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发妻,老娘和他都被解放出来,他只管读书,老娘只管发号施令。
钱知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对那一具具泡得发白的尸体,他竟然会想起亡妻。
他的亡妻,贤良淑德,他的亡妻,温柔体贴,他的亡妻,任劳任怨,他的亡妻,用稚嫩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
他的亡妻,香消玉殒之时只有十九岁。
钱知州只恨手中无笔,否则他一定要一篇“致亡妻书”。
他的亡妻,值得一书!
想到亡妻,又想起了他的夫人,那个淫妇!
那淫妇收到京城的来信,抢在童州大雨之前,带着金银细软和她的嫁妆离开了童州城,竟然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走就走吧,居然没有带走那个杂种!
想到杂种,杂种就来了。
“钱知州,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我的人捡到一个少年,一问才知,原来是您家的大公子,现在正在来的路上,恭喜知州大人父子团圆!”
萧真笑着拱手,那笑容刺得钱知州眼睛生疼。
他是带着次子逃到黄家庄子的,走的时候,还故意支开了长子。
童州淹了,州衙也被淹了,那个杂种小小年纪无依无靠,独自一人肯定活不下来,这些日子见到很多尸体,他越发肯定,那个杂种早就死了。
没想到,这位神秘莫测的萧大公子,不但找到了那个杂种,还把杂种给他送过来了。
这是嫌他死得不够快,想要把他活生生气死?
钱大郎来了,十几岁的少年,连日惊吓和蹉磨,越发细瘦苍白,那一棵没有发好的豆芽菜。
他怯生生走到钱知州面前,嘴巴张了张,那个“爹”字却没有叫出口。
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从父亲的态度和其他人的嘲笑中,他渐渐知道,他不是父亲的亲生骨肉。
他几次三番想问母亲,他的生父是谁,可是话到嘴边,还是咽下了。
他不敢问,他担心母亲会告诉他,他的生父是小厮是马夫是赶车的,甚至是一个连母亲都叫不上名字的人。
父亲没有看他,他也别过头,他看向萧真。
就是这个人,把他从漂着死老鼠的臭水里救上来,给他喝了一碗热粥。
“哥哥,我说谎了,我不是这位大人的儿子,我是孤儿,我没有家。”
所有人都是一怔,就连钱知州也惊讶地瞪着这个他视之为耻的养子。
看着父亲眼中的讶异,小少年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他忽然觉得身心舒畅,原来说自己是孤儿是一件这么愉悦的事。
“你说什么?”
少年挺直脊背,他没有再去看钱知州,而是对萧真说道:“哥哥,我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但是我不是坏孩子,我吃得不多,每天给我一碗饭就行,我能干活,对了,我还识字,我能给你做一个跑腿的小厮吗?”
萧真微微眯起眼睛,忽然笑了:“好,我正好缺一个跑腿的小厮。”
钱知州脸色大变,他虽然不把这个杂种当成儿子,可是让这个杂种给这什么萧公子当小厮,丢的还是他的脸。
“不行,本官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