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开发区广场。
在成群结队的同学们往军训场地赶的时候,一辆独树一帜的猛男粉电瓶车放着童歌,超越一群群人。
这辆一边跑一边放着《骑上我亲爱的小摩托》的粉色小绵羊,成为大家无聊路途中津津乐道的存在。
沈掠倒是很享受骑车车兜风的感觉,路过人群的时候还会按喇叭。
“叭叭”两声引得女同学们发出惊呼,一些男同学甚至还起哄吹口哨。
至于秦淮,已经麻了。
沈掠有墨镜戴,他有什么?
他只能像条怕人小狗,躲在沈掠后背用手挡脸,若不是脚受了伤,能把踏板扣穿。
然而秦淮没意识到的是,大大方方坐在粉色电瓶车上反倒没什么,毕竟脚上缠了绷带,
伤员嘛,情有可原。
越是躲躲闪闪,越像是偷情的娇羞小媳妇。
以至于一路上大家都在吃瓜哄笑。
不认识的同学还好,随他们比比也没有多少杀伤力。
路途上碰到那些认出骑车带人的是他们“副教官”的同学,才是真的“字字诛心”。
“快看,我们教官骑了辆猛男粉电瓶车,还带了个人!”
“谁这么有福气?我也想坐教官的电瓶车。”
“教官带的人怎么有些眼熟?是不是咱们班那个冰山美男?”
“操,高冷严厉教官X厌世冰山美男,有被磕到!”
“嘘嘘嘘,你想死?千万别给他听到了!”
同学们一边八卦一边怕被秦淮听到,因为都知道这家伙不好惹。
秦淮就这么被沈掠骑着小绵羊放着“骑上我亲爱的小摩托”一路带到了军训广场。
这猛男粉电瓶车也不是完全没有长处。
本来需要步行半小时的路程,骑小绵羊十分钟就到了。
但这十分钟,是秦淮人生中度过的最艰难的十分钟。
如果不是脚踝受了伤,他早就在那首阴间歌响起的瞬间跳下去了。
到了军训的地方。
“能下么?”沈掠回头看向一路上躲在自己背后的秦淮。
秦淮没有理人,二话不说就要下车,然而腿脚不方便,下了几次也没下来。
依然肿着的右脚完全不能动弹,碰一下就巨疼,使不上力。
沈掠见秦淮这副模样,怕他乱动弹将脚踝的伤势加重,把车一支就来到了秦淮身后。
正在电瓶车上不断尝试下车的秦淮突然感到腰被人搂住了,一回头就看到头顶呆毛戴着墨镜的沈掠在抱自己。
“你要干什么?我不需……”
话没说完,秦淮就被沈掠给抱下来了,手一伸,拐杖也递在了秦淮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