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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第1页)

邵氏的人悄悄起身,往门口出去了。

陆蔓君注意到了,估计邵氏的人赶紧去想对策去了。她心情不由得大好,笑着招呼自己人出去吃饭,又让梁超美去喊李警官,“走,吃大餐去!”

陆蔓君一伙人都忍不住欢呼。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当年邵氏食堂提出采购一些水煎包,给剧组当早餐,结果邵六叔认为每个包子居然贵了一毛钱,认为没有必要,不肯批。由此还引发一次集体罢工。陆蔓君当时在上学,没去剧组,但从罗薇嘴里听说了这件事,也觉得特别搞笑。为了一个水煎包罢工,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一群人一边走,一边感叹,“真是跟对了老板啊,哈哈。”

陆蔓君笑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别拍马屁了。”

为了这初审的事,她足足奔走了一个多月。拍卖是十天后,因为目前公司也还是一团糟,正忙着重新装修,陆蔓君准备姨妈家去了。回家前,她还记着姨父生气的事。之前开业时,她受了伤,姨父天天来,他是心疼她的,但还是不赞成她买地皮的事。

“姨父没生气了吧?”

“那个老古董,你别管他!”姨妈听说她初审通过的事,很是替她高兴:“我现在啊就去给你妈上一炷香,跟她说说!她泉下有知,肯定高兴!”想了想,又问:“哎呀,你想喝什么汤,我来不及出去买了!”

陆蔓君笑说:“随便什么汤。”回家就好。

她在公司帮忙,到家时已经快七点。进门换鞋时,一眼看见饭桌还打开着,摆着七八道菜,都倒扣着碟子,怕凉了。陈珂和弟弟在沙发那头看书,姨妈半撑着脸打瞌睡。她六点就打过电话回家,让他们先吃呢。

姨妈一抬头见是陆蔓君,先笑了。“哎,你看看你,快成排骨精了!”又伸了个懒腰,扭头对房间里喊了声:“陈珂爸爸!出来吃饭!蔓君回家了!”

陆蔓君听见那一句回家了,莫名心里暖了一下。“下次可别等我了。”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觉得很幸福。在外面再忙再累,回家看见那一盏灯亮着,知道有人在等着自己,能喝上一口热汤。对她而言,这些琐碎,就是幸福。

陈珂放下书,推了弟弟一把:“去跟你姐姐玩,坐得我腿都麻了!你个死胖子。”

弟弟梗着脖子说:“姐姐说我不胖。”冲陆蔓君喊:“姐姐!我胖吗?”

陆蔓君噗地笑出来,看他跑过来,肉乎乎的一团,顺手想抱他起来。她这才发现小孩子长得也太快了,抱了下就得放下。太沉了,根本抱不动。她转而伸手捏捏那肉乎乎的脸:“哪里胖,超可爱的。”

陈珂双手插着口袋,嚼着口香糖说:“肉包子一个。”

弟弟拉住她的手:“姐姐,我饿啦!”

姨父从房间里出来,陆蔓君一抬头立刻笑着冲他喊了句“姨父!”

他见了陆蔓君还多少有点尴尬。之前说她开不成公司,开成了。之前说她买不了地皮,现在过了初审,能买了。他忍不住想,到底是这时代变得太快,还是他被这时代抛弃。在不知不觉间,他从一个敢揣着四十块钱来香港打拼的热血青年,变成一个但求三餐温饱的窝囊中年人。似乎这不再是他的时代,这是小年轻们的时代。

或许,真是他太墨守成规吗?敢闯敢拼,才行?

饭桌上聊着弟弟要买新衣服的事,姨妈说:“小孩子长太快了,不用穿那么好的,穿不了几天就得长高了。”她想了想,“陈珂读书那时候的衣服还在呢,国外买来的,很贵的。正好弟弟能穿。”

陈珂幸灾乐祸说:“哈哈哈,那衣服超土。”

弟弟倒是无所谓的,看陈珂没注意,把最后一块肉夹走了。

陆蔓君想起自己读书那一会,就想穿点漂亮衣服呢!可惜那时孤儿一个,没钱啊。难得现在不缺钱花,她很想让弟弟穿点漂亮衣服。再说,过了这个年纪,也不好意思穿那种花花绿绿的衣服,多可惜啊。但姨妈都说了给她衣服,总不好说什么,陆蔓君想了想,便伸手摸摸弟弟的头说:“我朋友正好有些衣服不穿的,还不用花钱呢。”

姨妈一听能省下一笔钱,很是高兴。

陈珂翻了个白眼说:“你就抠吧!”

姨妈白了他一眼,不理他,转而对弟弟说:“省下的钱给你买虾吃,好不好?”

弟弟立刻笑眯眯,舔舌头说:“嗯!”

姨父说:“那不行,那衣服也是别人花钱买来的,要给人钱。”

陆蔓君忙说:“对,要给的。”

姨父想起了买地皮的事,“蔓君,你买地皮的事我们都不懂,也帮不了你。所以你凡事要多请教人,不耻下问,知道吗……”他这人生几十年,经历过最大的风浪,也只是如何学好一门手艺,如何混上一口饭吃。至于买地皮,跟香港最强的影视帝国邵氏对抗,这些离他实在太远。他平常在电视上看得多,那些穿西装的人怎么拿着红酒杯,笑着碰杯交谈。但到了现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市民,老老实实赚一点小钱,又如何能指点她?他想来想去,口水耗干,也只挤出这几句。

陆蔓君心头酸软着,她心里明白姨父是在担心,前路艰险,怕她一个人撑不住这风浪。姨父只是不懂得表达,但她听明白了。她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点了个头:“嗯,我知道了。”

姨妈听了不耐烦,往他碗里塞了个鸡腿:“吃你的饭啦,还真把自己当老师了!”

姨父说:“你又懂什么啦!”

“比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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