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你心中之事,你若在天有灵,便帮帮我吧。”
那本册子还在秦于方那儿,她不好这个时候去拿回来,趁着黑夜,是不是也能再找到些东西?她瘸着腿点了那找到证据的灯,又仔仔细细看。
贴着门框窗框一点一点,在窗子听到了细微的咔哒声。
是什么东西撅起来的感觉。
居成阳便用手摸,果然摸到有一个缝,原本是被粘着的,一热烤化了便撅了起来。
里面有两张纸。
一张是写着密密麻麻的字,是同兴十四年的刑案。
“同兴十四年一月,李兴以其妻头撞柱,三十余下,卒,判伤人。”
“同兴十四年二月,井中捞出尸首,腿无伤痕,头有撞伤,旁观者言同行另一人衣中带血,判无罪,上诉无果。”
“同行十四年二月,屠户张扬与人发生争执,二人搏斗,屠户数下毙之,众目睽睽,判失手。”
“同兴十四年四月,陈明踏青,路遇风筝绊马,不停拖行孩童,致其死亡,判故意伤人。”
凡此种种。
所有的案子从故意杀人变成了失手,无罪。
居成阳捂住了嘴,何其不公?
同兴十四年,黄蒙已经做了县令,当时泸州管刑案的官员又是谁的喉舌?另一张却是请求。
“同兴十三年,我愿认罪,请大人不要追查。”
这两张证据放在一起,必然是有重要的原因。
他们想保护什么?还是说想保守秘密?
“难道那些人从泸州出去是因为这些事吗?”
居成阳又道。
“不对啊,这写的是十三年,为什么不要追查?十四年看来应该是如他们所愿不追查,又将量刑减轻,若是如此来看十四年并未比十三年强,甚至死人更多,可是泸州人出城的签字,十三年之后却越来越少,他们又不怕了吗?还是说他们希望借力打力?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居城阳引着灯又在将这些地方都通通摸了一遍一遍,手烫得通红,指头上扎的毛刺拔了好几次,还险些将帘子点着,困得实在是撑不住,吹了两下风,再找也没有什么收获,便又翻窗,一瘸一拐地走了。
秦于方听了汇报,但是也并没有管,本身这个案子就只能靠居成阳,有些东西给他看了,也不知道其中信息是什么意思,她运筹帷幄甚至比他这个主审官更希望这个案子能够真相大白。
他方才看见林卫拎了两坛给官子成送去,他便也被勾出了馋虫,要了一坛,自顾自喝。
“这奇怪的案子,奇怪的证据,如果她在,也许比我更强些。”
秦于方想苏容了。
今天这酒如果不喝,怕是觉都睡不着了。
林卫忙完了事,刚才想到仵作一直没有出来吃饭,送了两样东西过去。
“抱歉,忙忘了,你还没吃。”
仵作身上的白布还没有扯下来,接了东西,但没吃的意思。
“谢谢,先放着吧。”
他没心思吃。
林卫在他开门时瞄到了那么一眼,看见金云皮肉和手脚上的伤,便不敢再看,靠在门外。
“仵作不是很快吗?怎么这么久?”
“她有些特别,必须郑重些。”
仵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