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父如此……
顾琛只想挖个地洞钻了。
至于签那份赔偿合约,顾琛只觉得是理所当然。
这点凌清冽没料错:身为一书主角,情事可以渣,品质却是绝对过硬的。
他和凌清冽的看法一致:顾明城这么做,其实就叫“犯罪”
。
都触犯法律红线了,人家放你一马,只让你签一份赔偿合约,已经算再生父母了。
还要啥自行车?
凌清冽对顾琛投来赞许目光。
顾琛瞬间也如他的母亲一般,感受到了作为独立人的骄傲。
以前的他,因为是顾明城的儿子,从不缺人拍马奉承。
但他知道:那都是因为他父亲和背后的钱。
凌清冽显然不一样。
她不缺钱,还那么优秀。
且懒得玩人际虚伪。
得她一个诚心赞许,那份荣耀感是不言而喻的。
自此,除了顾明城,在场所有人都站在了同一阵线。
顾明城眼见大势已去,终于也没有再坚持,而是颓然松口,答应了凌清冽拟订的所有条件。
凌清冽的条件还是很全面的:
第一,和江雨微签字离婚。
第二,给于敏娜巨额赔偿。
第三,以后对顾琛和凌清冽的一切官宣,都要无条件配合支持。
无论在镜头前还是镜头后。
第四,顾氏企业,全权交给顾琛。
第五,痛改前非,不可以再有伤害任何姑娘的举动。
如果再次发现,就二次并罚,直接送去吃牢饭。
顾明城很屈辱地签了字。
没法不屈辱。
别的倒还罢了,关键最后那第五条……
当他是什么?!
他年轻时是犯了些错,但那也是真的爱江雨微的。
而且本来就是男女朋友,早晚也是要结婚生子的。
他也就是把一切都提前了一点而已。
至于想促成儿子和凌清冽,也是为了二人好啊。
两人年纪也不小了。
既然都订婚了,为什么不干脆早点成事结婚呢?
他和江雨微的幸福先例,不就是最好的榜样嘛。
这群年轻人,到底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