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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页)

“你这孩子,非要雇丫鬟,雇来了你又不用,你这不是浪费钱吗?”

雪兰……

这是个刚刚结束了封建王朝统治的时代,虽然民国宣扬什么平等民主,但实际上平等什么的根本不存在,毕竟连人口买卖都还堂而皇之呢。

家里人口多了之后,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可以出门了,就算是晚上也不怕。

雪兰她们来到北平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毫不客气的说,从没见识过北平的夜生活。

繁华的夜市上做小买卖的人很多,在夏季的时候热闹非凡。

这天晚上,母女三个带着剩他娘和春喜出门逛夜市去了。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也没有见识过这么热闹的街景。耍杂技的,变戏法的,唱大戏的,无所不包。

就说这耍杂技的,绝对是台下十年功。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用筷子那样的木棍,全身顶着十几个盘子转悠,好看极了。还有吹火的、吞剑的、扔飞镖的、踩高跷的,还有牵着小猴子要钱的。

夜市上的杂耍摊子通常用帷帐围成一个大圈,客人可以进去观赏,入场费通常是一人一到两角,绝对是大饱眼福,票有所值。

街上还有各种吃食摊子和野台子戏。

野台子戏就是唱大鼓的、唱梆子的、说评书的等等娱乐项目。

这一晚上逛回来,雪兰吃了一路,看了一路,甭提多高兴了。

早知道外面的娱乐活动这么多,应该早点出来的,天天在家闷着,想想都是泪啊。

☆、第34章

自从晚上能出门后,雪兰的生活就丰富了起来,过去她轻易不出门,现在她天天想出门。

其实老北平的人对夜市什么的早不觉得新鲜了,除了雪兰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才兴奋地整天往外跑。

不过几天功夫,她买了七八个面人,十来个脸谱面具,还有一堆木雕石刻的小玩意。她还从一家药店铺子里花五块钱淘到了两个犀牛脚,回家后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雪兰爱看杂耍,可李氏和三姐偏爱听戏,李氏嫌弃野台子戏总唱下流东西,故而不肯去。所以想听戏的时候,也会花那么几个银元带女儿和女仆一起去戏园子听戏。

雪兰很能理解她平时抠抠搜搜的,却舍得花钱听戏的心态。毕竟她曾经从事这种贱业,可现在她却像富太太一样体面,带着女儿和仆人坐在戏园子听戏,是人都会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满足和自豪感吧。

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很单调,尤其是很多人还不识字,想要获得点精神方面的娱乐,戏园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所以虽说唱戏是一行贱业,跟娼门基本没区别,但如果唱得好,唱得出名,也能成为大明星,等成为大明星后,跟一百年后的明星们也没什么区别,都是很光鲜很受人尊敬的。

李氏以前是唱梆子的,而且是生角,生角就是男角,不过现在北平基本听不到梆子了,京剧一统江山。

这天晚上,附近一家戏楼里唱《四郎探母》,李氏她们一起去听了。

戏楼里的票价比野台子贵多了,听一场戏就要一两块大洋呢。不过戏楼里听戏更清楚,很多戏楼有上下两层,客人可以点茶水和零嘴吃。

雪兰不爱听戏,可是这天晚上,戏里的杨四郎一出场,就把雪兰给镇住了。

原因无他,男主角长太帅。

那个剑眉星目,那个高鼻薄唇,那个声音磁性。

绝对是她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了,当然也要考虑到她基本不出门。

于是整场戏,雪兰一个哈欠都没打,就盯着人家的脸发花痴了。真没有想到,在没有互联网的今天,还能见到这样秀色可餐的小鲜肉,内心是阿姨的雪兰觉得十分满足。

戏演完了,她还拿出一块银元扔到台上,打赏了人家。

然后悄悄跟三姐说:“这个杨四郎长得好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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