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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1页)

二人一路缓缓前行,忽然,李靖见到路旁有一个贩卖米酒的老年商贩甚是面熟。李靖上前几步,仔细一看,却禁不住大吃一惊!……“老许!”

那老年商贩闻得李靖的喝声,忙扭头一看,忍不住惊喜喝道:“老李!竟是你么?”

李靖上前一把拉住那商贩的手,诧异道:“老许,我在海外闻得你作了扬州刺史,你……你怎的会在这里做起了商贩?”

那老许面色一黯,叹道:“唉!说来话长了……”

李靖见他神色,再看看他眼前的光景,当下便知事情不简单。李靖连忙说道:“老许,今日咱俩好好叙叙旧,不作生意可好?”

那老许点点头,道:“老李,咱俩同时两朝为臣,交情菲浅,见面叙叙那是自然!况且……哥哥我还有一腹的苦水向你倾诉,兴许,你还能帮助哥哥沉冤昭雪呢!”

当下李靖便命张宽帮忙收拾老许的家什,随后三人寻了个幽静的茶肆,找了僻静的雅间坐下。那老许待得坐定,便开口将自己的落魄缘由一一向李靖道来!

这老许全名为许敬宗,在大唐时就为天策府文学馆十八学士之一,及至大唐亡,许敬宗便降了大赵,之后被委任为扬州刺史。许敬宗为官清正,脾性梗直,甚得扬州百姓拥戴。但也因此人生性直鲁,不会显摆自己的功绩,更不会迎合上级,因此他在扬州做了十几年刺史,也未见得以升迁。许敬宗本人对此倒也没有怨言,他在扬州为官几年,对该地甚有感情,若朝廷真要将其上调,只怕他还不甚愿意呢!

日子平淡过去,许敬宗也快五十好几了,他一直以为此生就将如此老死扬州,却不料,四年前发生的一件命案却将他推到了丢官丧职、最终不得不靠贩卖米酒为生的境地。

……

四年前,有一日许敬宗接到一纸讼状,递状之人为一七旬老者和一中年人,二人状告的竟是河南道抚军夫人王雅之的嫡亲弟弟王贺言!

这王贺言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但他的姐姐王雅之可是居住在扬州的一个大人物!……王雅之原名心悦,以前是皇帝娘娘王晓蓉最为宠爱的丫鬟。就在太子降生那年,由娘娘王晓蓉作主,将她许配给了当时的一位近卫军都尉。这都尉名叫刘尧,其后,一则因刘尧确有些本事,二则有其老婆的关系一路升迁,短短几年光阴便自一个都尉升为了一道抚军。刘尧其人至此不过三十六岁,若无意外,正可谓前路辉煌!……岂不闻,在中国做官,无论古今,要做的长远、做的有前途,要不得有一个好父亲,要不就得有一个好老婆?

许敬宗接到老者的讼状,见得状告之人竟是抚军夫人,本就吃惊,但当他看完讼状之后,不但大惊,而且震怒!……他此时方才明白,抚军夫人在日前欲送自己黄金千两之意竟在此!

原来,王夫人的弟弟王贺言于偶然间看中了一民间女子周莲儿,之后曾多次遣人上门提亲,但均被周家拒绝。其中缘由却不是周家不愿高攀,而是那王贺言已娶有一妻九妾,名声太恶。想那周家小姐却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备受宠爱,周家怎会答应这门亲事?

王贺言屡被拒绝,心中却越发挂念那美貌的周家女子。终有一日他按捺不住,便亲自率众上门求亲。周家仍是婉言拒绝,而王贺言亦是死赖着不走,更要冲进里屋去见那周莲儿,周家之人自是奋起阻拦。这一来二去之下,周莲儿的父亲一个收手不住,将王贺言推倒在地。

王贺言翻身爬起,被拒绝多次的积怨一下发作,当下他便不顾后果,命随从、家丁一拥而上把周家老小制住,并抢了周莲儿回府,就要强拜天地!

那周莲儿虽只得一十五岁,却也是个性格倔犟的女子。就在拜堂之前,她竟趁看守之人不备,一头在墙上撞死!

王贺言见状可着了慌,对先前的冲动后悔不已!他心中可是清楚:大赵国的律法不是摆来看的,强抢民女之事便已构罪,若再加上逼婚至死,只怕会落个“腰斩”的极刑!

王贺言不敢耽搁,连忙知会了姐姐王雅之。

王雅之在得知经过情由之后,当即便将弟弟臭骂一顿,并要将他扭送至官署治罪。可在王贺言的痛哭流涕、苦语哀求之下,王雅之终不能舍弃姐弟之情,遂决定相助弟弟摆平此事。

当下抚军夫人好一番动作……她不但发下两千两黄金于周家,希望能封住周家人的嘴,同时亦使丈夫刘尧与扬州监察队队长张士卿沟通,最后,王雅之又亲自前往刺史府,拜会刺史许敬宗,许以千金,只为要许敬宗帮一点“小忙”。见得抚军夫人竟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行贿,为官清正的许敬宗自然心头大怒,当下根本不问事由就立即停止交谈,将王夫人送出了刺史府。

直至此时,许敬宗接到讼状,终才明白了王夫人的意图所在。

许敬宗可不是个趋炎附势的官员,他毫不犹豫地接了周家的讼状,立即开堂会审。这无视权贵之举当然惹恼了王夫人,要知道,她可是皇帝娘娘的宠信之人,想当年还在华阴马家村救过皇帝娘娘一命呢!

于是,在官署的捕快持着传询文书前去拿王贺言听审时,抚军夫人竟然使抚军命其亲卫队将弟弟的居所围住,不准官署拿人!

官署的捕快怎能与驻军对抗?无奈,许敬宗将此事通报了扬州监察队,希望监察队出面协调,将人犯提至公堂候审。不料,监察队竟以事关军、政为由,强行将案件接过,并最终罚王贺言出黄金三千两赔偿周家,草草将此命案了结。

周家不服,许敬宗也不服!

且不论一桩民事命案该不该由监察部来审断,就是其判决的结果也是大大不公!……依大赵律法第七条:凡故意使人伤残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一年至十五年监禁,其中情节恶劣者,发配至倭岛永纳山,与倭人同劳役;凡故意使人死亡者,视其情节轻重,处十五年监禁或死刑,其中情节恶劣者,处以腰斩极刑!

王贺言强抢民女,并将其逼迫致死,其罪当诛,若遇量刑稍重之人判决,其人当得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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