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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5章 篇外 钱和情要分清楚(第2页)

如果说帮领导做事,目标很明确就是想得到评优的好处,那这属于是交换。

交换也没有问题,平等的交换是很合理的事情。

我并没有提倡大家一定要无偿地付出。

但如果是交易,一定要提前说清楚彼此的条件。

不要出现那种他以为你是“心甘情愿地利他”,但你心里想的却是跟他做交易的这种情况。

否则就会弄得大家都很难受。

新书第35章讲过小娥的故事,她可以花上百块钱请大家吃饭,但是如果让她帮忙去餐厅捎饭,哪怕只捎个5毛钱的馒头,她也必须把钱要回去。

她的观点是,“送是送、借是借,钱和情是一定要分清楚的。”

我也很赞同这种观点。

帮是帮、交易是交易,这两点一定要分清楚,不然会很内耗。

利他说完了,咱接着说自修。

自修的意思是,想一想自己在这件事情里,“我可以做什么,能让事情变得更好。”

发生了你不愿意接受的结果,是因为你没有把“利他”和“交易”分清楚,这是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这是自修。(自修≠自责)

在第725章说过,“两个人的事儿没经营好,怎么可能全是一个人的责任呢?”

所以,我说的自修,并不是指对方没有问题。

而是说,对方的问题需要对方自己去修,我们想了也是白想,没有用的事情就别去费劲了。

第885章【篇外:钱和情要分清楚】

最后,“要乐于帮助他人”,但自己又不想无偿地去帮助别人做嫁衣裳,“很矛盾”。

在第597章、第611章、第817章都讲过“佛祖割肉喂鹰”的故事,“在哪个境界,就做哪个境界的事儿。”

佛祖的境界他愿意割肉他就割呗,但咱的境界咱不愿意割就不割,不强求,不内耗。

不想帮助别人,就公平公正的谈交易就好了。

大家彼此都认可的条件,谈好了就行。

怕就怕“既要,又要。”

既想要实惠,又想要个好名声。

比如我认识的一位师父,他就是把玄学作为了职业,他也有能力帮助别人解事儿。

但是他还想立一个清高又慈悲的人设。

他不跟缘主说清楚化解需要多少钱,就直接给人家化解完了。

做完之后,对方以为师父是有爱心的人,只是无偿地想帮他。

师父却生气对方太不讲究,自己不主动要钱,对方竟然就真的不给!

这事儿就可乐了是吧。

做人还是简单一点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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