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回到明朝当王爷(多人剧) > 第78部分(第1页)

第78部分(第1页)

朱虽然对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有信心,但信心不等于自大,要知道回鹘人也不是吃干饭的,《明会典》就记载他们的阵型非常严整,战斗力非常强大,人家的主将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不是傻子,一见你露怯,肯定知道你累了个半死,不趁机指挥大军冲上来,那才真是大白天撞了鬼了。

朱的性格和朱元璋如出一辙,不必要的风险绝对不冒,他们此时就好比你走在路上遇到了一只恶犬,你若是扭头就跑,它肯定追你,你要是站着不动,它或许还真不敢惹你。

不管是碰到恶人还是恶畜,最重要的一条是不能露怯,否则会被吃光抹净,连个骨头渣都不剩下。

经过朱这一骂,瞿能一下子就懂了,他悄悄地抬眼看了看这个年轻的王爷,心中大为折服,能在如此年纪就有如此谋略的人,怕是古今中外都十分罕见吧,他很庆幸自己跟对了人,跟着这个王爷,肯定可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想到这里,瞿能不禁感到血脉喷张,胸中的豪气陡升,快要将自己的胸膛撑破一样,扯着嗓子大喊道:“前锋营,准备进攻!所有炮手就位,给我狠狠地轰他狗娘养的!”

看着架势,誓要把十几万回鹘大军撕个粉碎才肯罢休!

肃国的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令必行,禁必止,无论你是多大的军官,有多大的战功,若是触犯军纪,一样军法无情,因为朱从来不相信一两个所谓的顶级人才可以改变历史,他相信,只有将自己手里所有的资源都凝聚到一起,才可以创造自己的未来。

后世的史学家谈及第一个草根皇帝刘邦时,总是将他能成功的原因归功于善于用人,尤其是他那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填国家,给百姓,不绝粮饷,我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中,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得天下也。”更是被千百年来的史学家,阴谋家奉为经典,认为是成功之人的必读经典。

但在朱看来,这个只是刘邦成功的次要原因,他成功的主要原因还是运气不错,率先进入关中,占据了秦国这个财富宝地。

要知道,那个时候,中国最强大富饶的地方是哪?就是秦国!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开始由弱变强,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奖励耕战,对于种田是积极鼓励的,种的粮食多的人还会有奖励,因此在这个国策贯彻了一百多年后,秦国物产丰饶,粮食多多,粮食多了养活的人口就多,人口多了打仗征集的士兵就多,就可以群殴对方,这是秦国能够以一敌六的根本原因。

再加上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强干弱枝,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将六国的富户全都迁到关中,使得关中实力更加强于别的地方。

秦末天下大乱,主要的战役也是在函谷关以东打的,关中之地在刘邦一来就投降了,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失,因此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远胜于其他地区。

刘邦入关之后,采取约法三章的措施,很快俘获了关中的民心,再加上章邯等人实力弱小,又得不到关中人的支持,所以很快被刘邦干掉,刘邦正是因为得了关中这个富饶之地,才具有了争霸天下的资本。再者,他的丞相萧何,之前做过秦国的官吏,熟悉秦国的那一套国家机器的运转方式,可以帮刘邦调集所有的资源对抗项羽,有了这个基础,刘邦才能在一次次地失败中站起来,最后耗死项羽。

相反,朱倒是觉得项羽是个顶级人才,一次次地以少胜多,击败秦军和刘邦,但没有办法,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强大的国家机器,最后还是兵败自刎。

因此,朱认为,对于一个王者而言,所谓的顶级人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实力和纪律。所谓“卧龙凤雏,得一人可得天下。”刘备都得了,不也一样没赢吗?

朱训练军队,最重要的是强调纪律,闻鼓而进,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必须一往无前,闻金而退,就算前面有金山银山,也不能取分毫,否则军法无情!

因此,命令一旦下达,肃国的士兵虽然很疲惫,但没有一个人有怨言,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修正炮位的修正炮位,给攻戎炮挖坑的挖坑。前锋营的将士一个个都是摩拳擦掌,准备进攻。战马在嘶鸣,勇士在咆哮,肃国的十万大军又开始了一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

在一旁看着的哈密王纳忽里和他手下的两万多哈密军对全都被这种景象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肃国的军队可以令行禁止到这个地步,求战的热情会如此高涨,怕是当年的成吉思汗的部队也不过如此吧。

他们每一个人都开始暗暗庆幸自己已经投降,若是跟这样的军队为敌,那自己肯定会被对方吃光抹净,被杀得片甲不留。

在后方督战的博尔忽见到肃**队如此士气饱满的景象,心头也不由得一惊,他之前对肃王朱做过一定程度的调查,认为以他的实力,最多只有十万士兵,留下必须防守瓦剌的那一部分以外,最多只能出动五六万人跟自己叫板,就算加上哈密的联军,他也有信心餐食对手,但看眼下朱这架势,至少带来了不下十万的军队,都快跟自己的人马持平了,心头不由得已经。

他还是低估了肃王对自己国家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低估了他的潜力。

眼见这十几万大军摆开了攻击的架势,回鹘大将博尔忽不敢怠慢,当下舍了吐鲁番城,只是派了几千部队监视,防止他们在后方捣乱,将主力部队全部调头,来迎接朱带来的肃国和哈密的联军。

迪丽娜扎和城头上的哈密士兵见到这一幕全都松了一口气,看着架势,回鹘军在打败肃国之前肯定不会在进攻自己了,两个拳头打人一向是兵家大忌,尤其是在对方的实力和你相差无几的时候。

“公主,我们赢了。”那名叫拔忽的万夫长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将右手放在自己的胸前,深深地向她鞠了一躬,带着强烈的感激语气说道。说实话,若没有公主昨天的那番话,他也就主张投降了,这样一来,就算是保住了性命,此生也会在愧疚中度过,更何况,他一个降将,在回鹘那边的地位可想而知,怕是一个千夫长甚至是一个百夫长都可以对他呼来喝去吧。

因此,她很感激公主,就是因为公主昨天晚上最后的坚持,才让他撑到了援军的到来,不仅保住了性命、地位,更是保住了他作为一名勇士的尊严。

“是啊,公主。我们赢了。”“我们赢了公主。”“你看肃军多么强大,一定能打败回鹘军。”“公主,你真是找了一个如意郎君啊。我们在这里恭喜公主了。”“是啊,恭喜公主。希望公主和肃王可以百年好合。”

迪丽娜扎听着哈密军众位将士的交口夸赞,心头也不觉一甜,说实在的,这些人若是夸她,倒不至于让她感觉多么高兴,但是他们若是夸她的郎君,还真会让她喜上心头。

因为每一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一个盖世英雄,不比别人差,这才是她们最大的荣耀。

迪丽娜扎在侍女绿萝的搀扶下,丢掉了手里沾满鲜血的战刀,脸上挂起了劫后余生的幸福笑容,瞬间犹如九天仙子一般,石化了所有的将士,自豪而又和蔼的说道:“诸位将士放心吧,他来了,我们就赢了。本公主说话算数,诸位都是我哈密的大功臣。”

“多谢公主殿下。”众位将士一齐拱手答道,心中充满无限愧疚和感激,作为一名勇士,他们没有想着战死沙场,而是在昨晚动起了投降的念头,这足以让他们羞愧一生了,而现在公主殿下不仅不追究,还仍然将他们称作功臣,这又如何不让他们感激呢?

“诸位平身吧。援军来了,我想回鹘也不会大规模的攻城了,本公主先先去收拾一下,这里就麻烦诸位将士了。”迪丽娜扎微微笑着说道。脸上的寒霜一扫而光,今天是个好日子,为什么还要寒着脸呢?我必须下去将自己收拾干净,因为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肯定会击败回鹘,拯救吐鲁番城,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如此狼狈的样子。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都要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你的面前。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