶段作为一种手段。

在这件事情上,女性是相当固执的。即便是去算命问卜,无论坐下来的顾客是光鲜还是憔悴,老到一点的相士一上来只要先语重心长地赠一句“你命苦啊”,再看那些女的,心头一酸,心里也就信了半仙的一半,之所以信,无非是因为她们心中早已经有了同样的答案。

事已至此,男的也不必因女人并不需要用他的脑而自暴自弃,妄自菲薄。因为女人要倾诉,通常还是会以异性作为第一选择。以闺中密友为听众,事态也不会比以男人为听众好到哪里去,甚至还会更加不可收拾。英国王太后在世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跟女王谈谈心事,但据她的女侍臣普雷斯顿说:“王太后会咨询女王的意见,但这不代表她会依女王的旨意行事。例如女王倘若说‘若你累了,今晚便不要出去’,那几乎就等于太后今晚必会出外。”更有甚者,一个女听众尽管不会热情主动地提供解决方案,却因为情绪上较易受到对方的感染,以致常常会于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自己的角色,由旁听众变身为主诉,迎上前去,讲起自己的心事来,情景就有一点像足球场上造越位了,被篡了位同时也被造了越位的主诉人的郁闷,自然是不足为外人所道。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人若是想和他的女人搞好关系,必须得把“隆中对”一类激动人心的场面暂时遗忘,并且坚持不把自己幻想成包围着万历皇帝之文谏集团里大搞“沽忠卖直”活动的一员,与此同时,当然也不可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更不能向倾诉者打那口痞兮兮布鲁克林腔:“Are you talking to me?”——最佳解决方案,我呕血推荐鲁迅先生的:“与名流学者谈,对于他之所讲,当装作偶有不懂之处。太不懂被看轻,太懂了被厌恶。偶有不懂之处,彼此最为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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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床(1)

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同房”就是“同床”的代名词,而“同床”就是“同衾”的代名词,“同房”、“同床”以及“同衾”,则统统都是“做爱”或“性交”的同义词。

要为夫妇,永同鸾帐。因此,狗男女明明已做了一处,“同房”却又“分床”,无论在修辞还是行为上,尤其同工而不同酬那么不合理,同心而不同德以及同流而不合污那么变态。

在男女关系的语境里,“同床”和“同心”同样重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本是缘分,分船也能渡河,但没听说过分床也可以共枕的,除非两口子里的一方长着鹭鸶那么长的脖子。

现而今一部分人所提倡的夫妻分床,和一夫一妻制一样,都是泊来之物,或者说,属于一种“中产”的生活品质。

“分床制”又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制”,它的有益之处,人人都能顺口说出那么三条五条的,然而知易行难,后者通常只是在瘟疫流行、前者通常在男女双方心怀鬼胎图谋不轨时,才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晚上睡觉是分床还是同床,并非本文主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吃起饭来,基本是用“分餐”的。合食入华据说是“五胡乱华”的后果。唐末宋初,随着胡床、高桌、椅子和凳的引进,汉人的坐卧起居方式因而生乱,例如高桌对书写姿势( 包括字体 )以及合食的影响。虽然“胡床”非床,还是由此想到了床和睡觉。

中国的睡史有无“合睡”和“分睡”之流变,暂且不论,但是为了取暖,东北的大炕无疑是“合睡制”的温床。在通常情况下,中国各地的合法夫妇,白天在桌上合食,夜间在床上同床,天经地义,即使没有节省燃料之需,亦收节省空间并节约用床之效。基本功能上,同床与合餐相似,相对于合食,若言东北大炕有“趁热”之意,同床也是为了敦厚人伦。

反观分餐,观念上与西式的分床同构,因而有一个中国人编的段子说:在美国,愈是有钱人愈会分床;再有钱,他们就分房。更有钱,便分居或离婚了。

分床的好处,某国产健康读物对西式的分床作了以下四点中式的总结:

一、避免性生活过频。夫妻同睡一床,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

二、保证充足睡眠:夫妻双方经过工作和学习,忙碌辛苦了一天,需要充足的睡眠才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若两人合睡,肢体之间难免挤压、碰撞,稍一翻身,或起床上厕所,或咳嗽、打鼾、说梦话等,都可能使对方的睡眠受到干扰。若分床休息,可避免以上不利因素,可加强睡眠的深度、熟度,保证睡眠质量,对身心自然有益。

三、有利妇女在月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保健。

四、有效避免传染疾病。

虽然我在某一些非主流的读物中也见到对于分床的积极性阐述,即“欲擒故纵,先憋后爽,小‘憋’胜新婚”说,不过总体而言,对于同床的评价几乎全都是负面的,战略上完全是消极防守的。读过以上四项,任何一个粗通文理之人几乎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断定婚姻是一场灾难,结婚而又同床,绝对是慢性中毒,自取灭亡。

事实上,所谓“分床的好处”足见中国的夫妻性生活皆由男性主导之外,主要体现的还是对男性的保护。什么叫“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如果男人在床上不是视女性为大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实在太低。当然,这样也能擦出火花,而且可以达到一擦而不可收拾的地步,对于大部分的资深夫妇来说,与其说是为了“避免性生活过频”,不如说是两口子之间的互相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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