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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ldo;我把它称作我的&lso;思想帽&rso;,&rdo;陌生人说,&ldo;我听不到你的思想,这是个缺陷,但你无法进入我的脑海,这就‐‐&rdo;

(无疑是个优点,你说呢?)

&ldo;‐‐无疑是个优点,你说呢?&rdo;

外衣上有两个补缀。一个上面绣着&ldo;美军&rdo;的字样和一只鸟‐‐鹰,可不是唧唧叫的小夜鸟。另一片上面绣着个名字:兰德尔&iddot;弗莱格。莫俊德这才发现(同样不出意料):他轻而易举地能识字了。

&ldo;因为,如果你有一点儿像你的父亲‐‐红色的那个,那就是说,你的心智能力可能大大超出思想交流的范围。&rdo;穿大氅的男人吃吃笑起来。他不想让莫俊德知道他是害怕的。也许他已经说服了自己:我才不怕哩,因而才依着自由的意志来到这里。也许他就是这么做的。对莫俊德来说,怎样都无所谓。同样,陌生人的计划也像热汤一样跳入他的脑海,但也无关紧要。难道这个男人真的相信&ldo;思想帽&rdo;能阻断他的想法吗?莫俊德凑近了些,看得更深刻一点,便瞧见了答案:是的。非常方便。

&ldo;不论情况如何,我都相信必须有所防范才能非常谨慎。谨慎,总是最聪明的选择;否则我怎么能从法僧的崩溃、蓟犁的死亡中存活下来呢?我本来不想让你进入我的头脑、再送我去一幢高高的建筑物,现在为什么又想呢?你又为什么想呢?你需要我、或是别的人,就因为你那些老子弟兵静悄悄地走了、可你却还是个小宝宝,连给自己的臭屎屁股扎条破布都不行!&rdo;

陌生人‐‐现在已经不算是陌生人了‐‐大笑起来。莫俊德坐在椅子里,望着他。一侧的小脸蛋上有一道粉色的印痕,因为刚才睡觉时他用小手撑着那半边脸。

不速之客又说:&ldo;我想我们可以好好沟通,如果我说的话你同意就点头、不同意就摇头。如果你听不明白就敲敲椅子。够简单吧!你同意吗?&rdo;

莫俊德点点头。不速之客注意到他坚定的蓝色眼眸底的不安‐‐极其不安‐‐但同时又假装不表露出这一发现。他再次产生疑惑:到这里来是不是正确的做法呢?但自从米阿怀孕,他就一直跟踪着她,可是为什么,万一不是为了来这里呢?这是一场玩命儿的危险游戏,十分同意,可是,在塔倒塌之前,现在只有两个幸存的生物可以开启塔脚下的门……然而塔当然会倒,甚至很快就要倒了,因为那个作家在他的世界里活不了几天了,而关于塔的最后几卷书‐‐三本‐‐还没提笔写呢。已经完成的最后一卷书中,写到了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已经在那个紧要的世界里驱逐了兰德尔&iddot;弗莱格先生,就在州际高速公路上,把他从梦幻宫殿里赶了出去,在埃蒂、苏珊娜和杰克眼里,那个宫殿简直像是伟大的奥兹、可怕的奥兹(伟大的奥兹王,如果这么说能让您高兴的话)的大城堡。实际上,他们几乎杀死了老坏蛋沃特&iddot;奥&iddot;迪姆,因此制造出某些人所认为的当之无愧的大团圆结尾。但是,在《巫师与玻璃球》一书第六百七十六页之后,斯蒂芬&iddot;金就再没写过关于罗兰和黑暗塔的只字片语,于是,沃特思忖着:这才是真正的大团圆结尾。卡拉&iddot;布林&iddot;斯特吉斯的人们也好,下落不明的小孩们也好,还有米阿和米阿的婴儿‐‐所有这些事情都潜藏在作家尚未成熟的潜意识里沉睡着呢,所有这些生物都没有呼吸,都锁在找不到的门背后。而现在沃特判定:要放他们自由已经太晚了。尽管斯蒂芬&iddot;金在整个写作生涯中都是该死的、厉害的快笔头‐‐那本是个禀赋甚优的天才作家,却把自己变成个劣质的(但有钱)速写艺术家,如果要愉悦您,当然还可以说他是个不讲韵律的阿尔杰农&iddot;斯温伯恩1『注:阿尔杰农&iddot;斯温伯恩(1837‐1909),英国著名诗人和批评家,其作品以音乐性的韵律感著称。』‐‐在他的有生之年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写完剩下的故事,哪怕一百页都写不完,哪怕他没日没夜地写啊写。

太晚了。

沃特很清楚,他曾有所选择:当时他在拉什宫,并在玻璃球里看到了这一天,那时候玻璃球还在红色老家伙手里(时至今日,那玻璃球无疑还躺在某个城堡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到一九九七年夏天为止,斯蒂芬&iddot;金非常清楚狼群、双生儿,乃至名叫欧丽莎的飞来飞去的盘子……都是怎么回事儿。但对作者来说,实在是有太多东西要写了。相反,他决定写一本与黑暗塔的故事不那么紧密相关的新书,书名是《亚特兰大之心》,而且,甚至就在此时,他还在龟背大道(在那里,他从未见过哪怕一个时空闯客)的寓所里浪费生命的最后时光,尽写些关于和平、爱和越南的东西。也许他手头的这本书就是他人生里的最后一本著作,诚然,其中的一个人物可能在黑暗塔的故事里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但这个人物‐‐拥有超异头脑的老首领‐‐永远都得不到机会说一些真正有用的台词。太美妙了。

在真正要紧的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时间从不回转,也从没有第二次机会(说实在的,时不再来),只有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天。作家的余生缩减到了不足两百个小时。

沃特&iddot;奥&iddot;迪姆知道他不用那么长时间就能抵达塔,因为时间(就像某些蜘蛛的新陈代谢一样)在世界的这一边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热。比方说,五天。在外面就等于五天半。他得先把莫俊德&iddot;德鄯带着胎记的足切下来,放进自己的装备包袋里,再花些时间抵达塔……打开塔底的大门、攀上喃喃低语的长长阶梯……绕过身陷囹圄的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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