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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子发现:把私酒从境外贩来,倒还不如在国内就地取材,获利既大,风险又小。从此凯萨达又睡起大觉来。

当天夜里我十一点多到了镇上,停好车子,穿过大街便是夕照旅馆。那是一座黄色的楼房,楼不高,却铺得很开。大堂里只有夜班接待员一个人,那是个娘娘腔的小个子,看年纪已有六十好几,他费尽心机要逗我看他的指甲是染得红红的、亮亮的。

他一看我在住宿登记簿上签下的名字,就递给我一个封好的信封,那是旅馆的专印信封,上面是埃里克·科林森的笔迹,写明交我亲收。我撕开信封,看信笺上写的是:

请勿外出,等我回来见面再谈。

E。C。【注】

“这封信留在这儿有多久了?”我问。

“八点钟左右就留在这儿了。卡特先生等了你一个多钟头,后来看火车站来的公共汽车末班车都过了,他就走了。”

“他不住在这儿?”

“唷,他哪能住这儿呢。他和他的新娘在小海湾那边租了图克家的宅子住。”

科林森这种人,他叫我干什么我是不能认真听他的。我就问:

“去那个地方怎么走?”

“那个地方你夜里去是绝对找不到的,”那接待员摆出一副“包你没错”的架势对我说,“除非你绕道走东边的那条路去,可即使走那条路我看你也到不了,除非你熟悉那一带的地理。”

“是吗?那白天去那个地方是怎么走的呢?”

“沿着这条大街走到尽头,见了岔路走靠海的一支,就顺着那条路沿悬崖一直走下去。那也实在算不上是一条路,倒还不如说是条小山径。走上约莫三英里,就到那座宅子了。宅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外表看去是棕色的,上面是木瓦顶。四面都贴着墙面板。白天去还是挺容易找的,只要你记住‘遇岔路须向右,紧靠大海一直走’就行。可是夜里去找你是八辈子也……”

“多谢了。”我不想听他再兜翻一遍,就赶紧截住了他。

他领我上楼到一个房间里,说好五点钟一定叫醒我,我不到午夜就睡着了。

一清早,电话就来叫醒我了。我从床上爬起来向电话里回了一句:“好,谢谢。”一看天色是阴沉沉、雾蒙蒙的,且又寒气逼人,看来这天气靠不住。等到我穿好衣服下楼,看这天气还是没有多大好转的迹象。那旅馆接待员对我说,凯萨达这个镇上在七点以前是八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地方吃早饭的。

我出了旅馆,顺着大街而去,走不上一会儿大街便变成了一条泥土路,我就顺着这泥土路去,到岔路口便拐入了折向大海的那条支路。那条支路从一开始就实在算不上是一条路,走不多久便只剩了一条石径,在一道岩架的斜坡上蜿蜒伸去,跟着那道岩架愈来愈逼向海边。愈往前去那岩架的斜坡也愈陡,到后来斜坡上的石径简直就成了横在悬崖面上的一道忽宽忽窄的石梁——宽处也不过八英尺到十英尺,窄处只得四五英尺。小径的后上方是耸起的悬崖,有六七十英尺高;下前方则崖面斜削而下,跌落一百多英尺,碎石狼藉散入了大海。风是从中国的那个方向来的,头上吹得雾气纷纷越过崖顶而去,底下则掀起阵阵海浪,喧腾成一片。

在悬崖最陡峭的地方,石径拐了个弯——事实上这儿有百来码长的一段,悬崖陡得竟就是直上直下的。就在这儿我看到石径靠外面的边沿上有一个七棱八角的小缺口,就停下来仔细瞧瞧。这个缺口大概有六英寸宽,新翻起的松土在一边堆起了一个半圆形的小墩墩,在另一边则零零落落散满一地。那可不是有什么好看的,连我这样一个城里人都一眼看了出来:这儿本来有一丛灌木,不多久以前给连根拔掉了。

我把他留在那儿,回到山沟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气喘吁吁地重又爬上去,到了悬崖石径上,再返回少了丛灌木的那个缺口处。在那儿我也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痕迹,诸如脚印之类,这小径基本上都是硬石路面,我就又顺着石径继续赶我的路。不久悬崖就渐渐拐离了大海,贴着崖面的小径也渐渐降低了高度。又过了半英里地,悬崖就压根儿没了影,只剩了一道灌木丛生的山梁,小径就在山梁脚下一路伸展出去。太阳到这时还没有出来,裤子贴紧在腿上,冷冰冰的好不难受;皮鞋开了裂,进了水,走起来咯吱咯吱直响。我还没有吃过一口早饭,香烟又都打湿了;左膝头一阵阵痛,那是因为刚才下山沟的时候不小心一滑,把膝头扭伤了。我诅咒这侦探的差事,可还是得咯吱咯吱顺着小径继续赶我的路。

偏离大海赶了好一程路,前边是一道伸入海中的岬角地,树木森森,这就越发离大海远了。顺着小径穿过这个狭长的岬角地,再下一个小山谷,上一道矮山坡,我就看见了旅馆夜班接待员所说的那座房子。

那是一座相当宽敞的两层楼房,屋顶铺的是棕色的木瓦,外墙贴着棕色的墙面板,位置是在平地隆起的一个小圆丘上,旁边是个四分之一英里宽的小海湾,那就像大海突然抢进来咬了一口,在岸上咬出了这么一个U形的缺口。房子正面向海,我这儿正处在屋后,眼前一个人也看不到。底层的窗子都关着,遮帘都放下了。二楼的窗子却开在那儿。一边的远处可以看到有一些较小的农家房子。

我绕到楼房的正面。装起了纱窗的前门廊上,放着几把柳条椅子、一张桌子。门廊的纱门是里边钩上的。我特意把门推得格格乱响。推推停停,前后至少闹了有五分钟吧,却始终没有人出来答应。我就又绕到后边去,敲了敲后门。指关节敲上去,却把门推开了半尺光景。里边是个黑洞洞的厨房,悄无声息。我把门开得大些,在门上又敲了几下,这回敲得可响了。还是一片寂然。

我就喊一声:“科林森太太。”

一听没人应声,我就穿过厨房进去,里边一间更黑的是饭厅,过了饭厅看到有座楼梯,我就摸上楼去,对各个房间都一一探头进去看了看。

整幢房子里没有一个人。

在一间卧房里,有一把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扔在地中央。近处有一颗空弹壳,房间那一头的一张椅子底下也有一颗,空气里荡漾着一股淡淡的开过枪的火药味。天花板的一角有个窟窿,正是点三八口径子弹打出来的那种枪眼儿,枪眼儿底下的地板上有一些灰泥屑。床上床单被子整整齐齐,没有动过。从壁橱里的衣服、桌子五斗橱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来看,这一间该是埃里克·科林森的卧房。

隔壁一间,根据同样的证据也可以判定是嘉波莉的卧房。她的床也没有睡过,要不就是睡过以后又早已铺叠整齐了。在她壁橱的底板上有一件黑软缎连衣裙,一方早已不白的白手绢,还有一双黑绒面皮拖鞋。拖鞋是湿漉漉沾满烂泥的,手绢也湿漉漉,却沾着血。在她的浴间里,浴缸内有一方浴巾和一方洗脸毛巾,都沾着烂泥和血污,而且都还没有干。她的梳妆台上有一张小小的白纸,纸质较厚,带着折痕。有一道折缝里沾着点白色的粉末。我拿舌头去一舔——是吗啡!

我赶回凯萨达,换过了鞋袜,吃了早饭,换了些香烟带上,就去问旅馆接待员:当地的治安归谁管?——这一回是个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小伙子在大堂里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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