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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从揭阳镇出来,宋江一手揣着吴用给监狱长戴宗递的条子,一手握着张横等绿林集团势力的照顾,简直是黑白通吃了。不过,随着宋江在浪迹江湖时网罗的势力越来越多,他内心升腾起的创业欲望也越来越强,而他造反朝廷的蛛丝马迹也越来越暴露。

不过,这一切还要从结识戴宗开始讲起。

一般意义上说,宋江既然有了吴用这层关系,自然就应该单刀直入,告诉戴宗:我是江湖老大,你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们都是一条道上玩的兄弟 ,给,这是梁山吴用军师给你的信,日后咱哥俩儿互相合作,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宋江不这样干。

按照当时宋朝监狱的级别,戴宗是两个监狱的领导,差拨和官营只是戴宗下面两个监狱的直接负责人。宋江很快对这两个直系领导使用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活——送礼。两人笑纳之后,非常关照宋江。

渐渐地,这些监狱头子和狱卒“无一不爱他”,这个爱的境界就表现在戴宗前来慰问宋江的那一刻。

戴宗脑子里现在浮现出一个问号!

自他掌管监狱系统以来,一直抱着犯人有钱就让你舒服,没钱就整死你的态度,深入贯彻吃黑钱的优良传统,而且下面的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主动,思想觉悟极其高尚。但这个新来的犯人,怎么到现在还不把钱给我送来,难道想找死吗?

戴宗决定亲自出马,心想:既然这样,我就找你去要,不给我就打你丫的。

按照大宋王朝非写在纸面上的规矩,作为犯人宋江要想在监狱里过得舒服一些,必须给监狱的各级领导送一份礼钱。宋江作为朝廷能吏,这套规矩闭着眼睛都能背起来,所以他把差拨、管营打点得特别到位。为什么就不给戴宗呢?不但不给,宋江还对戴宗索要黑钱的言行极其不齿,并提出了严肃的抗议。

戴宗只有采取新的手段来对付这个新来的犯人了。很快,戴宗发出了这样的号召:“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颠倒说我小哉!那兜驮的,与我背起来!且打这厮一百讯棍!”

话音刚落,他手底下的那些打手全跑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现象出现了,这些平日里把打杀恐吓犯人作为生存手段的监狱工作人员竟然主动发起了“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明显破坏了上千年的监狱系统工作人员的职业守则,戴宗更加气愤了。

毛泽东曾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戴宗同学一看这个阵势,必须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既然你们不打,我不能不带头。只见戴宗拿起一根铁棍,向宋江劈面打来。宋江面对眼前的疾风暴雨,丝毫不为所动,他只说了这样一句话,戴宗同学的脑袋就开始震荡了:“我因不送得常例钱便该死时,结识梁山泊吴学究却该怎地?”

作为朝廷的工作人员,和吴用等悍匪交往是灭族的死罪,这个事实是戴宗的死穴,他能不怕吗?此刻,这个犯人到底是谁?接下来自然是大团圆结局:戴宗立刻下拜,然后一起喝酒吃饭,完成一系列吹嘘拍马的完美动作。

戴宗就像猴子一样被宋江收服了,不仅仅是因为宋江的大名,更主要的是,他发现了宋江身上有做老大的天然素质,尤其当他看到宋江收服李逵的那一幕后,更确信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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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找心腹,不找大患

宋江日后在梁山上的心腹并不多,无论是清风山,还是揭阳镇,宋江都没有买到为他卖命的人。但江州可不一样,他在这里买下了两个死党——戴宗和李逵。

李逵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就业务能力而言,他武功平常;就人品道德而言,他下作不堪;就家庭背景而言,他十八辈贫农出身。可是,李逵在水浒中却占尽了风头。自李逵同学在小说中出镜后,他成了施耐庵先生笔下的常青树,什么“黑旋风斗浪里白条”,“沂岭杀四虎”,“打死殷天赐”,“斧劈罗真人”…… 即便是林冲、武松这些《水浒》上独自做传的明星,在日后的章节中都退掉了主人公色彩,但李逵同学反而越往后出镜率越高,这是为什么呢?

在这个世界有三种人混得比较开。第一种应属龙凤之后。对这种人,著名农民革命家陈胜同学是非常不屑的,因此他提出了一种超越了血统论的先进思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应该说,这是一种泣血的追问,也是一种面对人生不公的呐喊。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不是按照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方式运作的。尤其是当暴力垄断了足够的社会资源,人尽其才就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华贵构想。事实上,在一个以暴力为垄断资源的社会,只能是“龙生龙、凤生凤”。不过,即便我们不是龙凤之子,也不要太过悲观,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种人。

第二种人就是千里马。按照韩愈先生的解释,千里马有如下特征: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千里马胃口很大。但在韩愈先生眼里,千里马往往很不幸,即所谓——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我认为,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千里马脱颖而出的,但前提是他确实是马之千里者。而千里马最终被世人认同,最关键的一条因素是什么呢?——那就是千里马要想实现自己的奋斗梦想,必须找到对你有认同感的伯乐。因为只有在伯乐手里,才会给你足够的平台让你一展身手。对千里马而言,最大的悲剧就是“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生活中有很多怀才不遇的人,他们之所以最后一事无成,最关键的是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竞争优势,没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勇气和魄力,最终沦落到和常人无异,甚至成为常人中的笑柄。

第三种人,他们常常一无所有,既没有有权有势的父母,也没有帝王之术,甚至他们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但他们就赢在一无所有了。

正所谓,无为,而无不为。这种人往往具有天然的性格优势,那就是大开大合、无所顾忌,甚至到了连生命都无须珍惜的境界。

李逵就是第三种人,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不要命的人,至少他比很多人不要命得彻底。

李逵并非没有自己的价值追求,他也有自己的伦理法则,那就是江湖义气——为了老大,他愿意去死。

李逵也有自己的物资追求,他希望有一天——大碗吃肉喝酒,大秤分金银。

见到李逵的那一刻,宋江知道,他要找的人终于露面了。按照小说中的介绍:看到黑李逵这样彪悍的天然绿林集团成员时,宋江吃了一惊。

得知眼前这个汉子是及时雨宋江同志时,李逵积极向组织靠拢的心理反应更让宋江多了一份自信。只见李逵同学拍手叫道:“我那爷!你何不早说些个,也教铁牛欢喜!”扑翻身躯便拜。

一看李逵这么主动,宋江自然不问青红皂白,立刻拿出十两银子,决定收买李逵同志的革命信心。这十两银子出的真是恰到好处,因为多了太突兀,少了没义气,果然,这十两银子最终换来了李逵对宋大哥的高度评价:“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

李逵内心也有自己严密的评价体系,而且并不影响他不要命的性格优势。

李逵真的很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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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才气遭遇骨气

李逵一直被冠以英雄好汉的形象,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遗憾的是,李逵同学在《水浒》中是这么干的:走一路、抢一路;遇一人、欺一人。至于遇到强者之后,李逵是不是抽刀向更强者呢,不,李逵表现得很乖。这在日后还有更多的例子可以说明,比如他遭遇燕青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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