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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他打开门,却只看见走廊,但是有一件事儿他猜对了:他再也没见到艾弗莉小姐。

4

他慢慢地走在昏暗的贴有木墙裙的走廊上,汗水微微渗出。一扇扇教室门从他身边经过。如果不是每扇门都镶着透明窗户,他肯定会忍不住打开这些门。他望进贝塞特先生上法语二级和诺福先生上几何概论课的教室,里面的学生都手拿铅笔、埋着头看测验簿。他又望进哈雷先生上演讲艺术课的教室,看见了史丹·道夫曼——不能算是朋友,只是点头之交——开始做期末演讲。史丹看上去快被吓破胆了,但是杰克可以说史丹对恐惧——真正的恐惧——并无丝毫认识。

我死了。

不,我没死。

又死了。

没死。

死了。

没死。

他走到一扇写有女生的门前,推开门,希望能看见湛蓝的沙漠天空和地平线远处的蓝山。但他看见的却是贝琳达·施蒂文斯站在水池前正对着镜子挤她的青春痘。

“上帝啊,你介意吗?”她问道。

“对不起,走错门了。我还以为这儿是沙漠。”

“什么?”

但是他已经离开,门砰地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他走过饮水泉,打开写有男生的门。这儿就是了,他知道,非常确定,这就是能把他带回去的门——

三个小便池被荧光灯照得一尘不染,水滴从水龙头里庄重地漏出,滴进水池。其它什么都没有。

杰克关上门,继续沿着走廊走下去,脚跟踩在瓷砖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他经过办公室的时候,向里面瞥了一眼,只看见弗兰克斯小姐坐在里面。她正在打电话,坐在旋转椅上转来转去,手指不停地绕着一撮头发。银铃铛就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杰克趁着她背转过去的当口赶紧溜过去。三十秒钟以后,他沐浴在了五月末明亮的晨光中。

我逃学了,他想。即使那些让他分心的事情也没有阻碍他对现在预料之外的事态发展感到惊讶。如果我五分钟以后还不从洗手间回来,艾弗莉小姐会让人去查看……然后他们就会知道了。他们都会知道我离开学校,逃学了。

他想起留在桌上的文件夹。

他们会读我的作文,然后会认为我已经疯了。生病了。他们肯定会。毫无疑问。因为我的确疯了。

接着,另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意识到这是那个男人的声音,那个有一对战士的眼睛的男人,那个臀部上低低挂着两把手枪的男人。那声音非常冷……却不乏安慰。

不,杰克,罗兰说。你没疯。你很迷惘、害怕,但是你没疯。你既不用害怕早上的影子从你身边掠过,也不用害怕晚上影子变长。你只是需要找到回家的路。这就是全部。

“但是我该往哪儿走?”杰克喃喃自语。他站在五十六街帕克路与麦迪逊路之间的人行道上,看着街上车来车往。一辆城市公共汽车鸣着喇叭从身前开过,柴油发动机喷出一串刺鼻的蓝烟。“我往哪儿走?那扇该死的门到底在哪儿?”

但是脑海中枪侠的声音归于沉寂。

杰克转到左边东河的方向,开始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他不知道自己在朝哪里走——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他只能希望双脚可以把他带到该去的地方……就像很久以前把他带到了不该去的地方一样。

5

一切都是三个礼拜之前发生的。

这里不能说一切是三个礼拜前开始的,因为这会让人以为整件事情一直在发展,这是不对的。当然,两个声音的确在发展,各自都越来越强烈地坚持自己的那套才是事实,但是其他事情都是一次性发生的。

他早上八点离开家走着去上学——天气好的时候,他总是走着去上学的,而且今年五月的天气绝对好。他父亲已经去广播电视网上班了,母亲还躺在床上,而格丽塔·肖太太在厨房里边喝咖啡边看她的《纽约邮报》。

“再见,格丽塔,”他说。“我上学去了。”

她对他抬了抬手,眼睛都没有离开报纸。“祝你今天愉快,约翰尼。”

一切如常,生活里的又一天罢了。

下面的一千五百秒也与平时没什么不同。然后,一切都永远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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