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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熟悉的压痕(第2页)

“啧,你这人怎么不听劝呢?”金季欢揉着太阳穴,一脸的不耐烦:“前头跟你说了,雪髓椒那籽儿,香味太过浓烈,直接用来炖肉不会好吃的!”

她转向在场诸人:“过去,很多北地厨师生怕食客不知道自己用了雪髓椒这一名贵食材,都是直接把它大颗大颗地炖到肉里。而食客自己,虚荣心是满足了,真觉得吃在嘴里美味的人,其实没几个。”

在场并有几个曾经吃过那种做法的客人,大伙儿都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信谁说的。

“大厨所言甚是!”一个熟悉的声音越过众人传到金季欢耳中,明昭排开众人走上前来:“鄙人日前点过这道雪髓椒炖鹿筋,觉得金大厨的这一改动甚好。相比之下,雪髓椒直接炖在肉里的老法子,松香味太重,本身并不十分可口;仿佛只是为了向旁人夸富。”

第三十四章熟悉的压痕

他姿容秀美、风度翩翩,满身衣袍一看就是上等货色,周围人先就认定了他说的话可信,哪怕许多人其实并没有吃过这菜,此刻也跟着点起了头。

金季欢已经着人去后厨抬出了芡汁,放到食客面前:“你若不信,尝一口便知;只不过我担心这芡汁松香味太浓,噎了你。”

其实已经不用再品尝了,整罐芡汁往桌上一放,浓烈的松香味顿时钻进所有人的鼻孔。明昭上前,用勺子在芡汁里搅出一颗椒籽:“雪髓椒的籽,有六道楞,金大厨她做菜,是真材实料的。”

事情美美解决,食客灰溜溜结账,走之前还恋恋不舍地吃完了剩下的鹿筋,众人背地里嗤笑不住,金季欢的厨艺再次被夸上了一层楼。

塞上春三条街外的小巷里,明昭面色阴沉地叫住了方才自告奋勇试吃的小伙儿,上前扣住对方手腕一翻,看着那枚骷髅鸟头袖扣点了点头:

“是不是我每次出门,你们都有人跟着?”

小伙儿诚惶诚恐地行了一礼道:“少爷勿怪,我们也无意打扰,只为了确保您的安全……”

明昭揉了揉眉心:“既然要跟,想必也是要你们偷偷跟;怎地今日还举手试吃了?”

这人年轻,定力不行,脸上写着大大的抱歉;明昭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喜欢看热闹没错,想吃好吃的更没错。”

年轻人尴尬地低着头,口中连连自责;明昭拍拍他,示意他该干嘛干嘛去,临走还不忘叮嘱:“那以后就都让你跟着吧。不过远远跟着就行,看到听到的事少说,母亲身体不好,不能总让她操心。”

金季欢一口气忙碌到半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屋。今天自从那个壮汉来闹事之后,她的状态就有些不大对劲:做什么都感觉心不在焉,好像有什么极为重要的事,呼之欲出却被疲惫压在黑沉沉的水底。她拼命想看却又看不清,只能等疲惫散去后,让它自己浮上来。

刚刚开春的隼翎关,夜晚依旧有冻骨头的风吹过,关紧门窗也能听到外面不时掠过的风啸声。

不知不觉已来北地半年,金季欢越发觉得自己和这里的风土人情格外契合,甚至比在京城都要更自在些。

睡意越来越浓,她反刍着白天这些事儿,一点点滑向梦乡,脑海里又想起少年袖口上那颗形状别致的纽扣:骷髅状的鸟头,眼窝是两个空洞的圆圈,鸟喙尖尖的,中间有一道凸起的棱。

突然她睡意全无,窗外的寒风此刻仿佛全都灌进了她的心里,时隔半年有余的那些事全都如同走马灯,在她脑海里倒放:

被赶离飞花居、被商纵打板子、晋璋认罪、做素蟹粉险些被人冤枉、假证据被劫自己被打伤、在酒楼听了一遍又一遍《塞上春》、周砚知沈寒灯和商纵来店里吃自己做的菜……

跑马灯倒放得越来越快,一直闪回到那一天——她听到消息后不顾一切地跑到桥洞边上,拨开人群,掀开白布,看到面色青紫的月桃,脖颈上有大大的手掌印,手掌印下方有一个雕花一样的压痕。

一个圆圈,旁边应该是另一个圆圈,但是只印了一半;一个细细长长的尖角,中间有一竖。

大小也对得上——正是今天那年轻人佩戴的骷髅鸟头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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