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五椎之心俞也。项者。肝之俞也。本经曰。痈疽之发。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五部之有痈疽者。乃五脏渐积之郁毒。外应于血气之不和而为痈疽。故五部有此者死。按上章论五脏之邪。外应于皮肉筋骨。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中。皆有阴阳血气之流行。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
余伯荣曰。痈疽之发。有因于风寒外袭者。有因于喜怒不测。食饮不节。营卫不和。逆于肉理。
乃发为痈。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然有发于股臂而死者。有发于项背而生者。此又以邪毒之重轻。正气之虚实。以别其死生。然病及五脏者必死。故因于外邪者。善治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因于内伤者。使五脏之郁气。四散于皮肤。弗使痈肿于一部。所谓始萌可救。脓成则死。此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此分别形身上下。各有所主之阴阳也。夫身半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而上出于头项。故病始于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身半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曰始者。谓病始于下者。下行极而上。始于上者。上行极而下。曰先者。谓手足之阴阳。虽各有所主。然三阴三阳之气。上下升降。
外内出入。又互相交通者也。
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汗乃阴液。生于阳明。太阴主气。行于肤表。水津四布。乃气化以通调。故臂太阴可汗出。水谷之津液。从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故足阳明可汗出。然汗液必由气之宣发。气得液而后能充身泽毛。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也。
沈亮宸曰。此篇论阴阳之不调。而为寒热之证。宜从汗解。故总结汗法数条。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泄精者。谓阴阳血气生于精。过伤则并伤其根原矣。痈疡者。谓阴阳血气。营行于皮肉筋骨之间。邪气留客。致正气不行。则生痈疡矣。本篇论阴阳寒热。缘邪正之实虚。故以此节重出于篇末。
盖以戒夫治病者。慎勿再实实而虚虚也。
卷三
癫狂第二十二
属性:目 外决于面者为锐 。在内近鼻者为内 。上为外 。下为内 。
锐 内 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阴之气主合同束。目外角为锐 。内角为内 者。乃太阴之气。
主乎外内之目 也。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 。下为内 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 也。手太阴主天。足太阴主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天地之气。昼明夜晦。人之两目。昼开夜阖。此人应天地之昼夜开阖者也。一息之中。有开有阖。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天地开阖之气不清。阴阳出入之气混浊。则神志昏而癫狂作矣。是以治癫狂之法。独取手足之太阴太阳阳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气之所生也。肌肉之精为约束。地气之所生也。目 之外内上下。
又统属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开阖者也。王芳侯曰。癫狂之疾。最为难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却导 矣。
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甚。作极已而烦心。候之于颜。取手太阳阳明太阴。血变而止。
夫癫狂之疾。乃阴阳之气。先厥于下。后上逆于巅而为病。故通评虚实篇曰。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曰。
厥成为癫疾。夫少阴者。先天之水火。太阴者。后天之地土。天地水火之气。上下平交者也。厥则不平而为病矣。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先不乐者。神志不舒也。举视目赤者。心气上逆也。癫甚作极。已而心烦者。厥逆之气。上下于太阴阳明。而复之于少阴之心主也。五色篇曰。庭者、颜也。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盖谓天阙在上。王宫在下。故候之于颜者。候天之气色也。身半以上为阳。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取手太阴阳明。以清天气之混浊。取手太阳。以清君主之心烦。心主血。血变则神气清而癫疾止矣。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阳明太阳。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血变而止。
此论厥气上乘。致开阖不清而为癫疾也。啼悸者。太阳之气混乱也。喘呼者。阳明之气不清也。
太阳主开。阳明主阖。故当候之手阳明太阳。夫天地开阖之气。左旋而右转。故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莫云从曰。手太阳者心之表。手阳明者肺之表。在心为啼悸。在肺为喘呼。因开阖不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内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气逆于寒水之太阳也。因而脊痛者。寒气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曰艮其背。艮为山。止而不动。乃坤土之高阜者。故当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按首节论厥气上乘于天。及太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