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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抓不住阳光(第1页)

又过了半个小时,柴烨霖终于放下了枪,他摘下护目镜,转身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凌辰。凌辰拿了一瓶水递给他,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水,然后问他:“来了多久了?”

“大概半小时。”凌辰回答他。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凌辰又说:“我想今天就回去了,所以来和你说一声,等一下我去和三小姐辞行。”

柴烨霖笑了笑,眨眨眼说:“她现在恐怕不会让你走。”

凌辰不解,问他:“怎么会?”

柴烨霖没有回答,他放下水瓶,站起身对凌辰说:“走,带你去看看枪。”

凌辰跟着柴烨霖回到了展示大厅,柴烨霖在大厅里转了一圈,然后站在大厅中央,伸出手指指向四周的墙壁,说:“这些都是傅欣的藏品。”语气中竟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

他抬步走向其中一侧,开始向凌辰介绍这些枪。

“这把是柯尔特1873转轮手枪,结构简单,零件较少。最有名的使用者是乔治?卡斯特。他用这支柯尔特陆军单动转轮手枪进行了人生的最后一次战斗,直到打光最后一发枪弹后,被印第安人所杀。他的死不仅让他成为英雄,也让柯尔特陆军单动转轮手枪一举成名。”说到这里,柴烨霖笑了笑,“傅欣喜欢收集名枪,如果这支枪背后有一个故事,她就更加喜欢了。”

凌辰点了点头。柴烨霖继续介绍另一把手枪。

“这是伯莱塔px4‘风暴’手枪。”柴烨霖拿起一把巴掌大小的银灰色手枪,“这把手枪是采用先进技术的护身用手枪的典范,外观由意大利著名汽车设计师乔杰特?鸠基阿罗设计,套筒座用玻璃纤维强化的工程塑料加工成型,具有出色的防腐性和抗高低温性能。”他顿了顿,赞叹道:“这把枪是先进工艺和外观美的最佳结合。”

柴烨霖又拿起一把他刚刚射击训练时使用的相同型号的手枪,说到:“格洛克17式手枪,是奥地利生产的一款名枪,主要特点是广泛采用工程塑料零部件,不但小巧轻便,而且机构动作可靠,容弹量也大。”他看向凌辰,眨眨眼继续说:“很多人都认为格洛克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推出的格洛克17式手枪是世界上最大量采用工程塑料的手枪,其实世界上第一支大量采用工程塑料的手枪应该是h&k公司在1968年设计的vp70冲锋枪。只是格洛克17式手枪影响巨大。”

柴烨霖接着又介绍了一些在电影里面出现的枪。

“沙漠之鹰手枪,因为它彪悍的外形和炫酷的名字,在近500部电影、电视中亮过相1941约翰逊步枪,在《集结号》中曾作为狙击步枪使用”

柴烨霖兴致勃勃的介绍着傅欣的藏品,中间还会点评一下傅欣对这些手枪的看法。“傅欣最喜欢它小巧精致的外型”,“傅欣觉得这把枪非常具有历史感”,“她爱死这银色的枪身了”。

男生对枪总是有一种无法自拔的情节,在柴烨霖滔滔不绝的介绍完最后一把枪之后,他们终于走出了射击馆。

凌辰和柴烨霖就坐在射击馆门口的台阶上。可能是刚才说累了,柴烨霖恢复到了独处时的状态,坐在那里沉默着,不同于刚刚射击练习还有他平时的样子,柴烨霖现在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深沉的气质。

柴烨霖向右前方望去,看着那片薰衣草花海。他想起傅欣说过,她每年都要换一种花,他还记得去年种的是郁金香。

凌辰转头看着柴烨霖俊逸的侧脸,刘海挡住了他的一点眼睛,看不出他此时眼中的神色。也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于是凌辰打破了沉默。

“傅轩说你很喜欢这里,看来他说的没错。”

柴烨霖笑了一下,“这个臭小子,肯定黏着他的浩羽哥哥呢吧。”

凌辰挑了挑眉,笑着说:“看来你们是互相了解啊,你们关系真好。”

听到这句话,柴烨霖陷入了回忆,对凌辰说:“我,欣欣,紫琪和浩羽哥从小就认识了,傅轩是欣欣捡来的孩子,收养傅轩的时候,欣欣也才10岁。我一直觉得她是被傅轩当时萌的发甜的样子冲昏了头脑。不过她对傅轩真的很好,倒不是事无巨细的照顾他,而是把他教的很好。傅轩也没有让大家失望,他长的很好,心思单纯,也很聪明。”

说到这里,柴烨霖宠溺的笑了一下,继续说:“看到傅欣和傅轩,是不是会觉得,整个世界都美好了起来。”

凌辰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他:“他们确实很不一样,傅三小姐活的很随性,很潇洒。我想,她的这种生活大概是大部分人都期望拥有的。傅轩呢,像个小天使,看到他的时候,我就想,他就适合在这里生活下去,就像被关在象牙塔里保护起来。”

柴烨霖笑着说:“也别把这小子想的那么完美,他可是全球顶尖的黑客,到目前为止就没有他还没侵入过的系统。不过也幸好他没什么坏心思,单纯是为了好玩,不然他可是一个杀伤力很大的武器。”

凌辰很惊讶,他是听到傅轩说过什么“代码是他的最爱”,但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技术高超的黑客。凌辰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眸暗了下来,然后又笑着摇了摇头,转移了思绪。

“你之前说三小姐很喜欢顾浩羽?我之前在网络和杂志上看到过顾浩羽的介绍,他5岁开始学习钢琴,只学了一年指法就已经非常纯熟流畅了。他在音乐上很有天赋,除了钢琴,也精通其他的乐器。再加上他长相温文尔雅,具有绅士风度,所以被大家成为‘钢琴王子’。”

凌辰回想了一下顾浩羽的样子,继续说:“他的确的是大部分女孩儿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

柴烨霖笑了笑,说到:“是啊,浩羽哥小时候就是个小绅士了,傅欣天天围着他转,嚷嚷着长大以后要嫁给她的浩羽哥哥。每次她说完这句话,傅大哥就会打她的头,骂她不懂矜持。”

“说起来,三小姐过生日,怎么傅家的人都没来?”

“傅欣请的都是她的狐朋狗友,老爷子他们怎么可能会来凑热闹。他们对傅欣的容忍度非常高,只要傅欣不做什么过分的事,都能随着她的性子来。”

“哦,看来傅老爷子是一位很开明的家长。”

“傅伯伯只是对傅欣格外放纵。傅家一共有4个孩子,大哥傅云从小就作为接班人被严格的教养着,二姐傅雪也养成了名媛淑女的性格,小弟傅畅性格比较跳脱,但是在老爷子面前也不敢放肆。只有傅欣,从小就是作天作地的性格,老爷子也惯着她,甚至在傅欣18岁那年还送给了她这座岛,让她自己经营。”

想到这里,柴烨霖嗤笑了一声,然后继续说“她喜欢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一直希望自己可以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所以她一看到这座岛,就给它取名叫做‘桃花岛’,还给自己封了一个‘闲散居士’的称号。”

凌辰笑了笑,的确是傅三小姐的性格,总是能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

凌辰说:“所以你和傅三小姐、顾浩羽和陆紫琪,你们四个人算是青梅竹马喽。”

柴烨霖听到“青梅竹马”四个字,心情突然愉悦了起来。

凌辰又问到:“那你喜欢三小姐吗?”

柴烨霖没有回答他,他抬起头,望着天空,然后伸出一只手遮挡阳光,又把那只手握了握,喃喃的说:“我抓不住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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